本书下载于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zaxsw.org/ 和外交官谈恋爱: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出书版完结) 作者:梅吉 编辑推荐   本书讲述了: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人因为一次班级活动而相互认识。从那时,梅小清便开始了对任远漫长的暗恋,但始终未曾开口。她为他整理抽屉,他生病时给他送药,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关心着他。最后,任远以高考状元身份进入一流大学,而梅小清只考上了本市的三流大学,两人渐行渐远…… 内容简介   梅小清是一家情感杂志编辑,生活浅淡安稳,有两个要好的朋友尤薇薇和夏燕。同学聚会大家都带来了各自的伴侣,已是外交官的同学任远带来出众女伴,而梅小清也因自尊作祟找了宠物店老板帮忙,他们误会丛生,梅小清悲凉的发现她始终没有办法忘记任远。青碧的年纪,任远已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众多女生心里的暗恋对象,也是梅小清心仪的男生。但这也不过是一场漫长的暗恋,她从未想过有所交集。她为他整理抽屉、他生病的时候送药……直到高中毕业他们也只是一般的普通同学。任远以高考状元身份进入人民大学,而梅小清只在本市的三流大学。   开宠物店的老板开始追求梅小清,她犹豫不决,却又为了忘却任远,而接受了他。在任远办婚礼的同时,梅小清也答应了求婚。婚礼举行前夕,梅小清想要放下对任远的感情,第一次对任远袒露感情,而她听到任远的回答:其实,那个时候,我喜欢着你。 自序 让我感谢你,赠与我欢喜   也许,总有这样一个人,虽然他没有进驻在我们的生活里,却一直住在我们的心底,住在我们的精神领域里,在夜深人寂时,在某一个风起时,在快乐或者不快乐时……便会静静地与他说话——他是一个最长久的秘密,美丽而坚韧。   坦白地说,这个故事其实是我的秘密。我不能说所有的都来源于生活,但至少,我用了最饱满的感情,最大的诚意,最多的努力来写这样一个故事。也许会有读者觉得这个故事太平淡了,琐碎的细节,温吞的情感,迟疑不决的性格。但不是所有的喜欢都要迂回曲折,跌宕起伏,也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有着一马平川的勇气。   总有些情感,犹如隐在盛夏角落里小小的花簇,不轻易地被察觉,也总有这样的女孩,小心而谨慎,敏感而羞怯。她们在面对喜欢的人时,会表现出镇定自若,如素不相识一般的淡然,但内心却慌乱又紧张。不是因为不够喜欢,而是因为她们的热情,就如同深埋在坚硬地表下的油井,没有人发现那丰富的蕴藏,要等。   要等。这就是暗恋吧。   就像等待瓶中发芽的种子,对着不确定的未来,真心而倔强的等着;又像是冬季的松鼠藏匿坚果一样,要放在最隐藏、最安妥的树洞里。也许这终究是一场错过,但谁又能否认,那些隐匿的等待的心情,不是如此地动人心魄呢?如同最美的一场雪,如同最繁盛的花期,如同烟火璀璨……空前而绝后。   我想写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心情,我想要给梅小清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性格。不是最浓烈的一抹,但这也是属于她的青春,属于她这般平凡女孩的情愫。即使那些情节淡得像随手摘来的一片叶子,却有着自己的执与着,也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脉络。   与我来说,这就是个虽然很不起眼,但又无比美好的故事。写给那些有过暗恋经历,或者正在暗恋的人们——曾有怎样卑微而忧伤的心情,辗转反侧。   暗恋时,我们总会做点傻事吧,傻傻地等待着对方的注意,傻傻地望着对方的背影,傻傻地哭,傻傻地笑……但正是因为这些傻,才让我们觉察到这份喜欢的弥足珍贵,也正是因为这些傻,才让我们觉得真实的感动——看着故事里的梅小清,看着故事里的任远,我心疼他们,却又感觉到他们的幸福,因为即使不在一起,但他们长久地驻在彼此的心底。   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那个时候,在我们年少时,还没有学会如何去表达,表达感情或者表达情绪时,我们总会给自己一个面具,总会越是在意而越是表现出不在意,因为,我们还太小了。我们害怕去承受一些结果,害怕被拒绝,害怕被嘲笑,或者被失去……我们也以为,他们会懂,他们应该懂,但其实谁也不懂,连我们自己也不懂自己,在懵懂与无知,在懦弱与迟疑之间,我们与他们失之交臂。   错过应该是这世间最忧伤的一个词语。   一个错过,便是一生一世。一个转身,便是与整个世界背道而驰。   你的方向,他的方向,再也没有交汇的点。   但我想,即使“错过”,也是另外一种圆满。在人海茫茫中,在亿亿万万的人群里,曾经有过这样的相遇,有过这样的悸动,有过这样的欢喜和喜欢,已经让我们满心感激。不是别人,不是任何人,而是独一无二的那个人。是那个人,让我们哭,让我们笑,让我们感觉到自己,感受到生活,看到成长,也体味到爱恋的滋味……即使他什么都不知,但我们,都知道。   这是一个秘密。美丽而忧伤。   这是开在我们心尖的花束,颤微又慎重。   我们的心里,或者都有过,都有着这样一个秘密。在我们的情感里,都有过“那样”的一个人,是朝圣的方向,是心里最幽深最柔软的部分。   我在说一个秘密,在讲一个暗恋的故事。有点自言自语,有点罗罗嗦嗦,还有点天马行空,但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更喜欢随着故事里人物自己的性格来经历下去。他们在我的思想里,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在经历着青春的时候,我又如同经历了一遍我的青春。在他们经历着成长的时候,我又如同经历一遍我的成长。他们是我的故事,但我又仿若是他们的故事——我是何其任性,又是何其幸运,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写故事,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情感。   我多么希望,当我的读者看完这本书后,会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那个小小的自己,感同身受。我更希望,当你合上这本书后,会对默默暗恋的他(她)勇敢地说一声:我喜欢你。   不管有怎样的答复,我们的内心依然澈清如水,我们依然满怀感激,我们也会更加积极而努力地生活,不管是在一起,还是不在一起。   而我在这里,也想要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任远。   我喜欢你——梅小清。   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故事,是你们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是你们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很圆满,也是你们,让我懂得: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让我感谢你,赠与我欢喜。 楔子   梅小清几乎整夜都没有睡,她的心根本就静不下来。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日,是个星期六,稀薄的阳光从烟灰色的云层中透出来,有些勉强。北风吹得很凉,空气中有湿漉漉的潮气,她眯缝着眼睛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长空寥廓,刺得眼睛有些隐隐作痛。深呼吸,深呼吸,想要以这样的方式镇定自己的情绪,但她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嘭嘭嘭,嘭嘭嘭,就好像不断地敲着的一扇门,让人急促而慌乱。   把手圈在唇边,大声地,用力地喊:“任远……你听到了吗?”但没有声音在空气中被听到,那样,那样的一声,永远都只能被藏到心的最深处。   这是个蛊。   刹那间,眼里全是泪。   今天是和任远见面的日子,在十年之间他们的人生轨迹是两辆完全不同的列车,在偶尔的相遇后,便朝着不同的方向,渐行渐远。但在十年之中,她从未曾忘记过他,他就像她心里的一粒朱砂痣,冷冷地与她对望着。   她从未有想过要到达他的彼岸,但那却是她朝圣的方向。有些无能为力。   所有人都告诉她,他们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步,是很多步。其实她自己也明白,但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而是因为,他就是他。梅小清一直没有办法坦白,而在今天,她决定要告诉他,告诉她这十年之间在他不知道的人生和生活里,发生了什么。   他们就要见面了,这是一次迟到的表白,又或者一场对自己的救赎。   最近她在看的那本《1Q84》里,有一句话:他大概都会在这有两个月亮的世界里顽强地活下去,找到前进的路,只要不忘却这份暖意,不丧失这颗心。   梅小清想,她也会找到前进的路,不忘记这份暖意,不丧失这颗心。 第一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八月的天空清澈得像一匹孔雀蓝,微风掠过,街上的树阴枝叶婆娑,在光和影之间,被拖得很长,有青苔的气息,就像小小的蜉蝣生物,在四处开着。   穿着方格子衬衣的梅小清站在一家小店的落地玻璃前,目光里有疏浚疏浚的心情,她保持那个姿势已经有片刻了,以至于店家老板不得不走出来招呼她。在门被推开的时候,挂在门上青铜的风铃叮咚地碰撞了一下,让她条件反射地回转头去。   老板是个年轻的男子,个子清瘦修长,肩膀很宽,头发绒绒地让人想到蒲公英。“需要进来看看吗?”他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男低音,并不显得特别殷勤也不觉得很冷淡。   梅小清的脸微微地烫了一下,抱歉地解释:“我不买。”   “不买也可以看看。”老板的嘴角咧出更深的笑意,又补充了一句:“没关系的。”   他注意到她握在帆布挎包斜带上的手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就好像在内心做着某种重要的决定,她薄薄的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然后再望了玻璃里一眼,也许是这一眼让她下定了决心,跟在他的身后走进去。   这是家宠物店。并不大,四十坪左右,一只好斗的松鼠犬在不锈钢的笼子里冲梅小清狂吠,雪瑞拉的声音加了进来,然后是博美和蝴蝶犬……就好像是一曲狗狗的管弦乐,杂乱无章的混着双簧管、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圆号等等。   “别闹!”老板说了一声,就像站在台上的总指挥家,一收拍子,音乐就停了下来。偶尔有低呜的声音,但也平息了下来。梅小清有些佩服地看着老板,他却是一脸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是午后的时间,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在店里还摆放着一些出售中的狗狗食物、狗狗衣服和其他零零碎碎的用品,让整个店显得生机勃勃。梅小清的手依然搭在挎包的斜带上,走路很轻很拘谨,也有可能是板鞋的缘故,无声无息的。从她在外面的时候,老板就已经注意到她了,齐肩的直发,面孔小小,属于素淡清丽的那类,倒是她的包有些过于大了,相对于她的身形来说。   老板本来想跟她介绍一下狗狗的品种,说了几句,见她并没有兴趣听的样子,就停了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一边抱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博美喂牛奶。小小的黑色夹杂着金黄色的博美犬,柔柔软软地蜷成一团,眼睛懒懒地闭着。   “要不要试一试?”老板抬头问,奶瓶举到半空中。   “不用。”她说,但目光并没有从博美身上挪开。老板的心里莫名地软了一下,他是个爱狗的人,所以他大抵能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她应该是曾经养过一只狗,亲密无间,但有一天,这个伴走丢了或者死掉了,于是她尽管很喜欢却再也不愿意去重新养一只——害怕会再一次失去,再一次伤心。她应该是那种敏感而又小心翼翼的女生,尽量把自己保护起来,不受到伤害。   “我得走了。”她别过面孔扫视了一眼四周,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碰它们一下,虽然她随手就可以拿过一只球或者一枚玩具骨头逗弄一下,但她只是站在一定的距离,静静地看一下,然后转身走掉。   这是一个陈述句,她也没有想等回答,只是在余音结束就推门出去。门上的风铃又叮当了一声,老板怔怔地看着她融进一片明媚的阳光里,有些莫名的惆怅。   星期五的下午,梅小清要去印刷厂送片子。她在一家女性杂志做编辑,除了跟作者约稿以外自己也主持着几个P的栏目稿,其中有个栏目是回答读者的提问,最多的是关于情感的问题,比如有个叫完美的女生说错爱了一个男人,但在分手之后又觉得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或者另一个叫精灵睡了的读者问她的男友说不给他就意味着不爱他,但给了之后他又不像以前那么爱,诸如此类。   每每看那些信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树洞,倾听着很多的声音,而她的那个树洞呢?她给完美说如果中了情花毒,那就去找断肠草,在你找到断肠草之前总有段时间会痛苦。她跟精灵睡了说,你要找的男人是把你放在心上的,而不是放在床上的。   她回答问题的时候用的名字是小妖,古灵精怪的名字跟她本人一点也不符合,但因为是杂志的定位,所以也就由不得她了。倒是她的回答往往精辟而出其不意,也受到了不少的好评。她是从大学毕业起就不再写信了,现在交流太过方便,一个MSN,一个QQ,一封EMAIL,就会知道对方的消息,所以现在的工作能收到纸质的信,也是让她喜欢的原因之一。从收发室里拿着一叠从各个城市邮来的,字迹各异,却又带着淡淡墨香的信纸时,是一种真真切切的质感,和存在感。   对于工作来说,她并没有太多热切的期盼,事实上这是一份并不需要太用力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她有固定的作者,在截稿之前他们会把稿件发到她的信箱里,她给出一些送审意见再处理整合一下文字就可以了。她在《都市情》杂志社工作了三年,同事换来换去,她却像株植物一样安生立命在一方土壤里。就像三毛笔下喜欢的那种生存状态: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这也是她属于金牛座的一部分性格吧,土相星座,总是很稳,不喜欢改变。有时候她自己也写些情感小文投到别的杂志上,完全是兴趣所致,如果要固定的每月约稿,写稿,她就会退缩起来。并没有想过要过怎样的生活,其实这样已经很好,一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一套还在按揭但压力不大的房子,还有两个很好的闺中密友,可以谈心,也可以结伴,生活静如秋水,却也安好满足。   其实这个星期五的下午,和其他的星期五的下午并没有什么区别,天空中有白云,有属于八月的那种懒懒散散的阳光,电线杆上停着一排麻雀,很像是五线谱上的小黑点,十字路口有穿着蓝色制服帅气的交警,从玻璃上反射过来的光汇成闪闪的一点,又一点,像华丽绸缎上的碎钻一样。街道上,有奶茶店、音响店、书店、服装店、小吃店……去印刷厂的路上还会经过一个小公园,大约二十分钟骑车的路程,她会把已经审核过的小样交过去,如果有错字漏字或者编排有问题的地方特别地交代一下,然后等着印刷厂下厂制作,新一期的杂志就这样在流水线上一本一本的被装订出来。   这条路走过很多次,她可以准确地知道这家店那家店的名字,太过熟悉。   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突然转向的银灰色尼桑撞上,电光石闪之间她及时地跳车,但右肩还是先着地,一声砰响,连同单车和单车铁框里装的一叠墨黑色的塑胶小样都被卷进了车底,有吱吱的声响,她的肩膀穿过来钻心的疼。   车主即刻下车,最先关注的不是被撞到的人,而是他的车。被压得稀巴烂的单车杠在银灰色车身上划过几道痕迹。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车主先出声质问,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头顶有些秃,眼睛很小,眉头皱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像被拧成一团的布,让人特别地不舒服。   梅小清张了张嘴,因为疼痛因为生气反而说不出话来。在他们身后很快就形成了堵塞,堆起了几辆车,不断地摁着喇叭,这是条并不宽敞的两车道,只要前面一堵,后面的车根本就没有办法通过。   她知道司机的目的,先发制人,从气势上压倒她就可以避免她的追究。明明是对方的过错,但她却是不想开口争辩,默默地从车底把已经报废的单车拉扯出来,右手臂疼得抬不起来,其实重要的是那些小样,如果损失一张,影响了印刷,这个责任才是大的。   “这可不是我的车,是单位的,修的话肯定要上千块去了。我说你怎么就不看看路?”车主喋喋不休,在身后那些喇叭声里完全没有意识他引起了公愤。   她倔强地不想跟他争辩,只是小心地拾着地上散落的小样,三十六张,七十二个P,是一张都不能少的。有人抬手递过来几张,她接的时候,微微地仰头扫了一眼,因为是逆光,有些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是在接过来转身低头的时候,她的心却好像被图钉钉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手上的动作却在机械地重复,那种从手臂传来的剧烈的疼痛感隐退下去,她的肩膀摇晃了一下,明明是这么晴朗的天,却好像有雪粒砸在眼角,冰凉而润湿。   所有的小样拿在手里时,她不得不站起身,然后说:“嗨。”   明明是要给一个笑容的,但脸部的肌肉很僵硬,声音被捏住了,除了这个字好像再也说不出来。   是任远。   穿着白色衬衫,烟灰色西装,没有束领带,深邃的眼睛,剑眉飞扬,高而瘦,站在一派阳光里,整个人就像春天里的乔木。   是任远。   他几乎没有变,就像她在脑海中闪现过很多次的样子,带着强大的气场。把她推到一个类似悬崖的地方,脚下是翻滚如雪的浪花,层层叠叠的扑上来,又绝望又悲伤。   是任远。   空气被震裂了,震碎了,那些残骸带着凌厉的锋芒插到她的身体里,这浮光魅影的城市不断地倒塌,以排山倒海的气势一栋栋地垮下去。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画地为牢,你逃不掉。   他就是她的无期徒刑。   直到任远离开,梅小清还站在路边。她被这样的重逢给震住了。这是个星期五的下午,她要去印刷厂送校对过的小样。她被一辆尼桑车撞了。肩膀上的疼在短暂的蛰伏后,又压了上来,不同的是,那些疼通过呼吸、心跳、毛细血管的传播,把她整个人都吞掉了。   然后,她蹲下去,在人来人往的阳光里蹲下去,抱住肩膀,无声无息地哭泣。眼泪就像被撕开的一处伤口,汩汩地,汩汩地,不断地流淌出来。   刚才她说什么了?   她只是被任远的突然出现给惊呆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会在这样的状况里遇见,不,是有想过会再见面的一天,但不是这样的突兀,这样的措手不及,就好像命运的一个推搡,让她摔到了他的面前。很慌乱,很紧张。她的表现太差了——她连笑容都没有一个。   他的车也因为这个小小的事故被堵在了后面,他下车想看看发生了什么,然后便看到了狼狈的她。她的样子肯定是很丑的,衣服是普通的帆布衣,在手臂上还有她不小心用圆珠笔画过的一杠,反正那并没太明显她也继续地穿着,裤子也是普通的牛仔裤,深蓝色的,头发,头发昨天因为太懒没有洗,也许还有隔夜的气息——她对自己的形象非常失望,因为这失望而更加觉得难过。   任远见到是她,眉眼间也流露出诧异,语气里透着关切:“还好吧?”   她点点头,手里紧紧地攥着小样,有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而那个司机依然在旁边唠叨:“先生,你来评评理,我并没有逆行,是她突然间直撞上来。这个车才做了保养,并不是我私人的,我一个打工的,出这样的事可是要被开除的。”   任远扫了他一眼,问梅小清:“怎么回事?”   “他的车突然地转向……”梅小清低声地解释,整个人几乎要站不住。怎么会这么巧?怎么会在这样的时候遇到,毫无心理准备——但她到底要做怎样的心理准备,才能坦然地面对他呢?   “算了。我自认倒霉!”车主自顾自地说着,转身想要上车溜掉。   “叫警察来处理。”任远笃定地对司机说。   “我还有事,这太麻烦!”司机的声音软了下来。   “应该送她去医院检查。”他看着梅小清,询问地说:“哪里有伤到?”   “没有,不用了。”她的目光下意识地挪到另一边。   “真的没有事?”他再一次地问。   “没事,就是单车不能骑了,不过没关系。”她说。   “既然她都说了没事了,我还赶时间,先走了。”司机迫不及待地说完,就赶紧上车,开着车扬长而去。   “去哪里?我送你!”任远看了一下身后。道路通畅,他的车也不能在马路上久停。   “不用。”   “那……再见!”他淡淡地说。   “再见。”她在他的面前除了想逃,就是无处遁形的紧张。他并没有勉强,他转身的时候,她退到路边。   她眼睁睁地看着一辆车从她面前过去,又一辆,然后是任远的车。他直视前方,表情很淡,副驾上坐着别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们的目光有过交汇,但就好像看风景一样,不带任何的情绪。   但她的旁边是任远。她和他在一起,他们交谈,一起去某处,一起用餐,或者还有更多的一起。她一定是很优秀的吧。在梅小清的心里,能和任远在一起的,一定是出色的、出众的,是可以与他驰骋,陪他翱翔的,而不是她,她从来不认为自己值得被任远喜欢,她太过平凡,简单,何况,她也没有什么理想想要为之奋斗。   唯一让她觉得自己特别的地方,是她勇敢地爱上了一个很优秀的人,爱上了一个与自己差距很大的人,这是需要胆量,需要很多勇气的。   虽然,什么也不说。   只是放在心里,一个人的事。   尤薇薇说她喜欢的方式很蠢,这原本就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世界,哪个女子不犀利?遇到不爱自己的人,转身即走,不浪费一点的时间和感情。何况是这么漫漫无边的暗恋。   也许在梅小清的心里,无法说出的感情,才是最新鲜的。事实上,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和任远在“一起”,那种机会就跟恐龙再次出现地球一样,毫无希望。他在她的生命里,就像一方标志性建筑,只是仰视,不能轻薄。   她在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友,工作以后也交往过男友,现在,在尤薇薇和夏燕的怂恿下,也相亲,也参加单身派对。她不抗拒去认识别人,也没有想过要等,等待是无谓的——她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也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生活。遇到有合适的男人她也会相处一下,但无一例外的她都是被甩掉的那个对象。   她觉得她在感情上是个彻底的失败者,清冷的性格,不热烈,不妩媚,不可爱,和她一起相处寡淡无味,很快对方就会退却了热情。   那个晚上,与任远再遇到的那个晚上,她在家里做了火锅吃。很多的辣,很多的热气腾腾,然后就着这些麻辣的感觉,她又哭了一会儿。   她确定,他很好。   这就够了。   在窗口眺望整个城市的时候,有梁静茹的声音落进来。她在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好,曾一起走却走失的那路口。   也许,这是她心里的歌词吧。 第二章 什么都丢了,但不可以再丢脸   电话在响第一声的时候,梅小清就接了起来。是早晨的九点,其实她老早就醒了,只是躺在床上,在想些琐碎的事,今天要洗衣服,要去当当上定一些书,还要给夏燕打个电话,问问要不要陪她去做产检。或者这些思绪的后面,有另外一个主题,就像是被帷幕挡住的舞台,缓缓地拉上去的时候,才可以看到整个内容。   她还没有从昨天见到任远带来的冲击里缓过来,他们已经有三年没有见过了,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他的那些记忆就隐匿在时光的洪流里,但在这样的重逢里,才发现,原来那些情绪依然卡在那里,卡在离心脏最接近的位置。   他们的见面太平淡了,根本不像是在街头遇到老同学,至少应该寒暄几句,问问工作和生活。他甚至没有客套地说一声有时间的话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吃饭。礼貌上应该这样说吧?   她也没有问他什么时候回国的。她常常去校友录上,他在高中毕业的十年里登陆校友录的次数是618次,这是个很频繁的数字,但他很少发言,只是有时候会发些风景照,有瑞什凯诗、有罗马、有巴黎、有希腊、有威尼斯、有莱茵河……从亚洲到欧洲,他去过很多地方,他拍的每一张照片都色彩丰富,画面感很强,层次分明的线条,明暗的光线,这是他的兴趣所在,她早知道的,他只要想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到最好。即使是这些照片。   她把那些照片全部拷贝到自己的电脑里,在思念无边的时候,她才会翻阅它们,就好像是一杯解渴的水,能给她的内心一些灌溉。她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他在埃斯特主教别墅喷泉前的那张,他抬手触碰一方从神兽嘴里喷出来的水,她在揣测那些手感——被他触到的感觉,是怎样?   那张照片里,他穿着白色的衬衫,藏青色的西装,阳光扑在他的脸上,还是那种一贯淡然的表情,微微启开唇,有好看的弧度,身体右倾,衬衣上折出一些痕迹,背景是涓涓而出的喷泉,在石壁上长满了绿色的苔藓。她的心缩瑟起来,抬手轻轻触碰他的脸。   电脑屏幕上的他,静静地望着她。   始终静静地望着她。   当年他是以地区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人民大学的,在毕业以后又直升本校研究生,然后是商务部公务员,现在是外派比利时的外交官。嗬,他是一名外交官。   她在十年后只是一家小期刊的小编辑,英语早就忘记了,每每看外国片都是那种紧盯中文字幕的人,有时候想,这样的她即使是呆在他的世界里,也会惶恐不安的吧。也只是想想,优秀如他,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与她都有着云泥之别。   电话是尤薇薇打来的,她扬高了声线,带着明显的兴奋和急切,直奔话题:“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梅小清把枕头靠在后背,半坐起来,手机贴在耳边:“好消息。”   “任远……回来了。”明明是五个字,但尤薇薇分成了两截来说,就好像,非要这样才能把惊喜留到最后。而且“回来”两个字加重了语气。其实这几年任远也有回来过,但他没有联系过她,她也没有想过联系他。只是后来会听到某某同学说,他见过任远了。他是同学间传诵最多的名字,因为他是所有人都艳羡的对象,那些消息就特别的多。   也是从罗君亦那里知道任远有女友的事,“很漂亮,很开朗,性格很好,很快就可以熟起来。”,“对了,家境好像很好。”她又说。   彼时,梅小清就坐在她的对面,旁边还有几个高中同学,任远的名字每出来一次的时候,她的心就被撞了一下,她只是听着,在听到他的女友时,并没有嫉妒的心情——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他的身边怎么可能没有女人?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   欢喜,忧伤,都在小小的胸腔里,滴水穿石,成了一枚刺青。   “坏消息?”梅小清不动声色地问。   “这一次你们会碰面了。”这就是坏消息——梅小清不禁失笑。   “本来都快没事了,再一次见到又会在灰烬里燃起火苗。”关于她的暗恋,尤薇薇和夏燕是再清楚不过了,她们目睹她又蠢又笨地喜欢一个人,目睹她在爱情里摔了一次又一次。她们说这是任远症候群,就算梅小清并没有想过要和任远在一起,但她的人生始终被他影响着。   “不会。”梅小清笑出声来,顿了一下又说:“其实我见过他了,在昨天。”   她大概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使了些力气尽量用很平缓的语气,但只有她自己清楚,在每个字里有怎样的暗涌。   “你受伤了?!”尤薇薇问。   梅小清的心里动容了一下,在恍惚的时候想,是问她的身体还是心?如果是肩膀,她昨天夜里有给擦过药了,又红又肿,每每提起来都疼,大约是伤到韧带了。她有过类似的“经验”,也许有些疼对她来说感觉还好些,至少会覆盖她心里的一些情绪。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即使是到现在,她始终无法让自己镇定。   “不碍事,只是伤到肩膀。”她不以为然地回答。   “是姚伟的婚礼,他给我送请柬的时候说任远也会去,并且答应做伴郎……你在听吗?”尤薇薇试探地问。   “不知道送多少礼金合适。”梅小清没有正面回答。   “姚伟问我,你是不是还没有男友,说是他们质监局有个不错的人选。我当时就说你已经有男友了!”尤薇薇急忙地说:“我只是不想你在任远面前失了面子,你自然是有很好的男友。”   梅小清皱了皱眉,看来这才是个坏消息。   要去与以前暗恋的人见面,为了不被对方看轻,所以带出色的男友去。   “其实也没什么。”梅小清浅浅地说。被不被看轻又怎样,她原本就是这样轻,不是有个男友就会让自己显得不同了:“到时候就说他出差好了。”   “也行。”尤薇薇又说:“一会儿跟夏燕约了逛街,你来吗?”   “今天恐怕不行。”她解释:“有稿子要赶。”其实是她想一个人呆着,这个时候,谁也不想见,静静地等待心情平静下来。就好像是一场发烧感冒,需要一些时日,才能让症状退却。   合上电话后,她又继续躺下去,胡乱地想一些事。   窗户是开着的,橘黄色碎花的沙曼被吹开一角,那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一棵植物,刚搬来的时候尤薇薇有送来两盆仙人掌,但她竟然是那种连仙人掌也养不活的人,跟它们一点缘分也没有,总是一段时间后就莫名地枯掉了,后来索性什么都不养了,也许不曾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她从来不是一个主动积极的人。   行走在地铁站的时候,背景音乐是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正好听到中间的部分,清淡的竖琴伴奏下,是小提琴的独奏,舒缓而悠长,就好像站在山峦之间,看一对蝴蝶翩跹,心情静默而又淡淡惆怅。高中那会儿这是她很喜欢听的曲子,收集了很多版本,二胡版、手风琴版、洞箫版……加起来有二十多个版本,有时候是跟同学借来磁带,自己再用白磁带录进去,想来,喜欢《梁祝》不过是对爱情的一种憧憬吧,两情相悦,才是最圆满的爱,即使是死亡也了无遗憾。而她呢?即使那么喜欢一个人,却没有勇气用自己的一颗心去碰撞另一颗心,太凛冽的心其实是最脆的,轻轻地一摔,就碎了。   有轰隆的声响由远而近,是1号线地铁进站了,她踏进黄线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地想,等回去的时候要重新完整地听完这首曲子。   这个时间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但地铁里人依然很多。是这座城市的第一趟地铁,从升仙湖到世纪城,沿线穿过了整个城区,刚开通的时候报纸上每天新闻都在说如何地拥挤,她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人,直到地铁开通了几个月才第一次坐,若不是因为要去城南做个人物专访,需要赶时间,她大概还不会来“挤”这趟。   她被圈在黑压压的人堆里,手紧紧地握着竖立的扶杆,那上面见缝插针地握着很多的手,女人细腻的手,男人粗厚的手……她的记忆像是被抽了一根丝出来,在逼仄的空间里想起了第一次坐地铁的情形。   那是六年前,北京。她去北京出差,因为念的只是很普通的专科学校,所以早一年毕业,她的大多数高中同学都还在读书。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市场报做记者。   来北京西站接她的是高中同学杨家真,但没有想到任远也会来。   北京西站真的很大,她被裹在人群里的时候有些昏头转向,是十月的天气,北京已经冷了,她穿在米色风衣里的连裤袜被风透过去,皮肤有刺刺的感觉。他们隔着一段距离,听着杨家真说话,但她在他每句话后都会问一句:“什么?”杨家真又不得不重复一遍,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出梅小清的恍惚,没有察觉到她心里被冲撞的感觉。   她的行李是杨家真拿着的,一个小旅行包。其实她更想要交到任远的手里,但他始终都站在一段距离之外,这个距离,是被杨家真挡着,也被空气里那种疏离挡着。他们三个人,朝地铁站走过去,有时候是三个人并排,有时候是任远在前面,又或者是后面。他几乎没有怎么讲话,虽然梅小清一直在心里等着。   他们走进地铁站,下台阶,乘电梯,转过通道,安检……她小心地跟在后面,那是她第一次坐地铁,她怕她出了错闹了什么笑话——她很怕在他面前丢脸,所以尽量少地开口说话,掩饰自己的无知和浅薄,也许是太过珍惜了吧,所以才会把每一句要说的话在心里掂来量去。   这个时间地铁站里人稀稀拉拉的,明亮如白昼的车厢里,杨家真坐在她的身边,任远坐在对面的位置上,其实明明他们的身边还有空位,但他在那么多可以选择的座位里选择了对面。坐在他两个空位之外的是一对小情侣,低头说着什么,女朋友娇羞地一笑,手作势打了男友一下。梅小清心里微微动了一下,生出些羡慕。车速提起来的时候,有些凉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她缩了缩颈项。   大约是觉得没事可做,任远拿出随身听,把耳塞戴在耳朵上,他的耳朵有很好看的轮廓,长得线条流畅,耳垂丰厚,呵,这是很有福气呢。她的目光逡巡着他,就好像把自己隐在大堆喧嚣的歌迷里,默默地注视着台上那个唯一的主角,一束灯光映射在他的身上,她可以那么清楚地、近距离地看着他,蓝色的针织衫套着白色的衬衣,淡青色的牛仔裤,足下是运动鞋,很学院派,很清秀,也很俊朗。   杨家真一直在说什么,他是个热情得有些聒噪的男生,也是不错的大学,以前高中的时候他们曾经是前后方,属于梅小清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中的一位,大学里偶尔也通信,这份友情倒也闲散地维持了下来。这次来北京,便给他打了电话。任远会来,大约也是他说的吧,都是高中同学,大老远地来总是要接待一下。   疾驰而过的窗外的光景里,明亮昏暗被浑浊在一起,有相同的一排房地产广告色彩被拉成一条波动的线条,这让梅小清想到了心脏监控图,起起伏伏——如果此刻要给她的心脏测绘,那是怎样波澜的跳动呀!是那个时候,任远不经意抬头扫了她一眼,他们的目光在空中触碰到,她迅速地把目光挪了一下,就挪到了他身后的景象里,假装她根本就没有在看他,而只是出神入化地定在窗外的某一点上。但,她的心被丝丝地牵扯出些疼来。   她不是个戏子,却在他面前不断地装着。   装作漫不经心,装作毫不在意,装作他们就是最普通的同学关系,毫无端倪。   下车的时候,杨家真走在前面,她没有注意在陆台和车厢之间有小小的缝隙,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下去,有一双手臂稳稳地扶住了她。她抬起头来,看到任远很淡的表情,目光看向一边,只是几秒的时间待她站稳就迅速地收回了手。她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其实只是唇边上翘了一下,但眼睛里没有带笑意。就好像扶起的人,不过就是路人甲乙丙丁。   在身后发生的一幕,杨家真完全不知情。不知道梅小清左手为什么一直握在右手臂上,她的情绪有些复杂,为刚才他扶起她而幸福,又为他的冷淡而受伤。   他们在一家中餐厅里吃饭,不太大但也不显得简陋,原木的桌椅上铺着薄薄的塑料桌布,杨家真张罗了几个菜,这个时候他开始把注意力转到任远那里。   “保送的事怎样了?”杨家真问。   “应该是没有问题。”任远指了指茶壶,让梅小清递过来。梅小清知道他们说的是研究生的事,看来她的大学比他们要少很多年了,握住杯子的时候放到嘴边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   “人大出来的都是从政的多,现在国家领导……”杨家真提了好几个人的名字,都是从人民大学出来的,梅小清没有记住名字,但记住了这就是说任远在毕业后也会有光辉的前程。   “不过是随波逐流。”任远不以为然地回答。   “这已经很不错了,我先看看吧,若是没有很好的工作就还是考研算了,打算就在北京呆着了,现在就业压力太大了,我们这种学校出去的一抓一大把……”杨家真不无抱怨地说。他们即将面临毕业,前途选择成为一个重要的选择。   “你很渴吗?”任远突然地问。梅小清怔怔然地望过去,这才察觉自己已经又把杯子里的茶水喝尽了。任远拿过她的茶杯替她蓄上水,这时,菜品开始上来。   小天竺站到了。梅小清随着人流走出地铁,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左手握在右手的手臂上,不禁有些失笑。大约是最近见过任远了,才会这样时时地想起他来吧。   其实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事,却又偏偏记得很牢。   那天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她遇到了一个人。她提着购物筐,装了两盒酸奶,一袋速冻饺子和一些零食。对方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她很茫然,在脑海里很快地搜索,却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好在对方并没有为难,直接给出了答案。   “我是‘狗模狗样’店里的那个……上次你有到我店里来过。”他的声音显得很愉悦。   梅小清在心里哦了一声然后礼貌地回答:“你好。”   “住附近吧?”他也提着购物筐,梅小清扫了一眼,里面装的是青葱果蔬,看来他是那种积极向上的人,合理饮食,喜欢宠物,性格没有隐疾。还有,她这才知道那家宠物店的名字竟然是“狗模狗样”,倒是蛮特别的一个名字。   “魅力之城。”   “我有朋友也住那个小区,环境挺不错。”   梅小清浅笑一下,抬手从货架上取过一盒橘子罐头,想把这无谓的攀谈结束掉,她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感觉,不想发展为朋友或者熟人,她是那种心理有些洁癖的人,圈子很窄,这么多年除了跟尤薇薇和夏燕关系接近,跟同事、同学也就是泛泛之交,有时候觉得,多认识一个人,就是一份累,你要应酬,要处理很庞大的关系网,所以还是简单些的好。   虽然见梅小清并没有顺着他的话题,让他有些受挫折,但还是试探地问了句:“星期六在森林公园有个狗狗比赛,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这么突兀的邀请,让梅小清意识到,对方对她是怀揣着某种好感,迟疑了一下:“周六有别的事,不过听上去挺有趣的。”   “可以看到很多难得的狗狗品种……不过下次吧,下次有机会我再告诉你。”他自顾自地找着台阶。梅小清仔细地看了看罐头上的日期,确定是日期接近才放到购物筐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他继续地说。   梅小清不解地望了他一眼。   “水果罐头,就想起了<重庆森林>里金城武的话,如果买满三十罐罐头她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过期,你是不是也在一边吃罐头一边等着某个人?”   梅小清一怔,心里的愤怒就像被迅速吹大的气球,他以为他是谁?他凭什么揣测她的生活,凭什么自以为是?到目前为止他于她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强忍语气里的对峙,冷冷地加重语气说:“我只是喜欢。”   她脸涨得通红,像个赌气的孩子,嘴微微嘟起来,眼睛里有些刺刺的光,但正因为这样更显得生动而真切。他的心里突然迷离了一下,明白为什么在见到她后会变得有些激动了,事实上从上次见过后他就一直期盼能再见到她,只是觉得她很特别,她是个没有锋芒却又很难接近的人。说不清。   “让你不高兴了?”他轻声地问,想要缓和一下地说:“我道歉……其实我自己也很喜欢吃水果罐头。”   “我得走了。”她说。心情有些坏,转身的时候,购物筐撞到了他的身体,他因为吃疼低呼了一声,但她什么都没有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觉得自己很讨厌他,她讨厌一切自以为是的人。   那天的事情真多,提着一袋东西还在路上的时候接到了夏燕的电话,她在那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才把事情的经过说了清楚。她给李义锋收拾去北京的行李,在他的旅行包里发现了一张宾馆入住的发票,她记得那天他明明说了是在朋友家打牌,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发票?   手里的袋子有点沉,梅小清提了提,一边接电话还要腾出一只手把垮到臂弯的挎包推上去,有些喘地问:“李义锋人呢?”   “去北京了,赶火车。”夏燕哭得厉害:“我要把孩子打掉!”   “别赌气了,他怎么说?”   “他说是需要报账,就自己找了一些餐饮酒店出租车的发票。”   “那是谁给他那张票的?”梅小清随口地说。   “他说了,但我没有打电话对质。”夏燕轻声地问:“要问吗?”   梅小清也回答不出来,她不知道夏燕想看到怎样的结果。如果真的查到有什么,就证明自己是对的吗?坚持看到结局是不是一种很残忍的性格?没有爱情可以被试探的,一旦撕了个口子,就再也回不去了。   “你别哭了,对宝宝不好。”她虚弱地宽慰。也许这样才是好的,在没有最坏的事发生之前还会愿意相信这就是一次误会,至少,心里会好过些。   “恩。”想到会对宝宝不好,夏燕慢慢地收了哭声。   “还没有吃晚饭吧,我现在过来。”梅小清说着,正好看到一辆空车,伸手拦了拦,司机就缓缓地停在面前,她一边拉车门一边说:“我一会儿就到。”   她的手里有些冰凉的感觉,这才想起放着速冻食品的塑料袋被抱在手上,这样的凉意让她有些浑浊的头脑清醒了一下,她没有把袋子放到旁边,而是继续抱着,让那种冷在八月的天气里寒着她的身体。   看向窗外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夜色,有比潭水还深的一些深不可测在街上缓缓地流淌着,她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她失败的感情,夏燕并不愉悦的婚姻……前面还会发生什么?时间从来不是静止的,这一刻,她感觉到一种很深的孤独。   你是不是也在一边吃着罐头一边等着某个人?   这句话太有杀伤力了。她有在等吗?不是明明就没有期盼过什么吗?这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吗?擦掉那层灰,有什么在她心里被打开来。   这么久以来,她一直告诉自己,她和任远是不可能的,这就像是一个心理暗示,一再地强调,就成了真理。就好像她在电视上设定的固定台,1是中央1套,2是中央2套……其实只是她设定的习惯,就再也没有改过。   司机提醒她下车的时候,她才察觉车已经停到了玉林小区,她的思绪有些慌乱地收拢起来,扫了一眼计价器,然后递过去钱币。   虽然都是高中同学,但夏燕读书早,年纪比她们小了一岁多,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齐刘海,短发,喜欢走混搭路线,可以同时戴三四条链子,可以在红裙子下穿一双过膝的绿袜子,还可以戴那种没有镜框很夸张的眼镜。看到她,会让人觉得她就是那种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是那种没心没肺,迷糊天真的韩剧女主角。但事实上是,她就谈了一个男友,当初还是她先喜欢上李义峰,那么用心地追到,然后结婚,怀孕。一个盹都没有。尤薇薇和梅小清那时觉得李义峰并不适合夏燕,总是让人揣测不透,换一种说法,也许是觉得像他那样的男人并不是夏燕可以把握的,但她却是如开弓的箭,再也收不回来。   李义峰长得很帅,气宇轩昂,玉树临风。当初梅小清和尤薇薇还说夏燕是好色,看上的只不过是李义峰的外表。   “爱一个人难道不是从外表开始的吗?”夏燕也承认,先觉得李义峰很帅才注意了他,然后慢慢地就爱上了他这个人。   李义峰去夏燕的学校招聘,人山人海的,夏燕不小心踩了前面一个人的后跟,别人没摔,夏燕却一个踉跄摔了下去。在千钧一发,与地面接触的0.001分米的时候有个男人非常有力地一把拉起了夏燕,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夏燕看见李义峰了。四目相对,夏燕感到有强烈的电流吱吱地……心几乎要跳出来,噗通噗通的——这是夏燕对李义峰“一见钟情”的描述。   尤薇薇当时也在场,听后笑得花枝乱颤,她说:“事实上是你摔下去的时候,顺手抓了旁边人的领带,很不幸,你抓住的是李义峰的领带,他为了避免被你勒死所以才拉了你起来。”   夏燕仰起头,重重地“哼”一声说:“不管怎样都是一个很浪漫的相遇。”   惊鸿一瞥后,夏燕找到了李义峰的“摊位”,并很顺利的进入李义峰所在的旅行社。   刚到这家旅行社的时候,夏燕迷糊的个性发挥到极致。带团友去龙池看雪景的时候,夏燕会迷路,是李义峰很耐心地在电话里告诉夏燕怎样走怎样走;带团去野营的时候,夏燕忘记带路线图了,是李义峰开着车追了过来;夏燕在开客户会的时候忘记关微波炉了,里面的蛋糕炸得四处飞溅,是李义峰不停地向客户道歉才让客人息怒下去……   夏燕觉得李义峰多么美好呀,成熟,稳重,对工作一丝不苟。开会的时候,整理资料的时候,分配工作的时候,他的一颦一笑都让夏燕着迷。   也许当我们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都是这样地盲从。就连对方的缺点都变成了可爱的优点,而一点的优点又会被放大到无数倍,他就是好。就是很好。那时候的夏燕常常让两个好友给她出主意,怎么才能追到李义峰。   “欲擒故纵不懂?”尤薇薇对她的主动很是不以为然:“矜持,矜持会不会?”   “哪有那么多心思?简简单单地表达就好了。”梅小清说。   尤薇薇瞪她:“这个问题上你没有发言权。我怎么会有你们这两个傻瓜朋友?一个喜欢了就傻傻地把自己送上门去,另一个喜欢了却是怎么都不肯表白!夏燕,像李义峰那样总是被女人惯着的男人你就得晾一晾他,这才能引起他的注意!而梅小清,你以为你原地不动,任远就能在茫茫人海里注意到你?爱情就是一项技术活,要把三十六计都得用上。”   另外两个人听得啧啧赞同,但转身依然故我。   夏燕甚至直接去找李义峰谈话,说:“李义峰假如有个人喜欢你,你怎么办?”   李义峰把正在喝的茶一口喷了出来,他说:“是你吧?但是我并不喜欢你。”   若是旁人遇不到不爱,便转身就走。又何必在那个不爱自己的人身上浪费时间和感情呢?但这是夏燕,她简单而固执,她坚持相信,她和李义峰是有可能的,她一定会让李义峰喜欢上她。她没有轻易地放弃。   想想,那时候的夏燕,是如此地无畏。她故意喝醉跑去李义峰的家,赖在他家的沙发上睡了一夜,半夜里偷爬起来用相机拍下李义峰熟睡的照片,再把照片存到她手机里,再“不小心”地被其他同事看见。   绯闻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制造了出来——这是夏燕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用绯闻制造出舆论攻势,这样她和李义峰就暧昧不清了。   果然,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同事们都在窃窃私语,而李义峰怒气冲冲地拦下夏燕,还没有开口,夏燕已经在他胸口轻轻拍了一下,娇羞地笑了。李义峰真是越描越黑。   顺利地让别人误会后,夏燕开始不停地和李义峰“偶遇”。他晨练的时候,去超市的时候,在书店的时候,过马路的时候,夏燕都会“不经意”地出现,然后一脸笑容地说:“嗨。”   在公司见到李义峰,夏燕也会跟着李义峰上楼下楼,李义峰一个转身就看到了夏燕,夏燕马上眯着眼睛笑,做可爱状说:“好巧呀!”   他也笑:“是呀,在男厕所门口都能遇见,真是够巧的。”   夏燕呀呀呀地半天才挤出一句话:“顺路嘛。”   夏燕把这一段告诉两个好友的时候,她们都笑得前伏后仰。她们从来没有见过夏燕如此认真过,她的身上闪动着一种积极而耀眼的光芒。梅小清是如此地羡慕她的个性——就像蓬勃而张扬的热带植物。而她呢?更像是一株含羞草,很怯懦。   那时候,喜欢李义峰的人不仅仅只有夏燕,还有她的同事王娟、隔壁公司的李淑娜……她们都喜欢李义峰。而他是那种身边莺莺燕燕萦绕,却游刃有余的男子。   有段时间,夏燕在午餐的时候邀王娟去逛街,晚上的时候请李淑娜吃饭。很快就和她们熟了起来,夏燕明里暗里的说:“我喜欢李义峰,而李义峰也对我充满好感。”   再然后,夏燕就看不见王娟和李淑娜去李义峰的办公室了。   在夏燕看到希望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又闪了过来,原来李义峰还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   那个长相甜美打扮清纯的女孩一到他们公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李义峰看见她更是喜形于色,一把就抱住了。夏燕却是一点也没有打退堂鼓,跑到李义峰家里,乘他不注意,在他家的沙发下放了一件胸衣,在鞋柜放了一只丝袜,在枕头下放了几根长发,在他家的厨房放了色情杂志……夏燕想,他的“青梅”看见不气死也该吐几大碗血了吧。   那么勇敢的夏燕,一一击退了李义峰身边的女人。一来二去的,夏燕却是真的拿下了李易峰。尤薇薇和梅小清倒是没有觉得意外,在她们眼里,像夏燕那样可爱单纯的女人,又有谁能拒绝呢?只是这样辛苦追来的李义峰,会只是因为被感动吗?而他身边的那些女人虽然被夏燕清退,但以后呢,以后的以后他的身边还会出现喜欢他的女人,她的战斗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即使她们有着某种隐约的担忧,却不能阻止夏燕那么幸福甜蜜地进入婚姻的殿堂。而因为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内部谈恋爱,所以夏燕辞职换了工作。   有时候想夏燕这样简单的性格倒是很好,该结婚就结婚,该生孩子就生孩子。不像梅小清,谈的是犹犹豫豫的恋爱,说不出来对方多好,又没有觉得不好,不咸不淡地处着,以为也就这样了,但对方却给她亮了红牌,把她罚下场去。伤心是有些的,更多的应该是自尊心吧。   敲门的时候,是尤薇薇来开的。她先到了。有些无奈地丢了个眼风给她,房间里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洗礼的,茶几上的杂志、遥控器、水杯、烟灰缸……零零种种地散落在地上,很无辜的样子。她能想到李义锋是怎样一甩手就拂掉了那些东西,又是怎样色厉内荏地叱责夏燕,在吵架方面,夏燕从来都不是李义锋的对手,他的口才可以去做律师了,白的也能说成黑的,道理统统都在他那边。好在夏燕会很快就恢复过来,把注意力转移掉,比如刚才还哭哭啼啼的她现在已经躺在沙发上,认真地看着一档育婴节目,专家正在说着,胎教并不是什么时间都适宜,也有它的最佳时间……   夏燕已经怀孕五个月了,肚子很明显,就像在宽松的孕妇装里塞了一个皮球进去,她不能老是坐着,压迫感会让她的臀部很疼,她也睡不太好,晚上不断地要起来小解,还有,脚肿了,鞋子比以往增加了两个码,等等。她把怀孕的辛苦向两个未婚的好友抱怨时,她们心里也会有些恐惧。   “知道拿烙铁烫在身上是什么感觉吗?生孩子的痛是那个痛的十倍!”夏燕快速地说。   “还是不结婚的好。”尤薇薇随即说:“只是享受恋爱的过程。”对于她的这种“不婚”的论调,另外两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三个好友,对感情的态度却是迥异。你以为她是那种时尚外放型的夏燕却是迫不及待地嫁了人,你以为她是那种成熟理智型的尤薇薇却是谈着毫无结果的恋爱,还有梅小清,竟然可以在十年的时间里只是漫无边际地暗恋一个人,却从来没有想过要让对方知道,是不是很古怪?   替夏燕把房间整理好后,三个女人慵懒地偎在沙发上聊天,夏燕把手放在腹部,眼里是极芬芳的眼神,惊喜地说:“呀,宝宝刚才踢了我一脚。”   梅小清立即把手放过去,夏燕握住她的手轻放在腹部摩挲,让她感觉突然隆起的一下,那个时刻,犹如玻璃沙漏里缓慢透明的细沙,涌动着满心的温柔:“真好。”梅小清由衷地说。   “宝宝已经会跟我玩了。”夏燕微笑着说。   “名字取好了吗?”尤薇薇问。   “我取了好几个都被李义峰否决了,他说让他父母取……”   虽然夏燕说得很淡然,但她们也能感觉到她语气里的不悦。   “这个你也妥协?”尤薇薇没好气地说。   “那又能怎样?”夏燕耸了耸肩膀:“婚姻的过程不就是不断妥协的过程吗?”   “你会惯坏了他。如果你们的婚姻只能依靠你的妥协,你的忍让才能维系,那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尤薇薇毫不客气地说。   夏燕的脸色变得恼怒:“为什么你总是要说这样的话?难道你就想看着我离婚,就希望我离婚?我跟李义峰过得很好,他对我也很好!”   “好?好在哪里?!你不过是自欺欺人!”   “尤薇薇!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你这个心理有问题的女人!”夏燕把抱枕往面前一砸,立起身子就像一只善斗的猫。   “我心理有问题?我难道不是为你好吗?你让你自己处于劣势,从一开始你就输了!”尤薇薇坏脾气地说:“所以李义峰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不在乎你的想法!”   “我愿意,我喜欢!不要你管!”夏燕冷冷地说。   梅小清看了看两个怒目相对的人,悄然起身打算远离战场。这样的争执她们时有发生,对爱情对婚姻她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谁也无法说服谁。   “梅小清,你说!”尤薇薇凌厉地看着她,让她不由地坐回到沙发上。   她微咳了一下,偏着头想了想:“感情的事应该没有胜负之分。”   “是的!”夏燕扬声回答。   “爱情最高的境界是全身心的爱,但有所限度地付出!这才能保全自己!”尤薇薇激烈地说。   “婚姻最高的境界是就算拿着一副坏牌,也要尽量打到最好!”夏燕毫不示弱。   “都有道理。”梅小清啧啧地说。   “去!”另外两人异口同声。   “就会和稀泥!”   “完全没有立场!”   这个时候的夏燕和尤薇薇倒是站在了统一战线。   “我去给你们倒水。”梅小清一边笑着,一边起身逃开。即使走进厨房,还能听到两个人的辩论。   “李义峰就是吃准了你,才会肆无忌惮。”   “上帝也说爱是无限包容,而婚姻更是无极限包容!”   “那李义峰有了原则性错误呢?”   “他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如果呢?”   “没有如果!”   “假设一下。”   “这种假设完全不成立!”   “跟你真是没法沟通!”   “跟你完全说不清楚!”   “哼!”两人同时冷哼一声,别转面孔。   温润的水在杯中泛起氤氲的雾气,梅小清看着窗外清冷的夜色,从对面楼层涌出的光亮就像杂乱地按在一堵墙上,很默然。她并不排斥恋爱,也很愿意结婚,但她什么都无法做到,恋爱,或者结婚。她像是一枚图钉被自己给牢牢地钉住了,动弹不得。   是什么时候,把自己绕成了一枚茧。无从得知。 第三章 暗恋是一个人跟自己较劲   李义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夏燕已经忘掉关于发票的事了。她给梅小清打电话:“带了很多东西,冰糖葫芦,果脯,还有烤鸭,甜食我也不爱吃,让李义锋给你送过去?”   坐在办公桌前的梅小清,手里正在翻着一封读者来信,那个署名青青的女孩问,小妖,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人,却仍然犹豫矛盾痛苦,我该怎么办?   “给我拿点冰糖葫芦就好了。”梅小清把电话架在耳朵和肩膀之间,把手里的信纸塞进信封,然后把那封信放到旁边的一堆信里。提问很多,她不是每一封都要回答,她只挑选有代表性的或者有趣的一些问题回答,像青青这样的问题,她看到过太多,但却一次也没有答过。她自己都有这样的困惑,又怎么给别人指引呢?   “行。中午的时候让李义锋开车给你送过去。”夏燕热闹地说,一派幸福小女人的调调。梅小清也笑了一下,不管怎样吵闹,至少她是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再没有比这个更美妙的事了。   李义锋中午的时候送过来的,他身材高大魁梧,是那种典型的北方男人的身材,刚放下冰糖葫芦就要走,声音很洪亮:“楼下不能停车。”他说着,就匆匆忙忙地出去了。   那一袋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就好像凭空落在她的手里,让她有些怔怔的。两粒一小袋的冰糖葫芦,塞得满满的一大袋。这不是她印象里的冰糖葫芦,怎么可以这么干瘪,这么空洞?而它的保质期足足有四个月。   北京的冰糖葫芦,是那种大颗粒的艳红的山楂,上面淋浇着一层晶莹透明的冰糖,而一根竹签从每一个山楂花瓣的一头直接冲下去,再撒一些芝麻上去,每一串都水水的,咬起来又酥又脆又甜,冰糖起的丝裹着山楂微酸的口感里,刺激着味蕾——很甜美的回忆。   还是在北京的那次吃到的冰糖葫芦。   回去的火车上,杨家真递给她一个保温提包,里面放着用矿泉水瓶子装的冰块,冰冻着现蘸的六串冰糖葫芦。杨家真说在三十四个小时的火车上,可以吃掉这些新鲜的冰糖葫芦,绝对不会坏。   梅小清心里有些感动,为他的这份细心和妥帖。在回去的火车上,她一口一口地咬着那些冰糖葫芦,牙有点疼,眼泪扑簌地落下来。为了不被人察觉,她就一直偏着头,看着窗外那些离北京越来越远的景。   “莫琦有没有时间?”在餐桌上的时候,杨家真随意地问了声。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梅小清的心却像被一块石头劈头盖脸的击中,有些懵有些疼。她当然知道杨家真为什么提到她,也对她和任远的关系一目了然。   “她最近在帮导师做些事。”任远回答。   “什么时候让她给我介绍个北外的女生吧,不过北外的个个都心高气傲,只想奔国外去,我们北邮的哪能入眼?”杨家真自嘲地说。   “上次老乡会的那个女生呢?”任远清淡地问。   “就是普通朋友,没什么进展。”杨家真又偏过头跟梅小清说:“还是你好,都已经工作挣钱了,不像我,是个穷学生,前途未卜。”   梅小清一时接不上话,她这样好吗?她已经工作,但他们还是学生,一下就让她觉得身份有别,觉得自己比他们都老……不是那种年纪上的感觉。   后来有私下里谨慎地问过杨家真,语气当然是很刻意地闲聊:“苏羽呢?不是说他喜欢的人是苏羽吗?”   苏羽也是他们高中同学,是个成绩优秀,长相漂亮的女孩。梅小清一直裹足不前的暗恋,也是因为听说任远高中里喜欢的人是她。想来就是这样的女孩才值得他的喜欢吧,就算是要做辛德瑞拉,也是要有资本的。   “不知道呀,你从哪里听说来的,这种说法我倒是第一次听到。哈哈,下次问问任远。”杨家真笑着说。   “北京好干燥。”梅小清咬了咬嘴唇,那里皻开了一个口,有些疼。   “这个季节就是这样,再过些日子就开始下雪了。”——话题就这样结束了。任远是否喜欢过苏羽又怎样呢?现在他实实在在的有个女朋友,是北外的,很漂亮也很出众。   这样想的时候,心就灰了下去。   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去了长城。在北京旅游集散中心跟的团,大巴车载着几十号人,杨家真和她坐一排,任远坐在斜对面的位置,他穿着深蓝色的运动装,抱着手臂微寐,周身蒙着清晨那种淡淡的光。时间从这疏远的空气中,从这一段空白中悄然地滑过去。而她的心里,盛放着的那些寂静的海水,把自己覆盖过去,带着静静的忧伤。   他有女友。   原来,到底还是被这件事伤到了。   八达岭长城人很多,这是个适合旅游的季节。总有戴着相同帽子或者胸前挂相同牌子的旅行团的人大坨大坨地从他们身边过去。放眼过去,巍峨不断,连绵不绝的长城,在层峦山巅盘绕过去,很壮观。   “去年暑假的时候去了趟嘉峪关,站在城墙上看了关外风光,倒是有些大漠孤烟直的感觉。”   杨家真又说:“下次准备去辽宁老虎山,看看长城真正的起点。”   梅小清对他的话有些似懂非懂,她第一次知道长城的起点和终点,也许历史课上学过,但她不记得了,但她还是敏感地察觉出了差距。只是聊天,他们只是聊天,也能看出很多的知识量,而她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太浅薄了吧。   走到“天下第一关”的城楼下时,杨家真说:“梅小清,给你拍照吧!”   拍了独照,又拍了和杨家真的合影。   梅小清很想说,任远,我们也拍一张吧。但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那种念头戳着她的心,却又不断地否决,她尽量去看风景,尽量谈些其他的事。她几乎都在和杨家真说话,她可以和别人淡然处之,只有面对任远的时候,才紧张得连正视都不敢,眼神躲闪,呼吸急促——干脆不说话的好。   所以,除了必要的一些谈话,他们之间就没有主动的问答句。或者在他们都与杨家真谈话的时候,也不会去打断对方,插一句话进去。   冰糖葫芦就是在长城上吃到的。   有人举着个草垛子,上面插满了一串串冰糖葫芦,从冰糖上反射过来的晶莹的光,落在眼里,弥漫着除了甜之外的,浪漫的一些感觉。   “吃冰糖葫芦吗?”问话的人是任远,对象是杨家真。   “可以呀,不过这儿肯定卖得贵!”杨家真撇了撇嘴。   任远并没有问梅小清,走到卖糖葫芦的人那里,拿过两串。他在给钱和找钱之间回头看了这边一眼,大约是远的缘故,这一次梅小清勇敢地接住这个目光,其实她根本不确定他是不是只是单纯的看这边,而已。她的心思纤细如尘。   关于对北京冰糖葫芦的记忆就是定格在那里的。长城上,如织的人群散去,杨家真也消失,只有她和任远,她拿着他买给她的一串冰糖葫芦,塞进嘴里,在唇齿之间感觉那种幸福和甜蜜。这是一串与众不同的冰糖葫芦,是被任远挑中的,是他递给她的,在清凉的阳光下,散发着初恋气息的冰糖葫芦。   她对他所有的爱恋,被紧紧地捂在心里。   如果我再见到你,隔了多年,该如何招呼你,是以静默,还是以眼泪?   也许是受了那袋从北京带回来的冰糖葫芦的影响,她从刚才丢的那堆信纸里,重新找出那个叫青青的女孩的来信。她在信纸的下面给出了一个答复:站在自己的角落里,假装自己只是个过客。   她只是路经任远的人生,就像汪国真的一首诗里说,你有你的方向,而我有我的方向。   那个受了影响的下午,她一直坐在电脑前,反复地听着张艾嘉的一首歌,她在唱,他曾是个可爱的少年,沐浴在黄昏的街。   高中时期的班主任,梅小清是不喜欢的。是个中年的男子,走路腰板挺得很直,总是穿得周正,头发一丝不苟,黝黑的面孔从来都是板起来的,当然这是对梅小清而言。他教的是历史,上课的时候书本永远摊在讲台上,在教室里绕着走来走去,带着一双好像洞察秋毫的眼睛——打瞌睡的,看小说的,偷写作业的,吃零食的,交头接耳的,等等,这些小动作丝毫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念的是重点高中,地区里升学率最高的学校。每到高考结束,就会拉满了横幅,多少人达到重点线,又有多少人上了本科线。对于能上一中的来说,简直就是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大学的校门。所以那些没有考上一中的家长,也想方设法把孩子弄进去。   这其中包括梅小清的父母。十多年前的八千块还是有些奢侈的,拿去交“择校费”的时候,梅小清看了看那厚厚的一叠,很有压力。在普通的中学里,她的成绩属于中等,到了那种从四面八方过来的尖子生里,她的成绩就是尾巴上了。   刚开校,班里举行新生晚会。有个游戏环节是男生和女生的小腿绑在一起踩气球,踩得越多的那一组就赢。桌椅被堆到教室四周,大家三三两两的或站着,或坐在桌上,挂满了彩带和气球的教室,黑板上写着“欢迎你,同学”的主题,讲台上摆放着粉笔盒,傍晚的夕阳从窗户里透进来,教室里都是欢笑声。梅小清就站在后门的位置,靠在门边,随意地看一眼教室,再随意地看一眼外面,这个姿态,是很不合群的样子。   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中考成绩排个名次出来,一张有些暗淡的纸张上,油墨打出来的名字和分数,每一科多少分都很详实。看着自己的名字在最后几名的位置上时,她觉得很羞耻。那种羞耻在一个敏感的少女心中,被放大了更多倍。也许就是从刚入学时,自卑就在心里种下了。   听到有人喊她名字的时候,她茫然地抬起头来,她还有些不适应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这里,感觉到一丝别扭。   “该你了。”做主持的女生微笑着望着她。   她不解地望着她,并不明白这样的热闹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就像个看客置身事外地呆在这里,只等着结束,然后可以放学回家。   “到你们了,你和任远一组。快上来。”她继续催促道。梅小清很想拒绝,但又身不由己地朝教室的中央走去,地上堆满了色彩斑斓的气球,“啪”的一声,她不小心地踩到了一枚气球,自己被吓了一跳。周围的人也都笑了。   一共有五组,十个人。按照学号来分。   她很被动的和一个男生站在一起,然后由着别人把她的左小腿和他的右小腿用布条给捆绑起来,那些布条大概是在很赶的情况下一条一条硬生生撕下来的,泛着很粗糙的毛边。   “站拢些。”帮他们系布条的同学说。   她没有动,旁边的男生也没有动,然后腿上的布条被用力拉了一下,她的脚不由地弯了一下,然后紧紧地贴着另一个穿着运动裤的男生膝盖上。游戏就开始了。   她并不太积极,对方也不太积极,他们就那样在激烈的欢呼声里,只是踩着脚下可以踩到的气球,噼里啪啦的声响此起彼伏,旁边有计数的人,有加油的人,有拍桌子的,有吹口哨的,就像一锅乱炖的粥。   有人推了她一把,为了抢踩他们脚下的气球,她一个踉跄,朝前扑倒下去,脚被捆束在一起,惯性使得对方也在惊呼声里扑倒下去。在那个瞬间他下意识地拉扯了她一把,拉扯的结果是他先侧摔了下去,他的手枕在她的胸下,没有让她的脸和地面狠狠地接触。胸口被震疼了,她在一片起哄声里对上他的目光。清澈的,冷淡的,茶色的眸子,让她想起了出现在武侠小说里人人争抢的一把绝世好剑——目光如剑,出鞘就必然伤人。   她被扶起来的时候,没有说谢谢。要谢谢他伸出手臂不让她摔得更疼,还是该责怪他的手为什么横生过来挡在她的胸前,那是多让人羞涩的一件事,心怦怦跳动的时候,觉得有什么打翻了。是平静的心情,还是这安好的夕阳?   任远。他的名字是任远,在那张中考排名单上,他的名字傲视一切地立在第一名的位置,他的分数足足比她高了一百分,这就是差距。从一开始就有的。   一直到高中快毕业,她的成绩都没有起色,尤其是数学。工作后看到一篇帖子《学不好数学的姑娘都是好姑娘》,零零总总地罗列了十多条学不好数学的女生的优点,其中有一条是学不好数学的姑娘抗挫折能力都比较强,大多数高中数学老师都看不上学不好数学的女生,每次考完试,必将遭到暴风雨般的袭击,周而复始,就练就了这些姑娘们强大的心理素质。   看到这点的时候,梅小清几乎要笑出声来,她不知道自己的抗挫折能力是否强大,但也许是从一个差生走过来的,所以她对自己后来的职业要求,生活要求也就没有那么高了。能够这样已经不错了,她总是这样对自己说。   不是没有上进心,是真的想要学好,但那些函数公式,那些应用题,那些几次方,就是没有办法记住,没有办法灵活运用,就算一道题她咬破笔头解出来了,等换了个场景出现她又不会了。她的思维好像就只能在一个点上,是很近距离的一个点。   那时候,是真的受到了暴风雨般的袭击。   快毕业的时候,班主任找来了一套黄冈中学的辅导书籍,需要自己掏钱买,书本也不够,所以就说自愿买就好了。   她走上讲台想要买套资料的时候,班主任看了她一眼,再看了教材一眼,说了一句:“你不用买了,对你来说没有多少用。”   有冰块卡啦卡啦地撞击着她的身体,那种寒意是从深处涌来的,她机械一样地垂下拿着纸币的手,默默地低下眼,默默地走回到桌位上,位置在倒数的第二排,那么远的距离,她的每一步都如履薄冰,直到坐下的时候,才发现嘴唇在颤抖,紧紧攥成拳的手在颤抖,浑身都在抖——那种被侮辱、被轻视、被践踏的感觉,让她不知所措,让她心灰意冷。   作为一个差生,根本就得不到尊重。就算他本是应该给你人生指引的,老师。   时隔多年后,她一直记得那个晚自习后,她怎么在黑黢黢的教室里,怎么在空无一人的教室,悲恸地无声哭泣。那个小小的少女,内心有怎样的伤痕,怎样的无助和凄惶。   整个的高中生活,她就是在极度压抑、极度自卑,甚至是孤僻的性格里走完的。   而任远,任远的高中生活却是与她截然不同。   第二天在书桌上看到那套黄冈资料的时候,她惊呆了。她蹬了蹬坐在前面的尤薇薇的椅子,待她转身的时候,从文具盒里抽出新买的钢笔递过去:“给。”   “我?”尤薇薇狐疑地问。   她点点头,内心被一种温暖感动。不是这套资料,是它被摆在桌面上的这件事感动了她。昨天见她脸色不好,尤薇薇便问了原由,想来她为了安慰她,所以才会买来这套资料送给她。   能和尤薇薇、和夏燕做朋友,也是缘于相同的境况吧。从那种中考成绩排名起,她们三个人的名字每次都是排名的最后一页,安排桌位的时候三个人自然坐在附近,拿试卷的时候,看到这差不多的分数,心里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于是就走近了。   高二分班的时候,夏燕去了理科班。   梅小清也很想换个班,她无比讨厌自己的班主任,觉得每次他不点名的批评就是针对她,那时候的敏感就像深海里密密匝匝的海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摇摆。但一想到这样,就离任远更远了,起码这样是好的,走进教室的第一眼,可以准确地看到他的桌位,在上课的时候,可以默默观察他的背影,还可以在他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听到他淡然而准确的回答。这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吗?   那时的梅小清,成绩不好,长相平平,性格也不讨巧,除了两个好友几乎不跟其他人来往。行走的时候,她总是垂着眼,手放在荷包里,背上的书包仿佛很沉,压得她直不起腰来,在她抬眼的时候,一定是那种茫然又神游的目光。   班主任在开家长会的时候,对她的母亲说:“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黑板,很专心的样子,但其实她什么也没有听进去。”   梅小清听来的时候,倒是有些意外。她没有想过班主任会看出来——她其实很想要集中精神,但总是一个恍惚就神游到很远的地方,再回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重要的知识点。她都在想些什么呢?   她佩服那种不怎么刻苦就可以学得很好的,比如任远。   他的桌位就在讲台的下方,但他却可以在任何一节课,只要他想要做这件事的时候,就会拿出一本武侠小说靠在讲台的背后,一页一页地看过去。其实就算是有老师察觉,也不会管的,他那种成绩,就算完全不听也没有关系,始终都会是第一名,永远都是第一名。那是一个无人超越的境地,如果这是个江湖,那他就是武功天下第一的江湖霸主。   梅小清偷偷地观察着他,在越过一个又一个后脑勺之后,看到他的背影。他也是个清冷的少年,想来这份冷漠,是因为自傲吧。   他的朋友也很少,虽然问他问题的同学很多,他也会解答,但并不热情。课间的时候,他也不会像别的男生一样,与女生嘻哈打闹,或者站在二楼的走廊上,对楼下经过的那些女生评头论足。   敏感自卑的少女。   清冷孤傲的少年。   他们之间就像两条背道而驰的直线,没有一个交汇点。有时候在走廊里,在操场上,在校园里,或者在教室,两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连一个眼神都没有。但那个时候,风是静止的,空气是静止的,云是静止的,树木是静止的,所有的一切,都停了下来。只有梅小清内心的悸动,有着无比的窒息感。   然后世界开始飘动摇晃,她的步子几乎不稳,浓烈的爱恋,几乎要将她掀翻了。   暗恋也许就是一件自己和自己较劲的事。很唯美,也很忧伤。   那些心事在最深的地方静默而孤独,如一束蓬勃盛大的烟花,开在最黑的天空里。而这唯一的亮点,在梅小清整个高中生活里,就是那个沉默的少年。 第四章 因为太过爱,所以不敢爱   比利时,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接,西临北海。陆地面积30528平方公里,领海及专属经济区3462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6.5公里。比利时面积2/3为丘陵和平坦低地,最低处略低于海平面,全境分为西北部沿海佛兰德平原、中部丘陵、东南部阿登高原三部分。最高点海拔694米。主要河流有马斯河和埃斯考河。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这是在百度上搜来的关于比利时的介绍。   乘飞机是十一个小时的航班,时差是夏令时6个小时,冬令时7个小时,梅小清把这些资料看了又看,查了又查,电脑上存了很多关于比利时,关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图片——那是任远生活的城市。百度上还说布鲁塞尔拥有全欧洲最精美的建筑和博物馆。她甚至用Google卫星地图查过布鲁塞尔的建筑,是带着浓郁中世纪风格的建筑群,有小于连铜像,有布鲁尔大广场,有圣弥额尔圣古都勒主教座堂,还有著名的原子球塔……她可以看清于连身上的线条,可以看到教堂的壁画,可以看到在公园里开得鲜艳的花朵,一切都栩栩如生,那就是比利时,因为那个人生活在那里,而变得很神秘,很美。   “是想要去欧洲?”有次在浏览图片的时候,同事柯姐正好经过,好奇地问。她慌忙地关了网页,掩饰地说:“只是看看。”   “去欧洲还不简单?一万多块就够了,要想去跟我说,我朋友开着旅行社,给你打折。”柯姐热心地说。   “以后吧。”她淡淡地应着。   去哪里都可以,就是不能去欧洲,不能去比利时。那会让她忍不住的,忍不住想要跟任远联系,会想跟他见面——就这样就好了,在自己的世界里,望着他那个世界就够了。   又何必让自己徒增烦恼呢?   早知道,他会走得很远,她却从未离开过这里,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依然一成不变。   姚伟的婚宴设在总府皇冠,五星级的酒店,每一桌是两千。姚伟是高二才从理科班到文科班的,夏燕跟他不熟,也就不用来给礼金了。   在这城市的同学还是挺多的,有十多个吧,有些去了沿海城市或者大城市的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这里的房价在全国不算高,生活节奏慢,夏天不热,冬天不冷,特别适宜居住。   尤薇薇先跟梅小清约了在路口等,再一起去酒店。其实这些高中同学的联系,若不是因为尤薇薇,她也会疏远起来,有时候是谁从外地回来了,有时候是谁生日,搬家,结婚,孩子满月,又或者只是纯粹地出来聚一下,梅小清也会被拉出来活动一下。   她特别不愿意参加这种场合,他们提的一些名字,她几乎都忘记了,好像要从时空里走几个转角才能想起。会说谁又升官了,谁又做老板了,谁又出国了……梅小清索然无味,十年的差别就这样,二十年,或者更久呢?也许她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如果还有更大的出路,就是可以做到主编。那又怎样?工资不过是乘以2,也就那样了。   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十一点半,刚刚好。太早了会坐在那里接受不必要的寒暄,太晚了又会显得不礼貌,最好就是走进去给了礼金,婚宴就开始。   “你就穿这样?”刚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尤薇薇,不满地说。她穿着一条亚麻料棕红色低V领的包臀裙,裙摆上有今年最流行的铆钉装饰, 沟毕露,黑网修身的铅笔袜,蓬松的卷发,整个人站在八月明亮的阳光里,显得柔和又不柔弱,女性十足。   她抬起手来给梅小清衬衣上解开第二颗纽扣,梅小清下意识地捂住胸:“干吗?”   “这样是不是太自暴自弃了?”尤薇薇蹙了蹙眉。   “平时也都这样穿,有什么不妥?”梅小清把右肩上的挎包取下来,换到左肩上。   “会见到任远。”尤薇薇盯住她,认真地说。   梅小清别过目光,看街对面一个没有赶上公交车的小伙子,狼狈地跟在后面又是摆手又是喊停地奔跑,他必须要坐那趟公交车,如果错过这趟,他就会错过接下来很重要的,面试?会议?约会?所以他不放弃地追着公交车。   她的脑海里想起论坛里有个人说:等我有钱了,买辆公交车,在公交站牌停下,当有人上车的时候,我会很低调的对他说:“对不起!这是私家车。”   她不合适地露出微笑。   脑袋被拍了一下,然后尤薇薇恨铁不成钢的脸凑到面前:“你到底要当鸵鸟到什么时候?难道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走到任远的面前,就算只是闲聊几句也行,这样风轻云淡才表示你真的放下了,这样你才能开始你自己的生活。”   “我不是一直在过生活吗?”梅小清轻声地回答。   “你的电脑里为什么有那么多欧洲游介绍?你的抽屉里为什么一直放着和任远的合影?我真是被你这个女人打败了,十年时间,别人结婚都离婚了,你却还只是傻傻地去暗恋一个人,连跟他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只是偶像,你也不会奢望跟偶像发生故事吧?”   “你知道为什么刘政琅跟你分手吗?不是不喜欢,而是没有办法继续喜欢,每次礼物都是送白衬衫,情人节送,圣诞节送,生日送……可以在两年的时间里送一个人相同的礼物,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恐怕就没有第二个人了!”尤薇薇坏脾气地说:“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告诉他,你送白衬衫是因为你暗恋过的那个人喜欢穿白衬衫!”   “要迟到了。”梅小清忽略着话题,把挎包又从左肩换回到右肩。她再看了一眼对面的公交车,那个刚才追车的小伙子还是没有赶上那趟公交车,又折回到站点,继续等着下一趟。他的脸上已经恢复平静了,但他的心里是不是充满了懊恼和愤懑?   “梅小清!”尤薇薇扬高声线:“你知道顾澎为什么甩了你吗——你的包,你每次都要背这么大一个包,他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但你就是不愿意为他改变。这么小一件事你都听不进去,你到底要我行我素到什么时候?难道我要告诉顾澎,你喜欢背大包包的缘故是你的心里很空,你想有人来填满它,但这个人不是他,也不可能是他。”   “原来是这样。”梅小清若有所思:“我都不记得他有跟我说过关于包包的事。”   “你真的在谈恋爱吗?”尤薇薇沉着脸说:“还是为了谈而谈?”   梅小清沉默了。这样的天气有些焦躁,街对面的小伙子都还没有等到他想要乘的那辆公交车,她都替他着急起来。   “就算被拒绝,但至少你试过了。”尤薇薇扶住她的肩膀,平缓着声音:“我不想你一直都这样,我想你真的放下那段感情。”   如果真的这么放不下的话,又何必要拿起来呢?这也是尤薇薇说过的话,在这十年里,她不断地劝导着梅小清,想让她看清现实,想让她把握现在——是真心的为她好,但也许她的感情就像入了黑社会,只能进去,而不能出来。   “我们真的要迟到了。”好半天后,梅小清挤出了这句话。   转身的时候,她又看了看街对面,公交车还是没有来。小伙子还要继续等。   酒店门前,有常青的草坪花园,像竖琴一样流线的喷泉,而地毯从酒店门口一直铺到台阶之下,梅小清握着尤薇薇的手走在红毯上的时候,脑海中闪现出一个场景。在红地毯的尽头,是任远,当她缓缓走近他的时候,他会牵过她的手,两边是百合的路引,灯光聚焦在她和他的身上……不是一场婚礼,还是什么场景?   抬起头来的时候,就真的看见任远了。她心里一慌,手上用了力气,尤薇薇扫了她一眼,给了她相同的力量,以示安慰。   “恭喜恭喜!”尤薇薇说着松开手,去拿放在手包里的红包,梅小清的手一下就空了,停顿之间伴娘过来递喜糖。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接过来,用余光偷偷地扫了任远一眼,他站在姚伟的身边,穿着烟灰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解到第二颗纽扣,既正式又透着慵懒之气,他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是很柔和的线条,她很少看到他这样的笑容,竟然有些失神。   姚伟过来招呼她们:“怎么不带家属过来?”   “出差。”   “有事。”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梅小清有些心虚地红了脸,好在姚伟根本就没有觉察出来:“任远,你带她们进去。”又说:“先拜托一声,一会儿可千万别磨折我!”参加过几场同学的婚礼,闹到最后都有些不像话了,让新郎喝加了各种调料的酒,让新郎背着新娘绕全场跑……难怪姚伟从一开始就打招呼了。   “任远。”   听到这一声,梅小清吓了一跳,以为是自己把心里的名字喊了出来,然后才明白过来,是尤薇薇。   “回国多久了?”   原本任远走在她们前面的,听到尤薇薇问,放慢了脚步,跟她们并排着走台阶,大堂宽阔、金碧辉煌,精致的水晶吊灯,旋转楼梯的大理石扶手上绕满了粉纱气球,有常青的橡皮树、天门冬、大戟、巴西木等室内观景植物,又平添几分温馨。梅小清的手在那些粉纱之间缓缓地滑过去,在每一个台阶与台阶之间让自己的呼吸调整到均匀。   “休假,快一个月了,下个月20号走。”任远静静地回答。   梅小清突然想起一件事,措然抬头,而另外的两个人也立刻抬起头来望着她,她心里一慌,提了提垮包:“刚才,我忘记给红包了。”   “那你去吧,我自己去找位置,是同学那桌吧,没问题。”尤薇薇又对任远说:“你也不用管我了。”   只是说着,她已经抢先一步朝前走去,留下两个站在台阶上的人。她的手轻轻地蜷了一下,沉默地转过身。   “那天,还没有谢谢你。”梅小清在两个人的空白中,硬生生地说了句话出来。   任远看了她一眼,虽然她根本就没有注视他,但她感觉到了,她不由地朝另一边别过面孔去,有些躲闪。在大堂的前台上,摆着很好看的插花,串串粉色的九重葛,中间是几株紫玉碎红的鹤望兰,点缀的是不知名的椭圆形的大片叶子,显得很大气又特别。在候客区的一角,窗户里散进来晕黄色烟雾一样的光泽,弥漫着静好。   “手臂已经好了吗?”任远并没有说不用谢,或者不客气。   她的心里暖了一下,没想到他还会记得,感激地说:“已经没事了。”   他没有再继续说话,而她也不确定在他没有回答后,是不是不想再交谈下去。对于她和任远来说,谈话的模式永远是一问一答,如果没有再问,也就结束了对话。不像是尤薇薇,也不像是别人,他们可以大堆大堆的讲话,你只要在中间像过渡样说一句,他们又可以大堆大堆的讲话,就像是小时候玩的滚环,溜熟地可以滑上很远的距离。   梅小清把红包递给姚伟后,一个人折回。垂着眼上台阶的时候,先注意到一双漂亮的细高跟鞋,丝亮的金色带子绕在脚踝上,脚背上有同色的小花朵,不过如果这双鞋穿到别人那里你就不会觉得这样惊艳了,俏皮可爱的脚趾,小小圆润、贝壳一样透明的足甲,纤细的脚踝,削葱样的肌理——把一双脚也可以照顾得如此安妥的女子,一定是美的。抬起头来的时候,她正好跟她擦身而过,深蓝色连衣裙掠过去,空气中有淡淡清香,那是一种迷离的香水味,卷曲的头发松松地绾在脑后,白天鹅一样的颈项,腰身被西瓜红的漆皮腰带束着,即使只是个背影,也亮出很自傲的身材,还有那种散发着知性、女人味的气息。   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她有这么美,她一定会让自己多任性一些,会在那个时候,在很早的十年前就走到任远的面前大大方方地说,把你的笔记本借给我抄一下。   她会更多的一些试探,更多的一些接近。   如果,更美,更可爱,成绩更好。   但,这只能是一种永远不会发生的,如果。   在看到那个女子走在任远的身边时,她的心里微微地一笑。是那种“难怪如此”的心情,如果对手是她的话,她又怎么会赢呢?不,没有嫉妒,她早已知天命。   同学都被刻意地安排在一起,尤薇薇在她的身边留了座位,梅小清坐下的时候,正好听到罗君亦说:“他现在已经是华凌高中的校长,请了任远和林一,还有教育局的人。”   “他肯定就是炫耀啦,有那么出色的学生。”成洁笑着说。   梅小清就明白过来了,说的是高中时候的班主任,那个在她记忆里一直不舒服的人,仕途却是一路的看好。   “任远的女朋友很漂亮。”陈淳突然插进来。   “是呀!在比利时念书,年纪比我们都小。”罗君亦继续地说:“是在北京的时候,李晓娟介绍认识的。”   “莫琦?”梅小清轻声地问。   “什么?”罗君亦怀里两岁大的儿子抬手抓茶杯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她一边问着一边慌忙地拿纸巾擦着儿子的手,坐旁边的林一也拿过纸巾帮忙。他们是高中班上唯一成的一对,那时候也是彼此暗恋,到大学后捅破了那层纸,真正的在一起。这么多年也是班上羡慕的一对——初恋就能在一起,这不仅仅是个神话,还是个传奇。   后来,只有女生的同学聚会上,罗君亦也有抱怨过,婆婆一直都不太看得上我,觉得我太不矜持,当初是我主动追的林一,其实我不过是给他写了信,他回信的时候先向我表白的,就怎么成了我主动?   原来,不管怎样的情深,先开口的那一方,心里都会有小小的劣势,生怕被看轻了去。于是,耿耿于怀。   那么,她的不说呢?是不是也有一些原由,是薄薄脆脆的自尊心?   其实,梅小清很想再问一句,任远的女朋友,是不是莫琦?是不是她在北京时听过的那个名字。   她和任远的唯一一张合影,也是在那次的北京之行。八达岭长城。   杨家真说:“你们也拍张合影吧!”   那一段长城很陡,坡斜斜的,石阶很高,大约被太多人走过了,有些地方石头都被磨得光亮,还有些石头上有小小的缺口,越是向上,风越是大,是从身后灌来的风,头发朝前拂着,帖到脸上是乱蓬蓬的模样,她不断地弄着头发,然后听到了杨家真的话。   其实这是很自然不过的一句话,她和杨家真也拍了合影,和任远拍一张也没有什么突兀的。   背景有很多的人,她站在长城边上,而任远站在她的身后,他们靠得那么近。在她的心里,有很多的萤火虫,层层叠叠,又好像在夏季墨黑色的天际上缀满了星星,其实只是觉得这光景很美,这是记忆里让她幸福的片刻。   他站在她的身后。在照片上,身影重叠,是向下拍的,他们微微地扬头注视着镜头,那时的她,有怎样的颤栗和欢喜?她贪恋着这片明媚,贪恋着空气中那些清淡的、自然的、柠檬般的气息。   相片只有她有。因为杨家真把所有的照片都只冲洗了一张。她还记得那相机,不过是普通的傻瓜相机,用胶卷,能够拍三十几张来,如果运气好的话一卷能够拍到三十六张,不像现在人人都用数码相机,海量的照片只是存在电脑里。梅小清还是喜欢那种纸质的感觉,喜欢握在手里的归属感,那是怎么也不会丢失的。其实傻瓜相机拍出来的效果也是清晰的,照片里的她带着浅浅的笑意,头发有些凌乱,但没有遮挡住脸,身后任远是很静默的表情——没有表情,其实就是他一贯的表情。   返回的车上,车里满满的都是疲倦,杨家真也困乏地睡了,他们走了很远的距离,一个烽火台又一个烽火台,其实都是一样,但好像走更多的烽火台才算是有意义。堵车了,不知道前面出了什么事故,但没有人问,也许都知道就算是问了也没有用,能走的时候自然就走了。   对于梅小清来说,如果能够一直堵下去,把他们困在这逼仄的车厢里,也会愿意。他们相处了一整天,这堵车多出来的时间就好像是抽到的幸运奖,她还可以和他多相处一天,今天没有听到莫琦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在她心里杵着,但至少她可以假装,假装那是无足轻重的事。   那张照片她没有放进钱夹里,而是放进相册里,和一大堆的照片在一起,随意地丢进抽屉里。她已经不记得她后来翻过那本相册多少次,也许看相册不过是为了翻那张照片,连对自己,她也这样装着。   但还是被尤薇薇察觉出来了,她说你的电脑里为什么有那么多欧洲游,你的抽屉里为什么放着他的照片?事实上,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欧洲,她也没有专门地把那张照片放在抽屉里。尤薇薇是个侦探,她在蛛丝马迹里查出了她的自欺欺人。   其实,心里也是动容的,只有最接近的朋友才会这样了解你。   “一会儿去打牌吧!”陈淳提议说:“就在酒店的二十楼,包了棋牌室,下午大家都没有事吧?”   “我还要送儿子回去午觉,你们玩。”罗君亦说。   “恐怕我也不行,下午还有事。”成洁说,又说:“不过我打个电话,看能不能把事情推掉,难得老同学聚在一起。”   “行,陈淳你就等着输钱好了,反正你是有钱人。”尤薇薇笑着说。   “什么有钱人呀?现在完全就是一负资产,房贷都要压垮了。我还不好跟我老婆说姚伟的婚礼是在总府皇冠。她要知道是五星级酒店肯定又要心里不平衡了,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想我们结婚的时候,连迎亲车都没有,就是亲朋好友坐一起吃顿饭,哎呀,现在结婚成本高呀!”陈淳不无抱怨:“你们听那首筷子兄弟的《老男孩》吗?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这歌词是心声呀!转眼都快三十岁了,真快!”   陈淳的话让一桌的人都有些感慨。   “越来越老了。”   “都有肚子了,现在就开始发福。”   “林一,你们孩子都两岁了。”   “我都有白头发了。”   “发现怎么周围的同事年纪一个比一个小,不服老还真不行。”   “同学里结婚的都占半数以上了,逛逛校友录尽看到结婚照呀,宝宝照呀,大家就像比着似的。”   “毕业这么多年我还老梦见高考,梦见答不出来,然后惊醒过来。那时候的压力大呀,分分分,就是学生的命根,成天都扎在书本里,觉得那就是最累的一件事,现在才知道,生活才是最累人的。”罗君亦感触地说。   其实做梦梦见高考,梅小清也是。全是数学题,一道又一道,跟闪电似地劈在她梦里,醒来总是浑身一身冷汗。高考就跟独木桥似的,大家拼得你死我活。又是在重点中学,念的紧箍咒就更是多了。不像现在的学生,扩招,再扩招,就算读书不行,也会条条道路通罗马。但在那个年代,高考就是改变命运的唯一出路。   其实梅小清也想考一个好大学,她也每天下晚自习后看书到很晚,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背英语,但收效甚微。不知道是脑袋就那么差劲,还是学习方法的问题,又或者在花了时间的时候其实根本就没有用心。   学校有早自习,有晚自习。最冷的天也是不见亮就出门,最热的天也是要等九点后才能下晚自习。抽屉里永远都有蜡烛,即使是停电了也要点着蜡烛学习。   那时候梅小清很盼着晚自习的时候停电,整个教室点着一盏又一盏的蜡烛,昏黄的光线,带着一些蜡烛特有的气息,教室里变得比以往更活跃些,窃窃私语的声音嗡嗡的,人影攒动,还可以走动一下,这个时间,课堂纪律是被打乱的。   而烛光下的任远,也在晕黄里显得温暖一些。梅小清静静地观察着他,摊开的作业本,胳膊撑着头,另一只手里不停地旋转着笔,就好像在思考一道数学题,其实目光的落点是那个青碧的少年——心事缓缓。   邀请新人上台了,还没有看到司仪,就先听到了他昂扬的声音,来宾们开始鼓掌。梅小清背对着礼台,转过身手趴在椅子上,但她的目光却一直随着任远,这样很好,没有人怀疑她。   短而平整的头发,俊朗的眉和眼,挺拔的轮廓,如果这是一张照片,那所有的背景都被处理成了虚晃的模糊,焦距只对准了他。   应该是很热闹的吧,不断地掌声,哄笑声……那么多的百合,那么多粉色的气球,参加过那么多场婚礼,却是第一次和任远在同一场婚礼里相遇。   他侧过身,和身边的女子说话的时候,梅小清转过身来。不想再看了,就算再看也是摆在橱窗里的。   “下午再玩会儿?”尤薇薇凑到面前说。   “我又不会打牌。”   “全当陪我……你还好吧?”虽然没有说明,但梅小清知道她的意思。   “她真的很漂亮呀!”梅小清由衷地说。   “那确实。”尤薇薇当然知道那个“她”指的谁:“他眼光真不是一般的高。”   梅小清有些怨恨地瞪了她一眼,就算是事实,能不能不要说出来,这太打击她了!   尤薇薇笑起来,正想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她皱了皱眉,怕影响到别人很快接起来,手捂住话筒,低声地说:“参加婚礼……同学的……晚上再说吧……不用煲汤了,也许不回去吃饭……挂了!”   梅小清扫了她一眼:“林锡?”   “恩。”尤薇薇把玩着手里的手机,这时掌声又响起来,她们同时看了台上一眼,是倒香槟的环节,层层叠叠的玻璃杯堆成了金字塔形,梅小清有些担心会垮掉,但这想法应该很多余吧,又转过身。   “林锡人挺好的。”梅小清说。工作稳定,性格阳光,人长得也不错,何况对尤薇薇那是叫忠心耿耿,都求婚求了三次了,尤薇薇就是没有被感动——她不相信婚姻。总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觉得男人在婚后就会变。这跟她成长经历不无关系,父母的离异让她觉得婚姻就是不快乐的,还不如恋爱的好,不合适了分手,一个人过也挺不错。   “我还觉得刘政琅不错呢,你也没有好好把握!”尤薇薇又刺她。梅小清的心里黯然了一下,相比起来,她才是最胆小的那个,她连迈出一步的勇气也没有。她把自己锁死了。有时候看美剧,就觉得里面的爱情发生得太快了,只是一眼,一个搭讪,就可以开始一个故事。   但现实里,永远都有这样一种女生,心里再喜欢,也是隐忍。不是等着自己在漫长的爱恋里磨折了所有的热情,就是等着对方能察觉出自己的心意然后告白。   梅小清呢?时光荏苒,她心里的感情却始终在朝圣的路上,而她和他开始的机会,却是更加地渺茫。   “对了,前几天我有见过刘政琅。”尤薇薇迟疑一下说:“他还问起你的情况……说是又分手了。”   “他还好吗?”提到刘政琅,梅小清心里依然有过一丝惆怅。   “不如你自己去问?”   “再说吧。”梅小清轻声地说。   第一次见刘政琅,是在表妹的婚礼上。看到梅小清去外面接电话时,他跟了过去,然后很文艺地搭讪:“请问这串钥匙是不是你丢的?”   梅小清摇头,说不是。刘政琅又说:“要不你把电话留给我,回头你想起来这钥匙是你的,我再还给你。”   梅小清的表情从诧异就到了忍俊不禁。   没有给她迟疑的时间,刘政琅不由分说地拿了她手机往他手机上拨号。   后来,便常常地请梅小清吃饭、看电影、听话剧、散步……梅小清对刘政琅并没有太多排斥,倒也慢慢试着相处了下来。那时候的刘政琅总是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喜欢吃火锅,喜欢听乡村音乐,喜欢看剧情片,门牌号有相同的一个数字,手机号有相同的尾数,生日只隔着一个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很零碎的事也可以成为理由。   刘政琅的追求直接而强势,但并不让人觉得唐突。那种恰到好处的体贴和浪漫也让梅小清觉得心动。那时,她也想,若是这样相处下去也许就走到婚姻里吧。他们从来不会吵架,甚至连争执都没有,好像没有什么好值得争吵的。去哪里吃饭,她都可以。看什么电影,她都没关系。他忙的时候,她不会电话紧逼,他跟朋友聚会的时候,她也不会查来查去……他骄傲地把她带到朋友面前:“谁的女友都没有我的女友懂事。”   但夏燕说那根本就不是恋爱。恋爱是敏感、是占有欲、是心情会因为对方而起起伏伏,是一天到晚地想要粘在一起,是会在被忽略被冷淡的时候气得抓狂……   那种心情,梅小清在面对刘政琅的时候却是从未有过。她只觉得他很好,体贴、幽默、浪漫,会在她出差到外地时突然地抱着一把玫瑰出现,会在她加班的时候送来热腾腾的晚餐,会在她的生日时为她办一个Party,也会在过马路时妥帖地牵过她的手。但她的心却是静的,就算一连几日都没有联系,也不会感觉到不安。   就那样温吞地相处了两年的时间,直到刘政琅说分手。   是在后来明白了,她的感情只能那么多,给了一个人后,就没有办法再给别人了。 第五章 无法抵达的爱,悲伤地蜕变成了喜欢   新郎新娘一桌一桌地过来敬酒,伴郎和伴娘在左右。远远地看着任远过来,她有些紧张,看了尤薇薇一眼,她正在剥虾。   走近的时候,姚伟正巧站在梅小清身边,一桌人都举着杯子站起来,任远在姚伟的旁边。   “新娘这么漂亮,姚伟你是怎么追到的呀?”姜艳起哄着说。   娇小玲珑的新娘脸微微地红了,羞涩一笑:“其实是我追的他。”   “说来听听”,众人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   新娘深深地望了姚伟一眼,微笑着叙述起来:“认识姚伟是大二,我抱着一本书穿过操场的时候,感觉到我的发丝突然被扯了一下,蓦然抬头的时候看到姚伟朝我挥手,别动!但,我的心,就微微地动了。姚伟的鱼钩勾住了我的头发。我总觉得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为什么不是早一秒也不是晚一秒呢?是我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然后撞到了他的鱼钩。”   “大二的每个星期四的下午,我都会和好朋友夏千去学校的操场参加钓鱼社的活动,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们都是重复一个动作,怎么把鱼线抛得又稳又远。那个时候,我和夏千隔着一段的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其实我的目光是落在不远处的姚伟身上。有时,姚伟会走到我的身边来,帮我纠正手的动作,或者帮我调整鱼竿。他的个子高,瘦,穿淡色的衬衫,我的心便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然后悄悄挪一步脚,让脚下的两个影子贴得更紧些。那时候,我知道姚伟在一家书店里打工,所以我总是去那里买书,而且挑了他快下班的时间去,这个时间他正好要回学校,所以我们可以一人骑一辆单车穿行在微温的黄昏里。有时候我会稍微慢一点,会看风把他的衬衣吹得鼓起来,很有感觉。”   “我去跟姚伟说钓鱼社应该有自己的社服,姚伟点点头,挺不错的。我终于有了和姚伟的合影,我很喜欢他,喜欢到了会把他的声音录下来,夜里一遍一遍地听,喜欢到了用所有的钱买一根让他喜欢的鱼竿,喜欢到了每天给他送自己亲手做的饼干,看着他咬一口的时候,心就腾开出花朵来。后来,我终于告诉他了……”   听着新娘细细地叙述,梅小清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意。原来不是所有的暗恋都只能是“暗藏”的心事,还可以这样主动,这样的积极。但也许她的性格永远都是这样优柔寡断,这样停驻不前,然后真的自暴自弃。   “怎么不喝酒?”看着梅小清杯里的饮料,姚伟不满地说:“今天哥们结婚,兄弟姐妹都必须要喝酒,还要一醉方休!”   梅小清平日里也不是滴酒不沾,这个时候拒绝倒显得做作了,干脆仰头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尽,准备找白酒的时候,任远接过了她的杯子,国窖1573,52度的白酒。她看着他倒了小半杯,接过来的时候,手指与手指不经意地触碰,有火花在心里滋了一下。   姚伟是谁都不放过,又逼着林一把饮料倒掉,换白酒。   “一会儿还要开车,真不能喝。”林一笑着推辞。   “你的酒量我又不是不知道,以前没少喝多了,结婚了倒转向了。哈哈,那时候下了晚自习,找地方吃烧烤喝酒,然后跟我说……”姚伟卖着关子。   林一打着哈哈,扫了罗君亦一眼:“是要爆隐私?那我也有的说。”   “什么隐私,说来听听?”姜艳感兴趣地问。   “真要说?”林一促狭地看了新娘一样,再看看姚伟。   “早就交代了!也没啥事……还是得喝酒!”姚伟转移着话题:“谁不曾年轻过呀,都是些陈年往事了,不提也罢。”   “对了,周传祥今天有事来不了,说是下次补上喝酒的事。”杨大磊笑着说。   “哈哈,说起他来,我总是想起高中时候关于他最经典的一件事。”林一停顿了一下,然后慢悠悠地说:“有天夜里,我们都还在寝室里看书,一会儿听到这小子迷迷糊糊地说梦话,王娟,我喜欢你。太搞笑了,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暗恋王娟,把他弄醒后问他梦到什么,打死都不承认!”   “后来他们谈了,大学里有过一段,又分手了。挺可惜的。不过王娟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很多的人喜欢,陈淳,听说你也暗恋她?”   陈淳赶紧撇清:“不是她。”   众人抓到他语句里的漏洞:“那是谁?说,反正都过这么多年了,也没关系了。”   “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班上肯定很多人知道。是苏羽。”陈淳挠了挠头:“你们这帮人,到底在爆谁的隐私?话说高中时候最受欢迎的应该是任远吧,在座的女生是不是都暗恋过他?”   其实只是随意地扯开话题,但梅小清的心里咯噔一下,就好像问一个醉酒的人你喝醉了没有,他肯定就会说没醉一样。梅小清突然地说:“我没有!”语气又快又急,辩解得很突兀,然后她看到了任远的目光,懊恼得几乎要把舌头吞下去。他的目光冷冷的,就好像说:你真无聊。又好像说:神经,谁在意。   她满脑子浑浊混乱,阳光仿佛被连根拔起,黑暗从四面八方涌来。一句抬举任远的话,谁也不在意,这样的否定是想要竭力地撇清关系吗?是想要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吗?还是想要在任远的面前维护自己一向清冷的样子?   空气怔怔地,好在尤薇薇及时地转移着话题:“我也自爆个隐私吧,陈淳,其实那时候我暗恋你来着。”   众人大笑起来,起哄着:“那还不喝杯交杯酒,为未了的情缘。”   尤薇薇也不推辞,大大方方地走到陈淳的面前,在喧闹里和陈淳手绕过手地喝了交杯酒。气氛一下活络起来,就连开始说不喝酒的林一也跟姚伟连喝了三杯,又被其他人连灌着。梅小清和大家一起喝了手上那杯烈酒,从喉咙处咽下去的时候,辛辣把胸腔默默地撕开。她缓缓起身,她需要一个地方,安静的地方让自己浑浊的思维静下来。她对自己太失望了,她无比讨厌现在的自己,无比憎恶现在的自己。   她甚至想把自己的脸揭下来,看看最真实的自己,是怎样一副模样。   走出宴会大厅,走到安全通道,推开门,坐到台阶上的时候,觉得胸口犹如白雪覆盖一样,冷得刺骨。不是十八岁的梅小清,不是二十一岁的梅小清,是二十八岁的梅小清,为什么年纪在长,在面对任远的事上,永远都是这样横七竖八地呢?   她想起一个读者的来信,她问她常常给周围人带来尴尬,要如何调节情绪?她对那个姑娘说,想要调节情绪,就去超市捏捏方便面。纯粹是插科打诨的回答,但现在,现在的她,很想要这样做!   真的假的,谁又在意呢?就算她什么也不说,也当是对任远的一种表白。   喜欢你的。   喜欢了很久。   喜欢得很辛苦。   喜欢到了不知道怎么放弃,是一种惯性,是一种潜滋暗长的感觉。   其实也有做些事的。   在无人的教室里,为任远整理抽屉,便是一件。他的抽屉有着男生一惯的凌乱,书角一页一页地卷着角边,折出很多痕迹。大书放在小书上。作业本穿插在里面,还有课外书、钢笔、字典、文具盒、碎纸张……   尤薇薇站在教室的门口帮她把风,她知道她这个愚蠢的行为,也由了她。原来好朋友就是一边劝着你别做傻事,又一边纵容着你,原谅着你。   如果有同学从走廊里走来,尤薇薇就会很大声地跟他(她)打招呼,梅小清便迅速地合上抽屉,然后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情绪带着小小的雀跃和欢喜,会吓他一跳的吧,会猜来猜去是谁做的呢?不过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他是不会猜到是她的。   他用的是浅蓝色的墨水,字迹清秀苍劲,在书本上,在作业本里,到处都是,每一行的字迹都平整干净,她会把书本端起来,深深地嗅一下,把那种书页清爽的气息吸进肺里去——那是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从二楼的窗户可以看到树影斑驳,明晃晃的让人迷炫的光斜斜地投影进来,透过玻璃窗的边框,被隔得一隅一隅,那些在光亮里被放大的尘埃,像水母一样,沉沉浮浮。一排又一排的书桌,涂着咖啡色的油漆,是用过很久所以显得旧了,每个桌面上几乎都堆了书或者作业本。很安静,黑板上有一些罅隙,上面还有没有擦的语文课要点,后面的板报上五彩斑斓,都是些名言警句,哲文诗歌,用彩色的粉笔勾勒出漂亮的花边,在墙角处有簸箕,有几把歪歪扭扭的扫把,讲台上放着没人认领的试卷,不知是不是故意忘记写名字,这些微小的部分她也注意到了。或者,她还看到了自己,看到她眉梢上那种淘气,看到她小小面孔上,清冷却又奕奕的情绪,以及自己形销骨立的锁骨。齐耳的短发,平整的刘海,眉毛应该是五官里生得最好的,又浓又黑,在眉峰的时候有小小的弧度,眼睛、鼻子、嘴唇,还有脸型都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身材没有完全地长开,像一枚小小的,小豆芽。本来就是已经很普通的长相,很普通的身材,却又是紧紧把自己包裹的个性,就像是有无形的壳,把自己盖了起来。   是与任远很接近的东西。她把每一本书都拿出来,抚平所有的褶皱,然后又一本一本地归类,每一个动作都很缓慢,就好像是一个慢镜头,把本来几秒就可以做好的事延伸起来——坐在想念他的时光里,感受爱恋如花,一束,一束地开着。   嗬,其实也不是那么苦涩。   一格一格地摆好,侧着头,认真地看一看,若是有差错再重来一次,不能漏掉一个不好的地方,所有能想到的,最有利于他的都想到了。   长久地凝视,然后合上抽屉。   开始细细地擦他的桌面,木质的旧的书桌不知被多少人用过,上面有各种钢笔字的痕迹,即使墨汁擦掉,那种油漆被踩过的痕迹却依然存在。有英文单词,有陌生的名字,还有用圆规在桌面上画的圆,以及一些涂鸦。梅小清一点一点地揩着,把能擦掉的全擦掉,头垂得低低的,一缕头发散落下来,脸微微地有些红,有时会抬头看看站在门口的尤薇薇。   尤薇薇的目光里有很复杂的东西,无奈、同情、不屑……有时候她真的很想拿一根棍子一头敲昏掉梅小清,看能不能让她选择性失忆,结束掉这种无谓的行为。   “你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吗?”尤薇薇问。   “是明明喜欢,却不能告诉他?”   “是马上要考试了,别人在复习,而我们却在预习!”尤薇薇认真地说。   梅小清一下就笑了。   “这不是玩笑话,这是你们的差距。只有三种可能,一是你去表白然后被拒绝,第二种是你不表白但他察觉然后被拒绝,第三种是不管你怎么做都会被拒绝。”   “我没有想过要让他知道。”梅小清气馁。   “既然这是你想做的事,我不会阻止,但我不希望你因为他不喜欢你这件事而不开心,而受伤。你现在做的,我们就当成是一种暗恋的历程,过程是这样,但结果,不重要。”她苦口婆心。   “我知道了,而且,我并没有想过结果。”她幽幽地说,但心里好像被撒了一把碎玻璃。   这样的谈话常常都有,每每都是以梅小清的一句“我知道了”做结束。   她知道了。   她知道了?   暗恋就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不需要被听到。   那么,她可以伏在他的书桌上,脸贴在冰冷的有划痕的板面上,对着一抽屉的书,对着板面下那个装满书的抽屉絮絮地说话。这里便是她的树洞了,她的睫毛上有雾水一样的东西,抖动的时候,颤颤地,颤颤地。   整理书桌后,她的情绪会变得格外的好。她跟尤薇薇走在回家的路上,踢踢踏踏地拖着步子,她们会追逐,会打闹,书包在背上一搭一搭的,阳光清澈。   原来。暗恋就是心里的那株樱花树,空前绝后地盛放,就算凋零,也有着凄然的美。   “不舒服?”听到声音的时候,梅小清的心里滕然了一下,但她没有抬头,没有站起来。她坐在婚礼酒店的安全通道里,坐在冰凉的阶梯上,她抱着自己的膝盖,不断地自我拷问。   这把声音很平,带着磁性。她不敢动,怕动一下,这个场景就会被打破,下一次发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任远。他是觉察到她的异样,所以才跟了出来?   她要跟他解释。也许酒精给她平添了勇气,她想要对他袒露出一切来,十年来,她对他有怎样的情深,有怎样的难以忘怀。就算是被拒绝,那也就认了,她不能当胆小鬼,不能做鸵鸟。   你知道你的抽屉是谁替你收拾的吗?   只是一句,就明朗了。   刚才的酒席上,不是也有人承认了暗恋吗?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话也不用藏着掖着了,开玩笑一样地说出来就好。对,就是这样,梅小清,你可以做到的。   抬起头来,转身,稳住呼吸,然后直视对方——是个陌生的男子。不管他长得怎样,高矮胖瘦如何,他只是有着和任远相似的声音,但他的的确确不是任远。   “是喝醉了吧?”对方好意地问。   她依然怔怔地,刚才的那种冲动和勇气像傍晚时候的退潮一样,海浪迅速地退回到海里去。   “我是新娘的表哥,婚礼很热闹吧?你呢?是新娘的朋友还是新郎那边的?”他继续地问着,想要用自己的热情化解掉陌生的尴尬。   “我是新郎的高中同学。”梅小清终于觉察出自己的不礼貌带给对方的压力,强迫着回答了一句。失望,很失望。又自嘲地笑笑,任远又怎么会注意到她呢?她什么时候变得对自己如此期待了?她工作,她恋爱,或者她嫁人,跟他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吧!   “是同学呀!”对方在回答里被鼓舞了一下,寒暄地说:“同学感情是最难得的,单纯,纯粹,而且还持续了这么多年……你是不是喝醉了?”   “有点。”她自嘲地笑了笑。   “我让服务员给你倒杯茶,或者去楼上棋牌室休息一下?”他的声音让她有些时空交错的感觉。两个人的声音怎么可以这样像。   “不用,我朋友还在里面。”梅小清站起来,脚下有点软,一下没站起来,这样的表现更像是喝醉了。她再次自嘲地笑笑:“谢谢。”   走进婚宴大厅的时候,人已经走了大半,只有几桌还热闹地拼着酒。而同学的那一桌,任远正好坐在她的座位上,他的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衬衣被卷到肘部,陈淳站起来,端着酒杯在说着什么,尤薇薇转过身,注意到了梅小清:“去哪里了?”   “接了个电话。”她随意地撒了个谎。   “加个凳子。”尤薇薇扬声对服务员说,又握了握梅小清的手臂,她给她一个“不用担心”的笑容。   任远挪了挪椅子,空出一个位置来,服务员就把椅子加在了那里。   “梅小清念书的时候作文就是好的。”陈淳突然地说。也许正好他们的话题结束掉,而梅小清又才出现,所以大家把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就是,作文常常被李老师当范文。”杨大磊也说:“不过梅小清现在的工作倒是跟她很适合,不像我,明明学的电子信息管理,现在却在做销售。”   “我是学财会的,现在做的工作是助理秘书,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   “你们都比我好,临床医学毕业想做医生的,现在却是当了老师。”   一番的讨论,七嘴八舌地说着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话题的结论还是:“梅小清,就数你最好了,把兴趣爱好带到了工作里。”   “其实那时候的作文也一般,现在的工作也就是份工作而已。”梅小清苦涩地笑了笑。   “还获得过奖吧。”任远侧过身说:“好像是个征文比赛。”   梅小清下意识地点点头。确实有这样的一次征文比赛,试着投了篇文章过去,后来发来了证书,是三等奖。所有的成绩里,语文算是好些的,只有在评讲作文的时候,晦涩的内心会被阳光透进来,那是一个少女仅有的觉得骄傲的部分。   “不过还是任远最出色!”话题又转移到任远那里,大家开始问作为外交官的一些经历,间隙,每个人都来给他敬酒,他永远都是众星捧月的主角。   “要少喝一些。”一双纤细的手自然地落到任远的肩膀上,淡淡的清香如空谷幽兰。这是她们第二次见面了,第一次她坐在任远的车里。在任远帮梅小清处理整个事故的过程中,她始终都没有下车,那是怎样一种信赖和信任?她只用静静地坐在那里,不管他在做什么,不顾他与怎样的人在接触,他都没有让她觉得不妥不安的地方。这样想的时候,她对她有了更多的一些好感,何况是真正的美,大气,不自傲,白皙的鹅蛋脸,大眼,明亮的笑容更是衬得她衣香鬓影。她这样安宁的性格,才可以在他的世界里与他并驾齐驱。   任远抬头笑了一下,介绍:“夏晴。”   梅小清的心里晃荡了一下。不是高中时他喜欢的苏羽,不是大学时的女友莫琦,是夏晴。但以前和现在又有怎样的区别呢?   因为罗君亦见过她的,便把其他的人名字一一介绍给她。她展露着笑容,跟每个人说“你好。”在介绍到梅小清的时候,她依然是:“你好。”又说了句:“我们好像见过吧。”   梅小清点点头:“前几天,不过当时你没有下车。”   “是吧!”她若有所思地笑了一下:“高中时候的任远是怎样的?问他,总是不愿意多说,那时候有喜欢的人吧?”   梅小清别过面孔看了一下尤薇薇。就好像是一种求助,她很想从这样的谈话里逃离开。   “倒是不清楚。”有人先回答了:“任远那时候可孤傲了,几乎从来不主动跟女生说话。”   “任远每次都是全年级第一。”   “是班长。”   “所有老师都喜欢他,班主任老吕更是器重。”   ……   其他人都在跟夏晴介绍着在他们记忆里的任远。只有梅小清沉默着,那些关于任远的记忆是属于她的,一个人的。那就像一个很大的城堡,装满了她的私有财产,不需要展示,不需要分享,在那段时光里,没有人,在座的谁都没有她对任远的记忆丰富。他抽屉里书本的边角,他在课堂上的背影,蜡烛下的他的样子,操场上奔跑的他,篮球场上的他,穿过那些紫荆花下的他,站起来回答问题的他,沉默地看着窗外的他……那个清冷的,傲气的,孤独的少年,他在她的记忆里,成全了她的整个青春时代。   “梅小清,听说你写文章,笔名是什么?我去找来看看。”夏晴突然地说,她的手自始自终地搭在任远的肩膀上,站在他的身后,两个人的亲密一目了然。   被点到名的她心里愣了一下:“只是给杂志写点小文,不算什么。”   “我念书的时候最头疼写作文了,每次作文都是抄一本中学生作文选,抄了足足三年!所以觉得会写文章的人很厉害。”她微微抿嘴笑,面颊左侧有一粒浅浅的酒窝——是真正好的性格,才会总是善意地发现着对方的优点。   罗君亦的孩子已经开始哭闹了,他到了该睡觉的时间了。她站起来告辞,但谈话还有些意犹未尽,叙旧的时候,人总是会变得年轻起来。   “改天再聚吧。”有人说:“任远难得回国,还有,在座的各位,把家属都带上。”   就这样定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梅小清用余光扫了任远一眼,又立刻收回来。她应该不会去的,多见一次只是让自己的内心更慌乱一次,还是让它静静地沉下去,沉到河的最底层。他很好,他们很好,她知道这些,就足够了。   那个晚上,尤薇薇带着两瓶黄金冰谷来敲门的时候,梅小清正在电脑上写给读者的回信。有个叫乱世嫁人的姑娘问,她在爱上一个男人后才知道他是有家室的,她莫名其妙地做了一个小三,男人说很爱她,但不能和妻子离婚,她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努力。   还没有想好怎样用诙谐的方式回答,起身去开门的时候,膝盖被撞了一下。   穿着亚麻长裙的尤薇薇依在门口,把两瓶酒提起来晃晃,一边挤过她的身边一边懒懒地说:“陪我喝酒吧!”她把鞋子踢掉,裸着脚踩到地板上,咚咚的,踩得有点重。   “跟林锡吵架了?”梅小清合上门,转过身问。   “我要跟他分手。”尤薇薇坐到沙发上,浅绿色布艺沙发,四人位,她拿过厚厚的抱枕压在肚子上,把酒放到茶几前倾着身体开酒:“去拿酒杯。”   房间只是两居室,一个卧室,一个书房,因为是已经精装修的房子她买了些家具就搬进来,选这里就是不想太麻烦,弄得花里胡哨的反而难以打扫,她性格里的那种懒散总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发挥到极致。尽量少的家具,衣服也从来不愿意自己搭配,在逛街的时候总是看到模特身上已配好的,然后整个换到自己身上。   没有宠物,没有植物,除了稍显凌乱,但也干净明亮,充满了属于自己的烟火气息。   把两个高脚水晶杯放到茶几上,然后将脚蜷起来,窝在沙发里,梅小清知道她不问,尤薇薇自然会把原由说出来的。   尤薇薇给自己的杯子倒了大半杯的酒,然后咕嘟咕嘟地喝掉:“我想用林锡的MSN号收文件,他把密码给我了。那是一串数字,不是他的生日也不像别人的生日。”   梅小清把属于自己的酒杯拿过来,依然盘着腿。   “我把那串数字放到百度里一搜,立刻搜出来了,那是一个电话号码!”   “谁的?”   “他前女友的。真是气死了。你说他们分手这么久了,他竟然还把她的电话号码当成MSN密码,他每次登MSN的时候就像在给她家打了一遍电话,既然这么念念不忘,那就回去找她去!”   “也许只是懒得改了。”   “他也这样解释,但这是理由吗?他把她家的电话号码当密码这件事就是个很大的错误!”   “你想太多了,那个前女友远在澳洲,也是过去时了,你才是进行时。何况林锡对你那么好,会给你做饭,把工资交给你,带你去旅行,给你修电脑,而且愿意给你婚姻。他是个好男人,不要错过了。”这一次,换做梅小清苦口婆心。   尤薇薇又给自己倒满一杯,也不在意梅小清有没有在喝,自顾自地说:“男人都会变的,结婚前对你好,只要把你定下了就会慢慢冷淡下去。换你去伺候了!”   梅小清仰头喝了一口酒。她知道尤薇薇心里有个伤口,父母的不幸福婚姻让她没有办法完全地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完全地去信任一个人,把自己的爱情交给一个人,就像是一场巨大的赌博,攸关生死,她输不起。但若不是对林锡有感情,又怎么会为这样的事纠葛呢?   我们总是被自己在意的人伤害。   那些毫不在意的人,说的,做的,与我们何干?   梅小清知道,尤薇薇是爱的,只是不敢爱,在前行与后退之间,在付出与拒绝之间,在迂回曲折之间,内心矛盾。她们都太需要勇气了。   “李义锋八成有问题了。”尤薇薇突然地说:“夏燕说有天半夜醒来的时候,他竟然在阳台偷偷接电话,一问才知道是个干妹妹失恋了,他半夜打电话安慰呢——所以你看,婚后的男人,就这样慢慢变的。”   “林锡不会这样,你那样大女子主义,他也包容,不是因为害怕你真的要跟他分手,而是因为他在意你。”梅小清心里也有些犯憷,她没有听夏燕提到那件事,依照夏燕的性格只要李义锋随便说几句她也会信了,但换做是别的女人,一定会深究了下去。也许这就是夏燕幸福的地方,她选择她想要相信的,不管是虚的,还是真的,这是她的婚姻,她想要好好地守护着她的家,他们的家。   而尤薇薇,她也在选择她想要相信的,她觉得和这个男人结婚,他就会慢慢地忽略掉她,她在一丝一毫里去“论证”这样的事,然后慢慢相信这就是个事实。   女人的爱情观,永远是千奇百怪,但永远不变的是,她们渴望的,都只是一个温暖所在。   尤薇薇的手机在响,她任凭它响着,就是不接。   梅小清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不用猜,一定是林锡打来的。只要找不到尤薇薇的时候,他不是给梅小清打电话就是给夏燕打电话。   “别理他!”尤薇薇没好气地说。   梅小清自顾自地接过电话,是林锡礼貌的声音:“小清,薇薇在你那里吗?”   “在。你过来接她好了。”   “我不回去!”旁边是尤薇薇插进来的愤怒的声音:“告诉他,我要分手!我再也不想见到他!再也不想和这个人说话!”   不用转告,林锡听到了,语气充满懊恼:“我真的是偷懒才没有换,早知道她这样介意我一定一早就换了。”又忍不住抱怨:“你说平日里对她再多的好,只要一惹到她,就变得很无情了。我都恨不能把心剜给她看了……”   “她只是说说气话。”梅小清宽慰道:“要不今天就让她住这里,我会好好跟她谈谈。”   “那……也行。”林锡迟疑一下:“让她少喝点酒,会头疼。”   梅小清心里一暖,这样嘘寒问暖的男人,一定会坚持到最后的,就算尤薇薇的心是石头做的,也会被融化掉。   “还是一个人的好。”梅小清合上电话,尤薇薇继续地说:“得到的也许就意味着失去,得不到的却意味着永恒,也许……你对任远的感情才是最好的,不给希望,也不会失望。”   “你错了。”梅小清静静地望着她。   “不对吗?”   “我想跟任远在一起,我的内心其实充满了这样的渴望,我想跟他一起牵手,想跟他拥抱,想跟他生活在一起,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拼命地压抑着心里的这种渴望,如果现实给我哪怕是一丁点的机会,我一定会想要试试。”   “其实,现在也可以试试。”   “任远的女朋友很好。”   “那可是外交官的女朋友。”   “外交官都不是一般人。”   “需要很智慧的头脑。   “杰出口才。”   “强大内涵。”   “他从来都很优秀。”   “他很英俊。”   “清冷的性格其实很让人动心。”   “很少笑,但笑起来很迷人。”   “说话总是很少,但呱噪的男生让人生厌。”   “别人问他问题的时候,也总是会回答,其实内心很愿意帮助别人。”   “不会因为自己是优等生就看不上差等生,没有优越感。”   “很低调。”   “很沉稳。”   “很内敛。”   “很善良。”   “很上进。”   “很值得信赖。”   “很朴实。”   “也不花心,只对自己的女朋友好,其他的女生都不会在意。”   “我想他了……”梅小清突然一声,声音有些颤。   “去找他。”   “说什么?”   “说你爱他,很爱他。”   “然后呢?”   “然后被拒绝,从此无颜面对他。”   “什么馊主意?”   “去谈恋爱吧!”尤薇薇长长地叹口气:“也许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不止任远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还有很多,有低调、内敛、沉稳、朴实、不花心这样优点的男子。”   “林锡有这样的优点吗?”   尤薇薇的手停顿了一下,眼里柔和起来:“他不稳重,说话像个孩子一样比手画脚,除了我,他也对别人很好,他会发牢骚,但好像,下车的时候会替我开门,走路的时候会替我拎包,吃饭的时候会给我夹菜……”   “林锡很好。”   “你的酒呢?怎么一杯喝那么久?”尤薇薇不满地说。   “林锡说让你少喝点,会头疼。”梅小清忍不住笑了一下,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很多了。不管是怎样隐忍的女人,都是需要倾诉的。   说起林锡追到尤薇薇,倒是可以用“死缠烂打”来形容。认识林锡的那天,尤薇薇正准备去赴个约会。是在工作上认识的信托公司顾问,样貌一等,人品出众。两个人暧昧了一段时间,开始慢慢地向着恋爱的方向前进——那天可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   也精心打扮过的,白底碎花的雪纺裙,细高跟的凉鞋,发梢的地方微微卷了卷,娴静温婉的样子。那天走到天府广场的时候,一群小孩就缠了上来,围着绕着喊姐姐,姐姐。尤薇薇打开钱包拿出一些零钱打发了过去,只是没走几步,就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再回广场,刚才那群小孩已经四散地无影无踪,眼看着时间快到了,也只好硬着头皮去赴约了。   接到林锡电话的时候,是那天晚上,他说他捡了她的钱包,里面没钱但有一些卡、名片和身份证,他是打了名片上的电话问到了她的电话。她想了想说那我过去拿好了。   林锡很热情,说没事呢,我开车,你留个地址我马上就到,对了,是辆宝马,你呆会儿好认。遇到个活雷锋,还是一个宝马男,这怎么都得让尤薇薇幻想一下,她甚至还刻意地打扮了一番。在楼下等了又等,街对面有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不三不四地朝她这边看了好几眼,她都高傲地别过面孔去。   当对面那个人试探地喊了声尤薇薇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失望,走过去,讪讪地:“抱歉,你说你开的是宝马,所以刚才没敢认。”   他坏笑两声:“这是宝马,这真是宝马。”又指着摩托车前的BMW标记说:“这是宝马的C1—200车型,售价差不多五千块呢!”尤薇薇拿回钱包,又不好拂了林锡让她请喝饮料的提议,只好在家附近找了个自动售货机,买了两瓶可乐。   她正喝着一口饮料,听到林锡分明地一声“尤薇薇我爱你”,心里一惊扑哧一声饮料全喷了出来,看着一脸认真的林锡,难堪地说:“这也太快了。”他说:“爱上不就是一秒吗?”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她看,点点的火星滚烫地溅到了尤薇薇。   她的脑海里,很喜剧地不断地闪着两个字,我晕,我晕,我晕。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这厮就轻薄了尤薇薇。那天尤薇薇从公司里出来,他就把她的宝马车啪啪地兜停在她的面前。一是因为他拾过她钱包,二是因为她太善良不忍伸手打笑脸人,所以迟疑一下还是上了宝马车。   他带她去吃饭,在一家设在顶楼的露台餐厅,星星点点的霓虹灯,倒也显得几分浪漫。不过吃的不是西餐,而是火锅。一水的红油辣椒,热气腾腾,生意还爆好,加了一张又一张桌子,挤得走个过道都要侧着身子。他让她猜谜语,他说饺子是男生还是女生?她猜了女生又猜男生,他嘿嘿笑起来,当然是男生啦,饺子有包皮的嘛。她被花椒给呛到了,咳得很惊天动地。   尤薇薇说去洗手间,林锡说要在那边的那边,又说干脆我带你去,她跟在他身后,一格一格地走楼梯,突然在前面的林锡就回转身,无比精确地碰到了她的唇。她没有像个贞洁烈妇一样地赏他一个耳光,也没有在他胡说八道时狠狠辱骂一通。只是在那天晚上后,她开始躲着他,不接电话,不回短讯,她用这样的方式拒绝着他,在她看来,一见钟情是多浅薄的一件事,她不信。   这人整个儿就不靠谱。   尤薇薇当时和信托顾问的联系始终有些温吞缓慢,只是一起吃饭、看电影,然后再送她回家。不过她倒觉得这样细水长流的交往才是感情真正的状态,难道像林锡那样,一见钟情?   那天她和信托顾问在辛巴克喝咖啡的时候,就看到林锡正挤眉弄眼地杵在落地窗的门口,她心里一惊,侧过脸去,而这个人就呼啦地站到了她的面前,唧唧哇哇地一把扶住尤薇薇的肩:“这里也能遇到,多巧呀!”   他挤了挤尤薇薇,坐到她一边,然后伸手跟信托顾问握手,信托顾问狐疑地盯着他们看,好在林锡先说了,我只是她同学,青梅竹马的那种。说着就在尤薇薇的腿上,用力地捏了一把,她只好尴尬地附和着笑了笑,心里却在群殴着林锡。   信托顾问走后,尤薇薇也转身要走,他一把揪住她的领子把整个人给拽了回来。大庭广众之下,她涨红了脸,他就说了:“算了,既然你喜欢他,我也就成全了你。不过做不成你的男友,那就做你的朋友吧。”   他就这样轻易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在心里再哼哼两声,就说了一见钟情不靠谱,这才坚持多久就放弃了?看着林锡真心祝福她的样子,她心里却有些不爽。   星期天一大早,尤薇薇就被林锡给吵了起来,他说带她去一个地方。到了,才知道楼上是信托顾问家,大清早的,这么突兀地跑到别人家,多不好。   他点着她的脑门骂她笨:“看人怎么能看表面呢?没听过衣冠禽兽没听过知人知面不知心?咱就是要搞个突然袭击,看看他在家里到底是怎样?藏着女人?穿着大裤衩?厨房都是泡面碗?或者影碟机里放着A片?等你失身后才发现他原来是个大尾巴狼,那就迟了!”   尤薇薇想了想,这也对。就跑去敲了门。他果然在家,并且已经穿得整整齐齐地在工作,窗明几净,没有女人,没有大裤衩,也没有A片,完全就是一个优质男人的生活。尤薇薇在心里大呼了一声,欧——耶!   又一天,林锡带着尤薇薇去见了一个人。她是信托顾问的前女友,林锡说:“你想了解一个人就非得从他的前任那里知道,不都说前任凶猛,如果他给了前女友一巴掌,也难保不给你一巴掌。”   但信托的前女友说:“是我甩了他,因为我又喜欢上别人了。”   林锡追问:“那他有没有小心眼会不会打女人或者分手的时候列个账单给你?”   她摇了摇头:“他真是个好人。”   林锡的脸当时就绿了,又说:“这还不全面,咱们要去见他的同学、同事、上司、亲戚、朋友……”   尤薇薇终于明白过来,她说:“好呀你,原来你就是存心想破坏我的感情!”   林锡的眼睛黯然了一下,酸楚地说:“看来他真的很好,我祝你幸福!”   他伸出手来跟她握,她握住他的手时,突然被一大力给拽到怀里。她心里在想,她又被他占便宜了,但面上,她一点也没有挣扎。   林锡消失了一段时间,她和信托顾问依然缓慢地交往着。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们连手都没有牵,她就想起了林锡,他是如此凶猛的人,第一次见面就对她说爱,第二次见面就吻了她。   对他的一些感觉,就像死灰里的星火,被自己刨了刨,就燃了。只是自己却还是不肯承认。   某一天就收到了林锡的电话,他说他要走了,哪天哪点的飞机。那个晚上尤薇薇一直没有睡着,她在想他骑着宝马车的样子,他的花T恤就像一面旗帜,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她在想他坐在她身边,拧她大腿的样子,那么坏坏的样子却一点也不让她讨厌……他真是个不靠谱的人,但他的喜欢却来得很单刀直入。   是谁说,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也就给了对方伤害你的机会。尤薇薇不知道自己伤害了他多少次,所以他要离开吗?   她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过了他说的那个点。她站在机场明亮的大厅里眼泪哗地落了下来,原来爱情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林锡对她是一见钟情,她对他却是日久生情。   林锡就赔笑地站在了面前。   尤薇薇诧异地说:“你没走?”   他说:“其实我就是试试你,我连机票都没买,胡诌的。”   尤薇薇气急败坏地朝他的胸口擂过去一拳,然后一把紧紧地抱住了他。   他们正式交往后,尤薇薇把林锡带到两个好友的面前。梅小清和夏燕盯着他看了又看,都有种“久仰”的感觉。尤薇薇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却还是第一次这样慎重地介绍给她们认识,足以看出尤薇薇是真的动心了。   但他们的感情却有个不可调和的矛盾,林锡一天到晚地想要结婚,而尤薇薇却是怎么也不想要结婚。   林锡来的时候,尤薇薇已经喝得有些高了,醉眼迷离地骂了他一顿,又使劲地把他往外面赶,但到底还是跟着他回家了。   是谁说,爱一个任性的女人更不容易,因为你要付出更多的爱,才能包容了她。   那么,如果你想要试爱,就对他撒泼耍横一次,看他用怎样的态度对你,就知道他对你有多爱了。但记住,不能太多,太多了再好的男人也会掉头就跑掉。   房间里静下来后。梅小清端着红酒杯继续坐到电脑面前,不知不觉她也喝了不少酒,头有点疼了。刚才的页面上,是她还没有回答的问题:爱上已婚男人怎么办?   她对乱世嫁人说,就把他当做一杯酒吧,喝掉以后就算了吧。   既然永远无法抵达彼岸,那就折回到来时的路上。也许,这是对自己的一种慈悲。 第六章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傻瓜   一直到现在,梅小清都留着席慕容的书,她是九十年代风靡整个校园的女作家,那时候买的《时光九篇》《七里香》《贝壳》……不管搬了几回家这些书却是一直带在身边的。书页已经泛黄,而那本年代最早的书就是《时光九篇》了,出版于1988年,定价只要2.5元。   班里很多的女生都喜欢,没有书的会借来书本一篇一篇地腾抄下那些花瓣一样美丽轻柔的句子,而旁人若跟梅小清借,一定是大方就给的。心里再怎么自卑,却还是忍不住想要得到旁人的关注,想要多一些亲切。   是真的喜欢席慕容。时至今日好多诗都还能全文背出来,对于一个记忆涣散的人来说,这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奇迹了。而最喜欢的是那首《与你同行》:   我一直想要 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有柔风 有白云 有你在我身旁   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   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而朝我迎来的 日复以夜 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   还有那麽多琐碎的错误 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   让今夜的我 终於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 任世间哪一条路我都不能   与你同行   读她的文,会让人变得很柔软,是怎样一种心思才能写出这样美的文字,才能把那种卑微的心情刻画得这样唯美。像林间缓缓吹来的风,像青砖旧瓦上的时光,像绿叶上的露珠,有着绝望的美感,那些文字直抵人心,熨帖着每一个人的情绪。   很忧伤。   梅小清跟任远的一次同行,是在学校后面的小山坡。   她让尤薇薇给任远写一张纸条,约在那里见面。在谁写纸条和谁放纸条之间两个人有了分歧。梅小清不想写,因为她想要撇清着某种关系,字迹太具有个人色彩了。让毫不相干的尤薇薇写,这就是一件简单了许多的事,其实这实在是不知所云的一场争执。结果还是尤薇薇写纸条,梅小清放纸条。谈话的内容被设计过了,是尤薇薇的漫画书被班主任给收了去,她想找他帮忙看能不能取回来。作为班长的他进入班主任的办公室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他只要在那一叠课外书里找到她的那本书就好了。   班主任总是这样,收缴了课外书从来不会归还,他不知道这些书都是从学校门口书行里借来的吗?十块钱一本的押金,一天五毛钱的租金,如果不退书那押金也就没有了。所以要赶在上课的时间看书,时间就是金钱,早看完少给租金。   这是个虽然牵强但还算合理的理由。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即使尤薇薇对她的这种行为劝导又劝导,但还是应下来这件事。   当任远一点一点走近的时候,梅小清觉得有什么轰隆隆的声响在天际一下一下地炸开来,抬头看了看午后清凉的天,那么亮那么高的天,一丝浮云都没有,甚至连风都没有。盘山而上的山径,没有被修正过,是那种松软的土质,还会看见单车的那种轮胎花纹,想必是谁在雨天推着单车踩过才留下的痕迹。山径两边的灌木丛里有浅紫色簇簇的花,那像伞房一样的花瓣边缘带着不规则的锯齿,后来知道了那些自力更生的野花有着很好听的名字,紫苑。紫苑的花语是隐忍的爱,不知道是谁给了它这样好听的名字,又给了这样的注解,但很恰如其分,不是吗?   在知道心里的那种轰隆隆的声响,其实是自己的心跳时,任远已经来到面前。夏末的季节,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阳光停在他的发梢,有些明晃晃,他静静地站在两个女生的面前,带着一些询问。纸条的内容只有一句:一点,学校后山坡。没有署名,没有开头和结尾。就像是愚人节的恶作剧,连尤薇薇都不确定任远会不会来,若是她在书本里翻到这样的纸条,随手就会扔掉,这也太老套了,把人骗过去,然后空等一场。梅小清更是不确定了,但他真的来了。那字迹是女生的字迹——也许别的女生也写过这样的字条,约他见面,向他告白。   放纸条是在下晚自习后,她们磨蹭到最后,灯都熄灭了,月光看的见教室里两个少女的身躯,一个站在教室的门口,一个走到任远的书桌前,打开来找到他的语文书,然后放进去。她的心微微颤颤地,到底还是有期待的——一直想要和你在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任远,有事拜托你!”尤薇薇先说了。是怕他“误会”,误会她们中的一个人是来告白的,所以用一句话就打消他的“顾虑”。这样的欲盖弥彰,却是心思里能想到的最好的开场白。   “什么事?”任远开口问。他站在她们的中间,目光从尤薇薇的脸上落到梅小清的脸上,被他目光烫过的脸一下就红了,下意识地垂下眼去。   “边走边说。”尤薇薇说着,拽了梅小清一把。她的身体不由地朝前,而让她内心欣喜若狂的是,任远走在她的身边,他们三个人并排在这条小路上,她的肩膀与他的肩膀之间隔着似有若无的距离,偶尔,会碰撞一下,她觉得心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觉得自己像一只贪婪的蜗牛,吸附在这样的情景里,不断地要汲取更多的温暖。   这么美好的任远,在她的身边。   女生的羞怯只有面对喜欢的人,才发作。而她的羞怯让她根本就无法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尤薇薇把她们早设计过的理由说了出来,任远也应下了,他说会去帮她看看。他真的很好,他没有怪她们这么神秘兮兮地就是为了这样的小事,也没有在她们说完“小事”后,就要返回学校。她们朝山上走着,他也就跟在她们的身边,说着一些其他的话题。在情绪慢慢调整后,梅小清也会适时地说几句,或者侧过身,看一眼任远。因为某一句话笑了,她笑的时候,注意到任远也浅浅地笑了,他们的目光碰上的时候,她没有躲闪,他的面部线条很柔和,眼神很温暖,如流水一样的目光,黑眼珠像锆石,浓得化不开。这温和美好的笑容,把她的情绪晒得很明亮,很明亮。   青葱的岁月,欢喜,忧伤来得比任何时候都深刻。   后来尤薇薇有提到一个细节:“在岔路的时候,你朝一边走,我朝另一边走,而任远在犹豫了一下后走在你的身后。我回头的时候正好看到。”   “真的?”梅小清飞快地问,一脸的笑意。   “不过那才是回学校的路。”尤薇薇补充地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任远“选择”了她的这件事情真实地发生了,在他心里,至少她比尤薇薇稍显与众不同的。他没有停下来问到底朝那边走,也没有跟在尤薇薇的身后,而是选择了梅小清。   这一种选择就像一种恩赐。   梅小清笑了。走路在笑,吃饭在笑,入睡的时候也在笑……心里就好像成了那淡蓝色的湖泊,有鱼不断地跳跃着。看见的人觉得她是疯了,只有疯子才一个人痴痴呆呆地傻笑,才会莫名其妙地傻笑。就连尤薇薇也忍不住叹气,能不能矜持一点?   不——能——   因为她被任远选择了。   那天他们同行了半个小时。在那条美丽的山路。   她在学校操场一圈一圈地奔跑,风擦身而过的时候,有膨胀的笑声,咯咯,哈哈,嘻嘻,呵呵,嘿嘿。   只是一点,也能让她有着极致的幸福感——少女的心,原本就这样简单。   或许是受了这件事的鼓舞,她们又做了一件事。   在一本书里看来,凤尾草是一种具备特殊迷离力量的植物,如果让你的意中人喝下铁角凤尾的汁液,就可以牢牢地抓住对方的心。这是源于云南苗家的一种蛊术,书上说可信度非常地高。这件事就像你知道下一期彩票的中奖号码一样,内心按捺不住的都是狂喜,还不能表现出来,免得泄漏了天机。   那些日子,她变得比以往更积极了一些,更明媚了一些。甚至有一天他们在经过走廊相遇的时候,她主动地跟他打了个招呼,笑容像白露沉沉的花枝盛开在脸上,声音轻盈,利爽:“去厕所?”   任远微微错愕地望着她,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脚下的步子没有停止,他们在彼此的目光里擦身而过。然后她小碎步地溜得飞快,她的心情像被包住火的纸,热热闹闹地烧着。她和任远同行了,她和任远打招呼了,她的肩膀碰到任远的肩膀了,也许会和任远做朋友,又或者,还可以更多——当他喝下凤尾的汁液的时候,会不会就像灰姑娘在厨房里遇到仙女,发生奇迹?   学校的门口有一家小吃店,她,尤薇薇和夏燕总是在那里喊上三碗酸辣粉,辛辣的味道让她们的牙齿打颤,嘴角沾满浓烈的辣椒,丝丝地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时,会忍不住笑起来。每每都会说,辣,真辣,太辣了。但三个人从来就没有想过下次的时候要让老板少放一些辣椒,年轻如她们,就是要做一些小小刺激的事,这样才叫过瘾。   “到底有没有用,那个凤尾汁液?”夏燕眨着大大的眼睛问,她的睫毛很长,看人的时候表情总是无辜而天真。   “应该有用。”梅小清笑着说,又端起碗呼噜地喝了一大口漂着葱花辣油的汤:“我们打过招呼了。”   “就这?”   “那还想怎样?”   “具体的,具体能看出他喜欢上你的地方。”   ……梅小清思索了一下。另外两个人有些紧张地望着她。   “做操的时候,好像回头看了一眼我。”   “好像!?”异口同声。   “我近视啦,所以不确定,他只是回过头朝这边看了一下。”   “做操,那到底是哪一节?”   “就是这节。”梅小清放下碗,把椅子往后挪,然后开始做扩胸运动,两手横在胸前,左扭一下腰,右扭一下腰,身体随着动作转动,再把手臂打开来,腿朝前迈步,收手臂的时候收腿,如此反复,嘴里轻声地喊着节拍:“1、2、3、4、2、2、3、4……”   “切!”   “坐下!”   两个好友撇了撇嘴。   “怎样?”梅小清趴在桌面上期许地看着两个好友:“平时做操他一定不会转这么过来的,这一次是真的看了这边一眼。”   “神经!”尤薇薇终于忍无可忍地骂了一句。   “算了,估计是凤尾汁液的用量不够。我们多试几次啦!”夏燕不忍地宽慰道:“或者还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听说把自己的指甲埋在一个无人的地方,一边埋一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   “好,我们今天试试!”梅小清兴致勃勃地说。   “走火入魔就是这样的表现。”尤薇薇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也就是试试,死马当做活马医!”夏燕轻言细语。   “就是……夏燕,你说什么呢?”梅小清扬高声线。   “比喻!”她讪笑着缩了缩颈项。   那天晚上,三个好友都逃了课。晚自习的时间是没有老师上课的,但班主任会时不时地隐在教室外的窗边,偷偷地观察教室里的动静。就好像,潜伏在黑暗里静静等待猎物的猎人。班主任对于她们几乎是放弃的姿态,虽然成绩不好,但平日里也是循规蹈矩的学生,所以,不会鼓励,也不会批评。   手已经仔细洗过,透明的指甲泛着青涩的光,肉嘟嘟的手指在每个指节的地方有小小的圆涡,摊开来,在手掌对着中指和无名指的地方,有一粒小小的黑痣。据说在掌心有着黑痣的人都欠着前世一份情缘,那么,她是欠着他的了才来还?   学校的操场,四周被高墙围绕,用白油漆画过一圈就成了一条跑道,中间长了些杂草,每每春天的时候就会安排学生去操场锄草,扯得泥土翻飞的时候,好一派热闹景象。是很简易的操场,也有跳远的沙坑,有高低杠,有高架灯映射着操场,但那些光显得太微不足道了。几步的距离也分辨不清谁是谁。那个晚上,三个少女溜到寂静的操场上时,天上挂着一弯镰刀样的月亮,清冷的光洒在她们的面孔上,是虔诚的姿态。   一棵悬铃木,又一棵悬铃木,再一棵悬铃木……她们一直数到第九棵树下。看了看手腕上的卡通手表,等着时间到九点九分九秒。是对很多的细节都很迷信,只是单纯地相信这样了就会多一份把握,再多一份把握,沉下去的是希望,浮上来的也是希望。   是真的期待过。   分针、秒针齐飞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再说话,手里紧紧地攥着小火柴盒,里面放着写有心愿的纸条,有十枚弯弯的被仔细沿着椭圆形线路剪下来的指甲,一个都不能少,若是被剪飞了一枚,就趴在地上把它找出来。都齐了。放进火柴盒。用透明胶再在外面封上,就好像被放进大海里的漂流瓶,等着有人来拾捡。   当秒针都指到九的位置时,她们开始细细地刨土,三个人围着一棵悬铃木,用准备好的小刀、圆规、树枝,一点点刨开松软的土质,再朝下挖一个小坑。很安静,连风都屏住了呼吸,月亮偷偷地望着她们,想要知道她们的火柴盒里装着怎样的心愿,但其实是一目了然的吧。   关于凤尾汁液,还有另外一个说法。如果你一直都得不到那个人的心,你所承受的单恋的痛苦就会比以前更多一倍。   长长的藤蔓上,长满了羽毛一样的叶片,浓绿的颜色很蓬勃。用手搓了又搓,会有些汁水拂到手指上,再把手盖在一瓶开过的冰红茶的瓶颈上,轻轻地一侧,倒一些在手指上,就可以把那些汁液洗走了,如此反复——这样愚蠢地喜欢一个人,就好像,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能把所有压上去。试试,再试试。   热腾腾的体育课后,会挤在学校的小卖部买一些饮料。   尤薇薇和夏燕在返回教室的路上拦住任远,尤薇薇会递过去作业本,书,然后说:“帮我看看书上这道题,怎么都演算不出。”   那个时候的梅小清就藏在二楼转角的柱子后,偷偷地望着楼下的一切。她看到任远接过书,接过本子的时候,尤薇薇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冰红茶,凑到他的面前,挡住他的一部分视线,然后手放在身后,夏燕会顺势接过来,再把事先准备好的冰红茶塞到尤薇薇的手里。其实只是很小的把戏,但梅小清觉得快透不过气来了。他会喝到有铁角凤尾汁液的饮料吗?会吗?有没有差错?会不会他接过饮料后正好不想喝了然后扔掉,会不会被别人拿走了?又或者他喝了一点,觉得味道不对,就不再喝?心里那么多的不安,在看到任远喝了一口,又一口的时候,才稳稳地落了地。   接过冰红茶的任远在喝了第一口后,有些奇怪地看了看瓶子,大约是觉得怎么还这么多?又觉得味道确实有点古怪?但只是稍稍地迟疑,便作罢了。梅小清如释重负地靠在石柱上,长长地呼了口气。   尤薇薇她们朝梅小清走来的时候,满脸笑意地朝她悄悄地比了个OK的手势。那一刻,她很想要拥抱她的朋友,内心动容。   那瓶属于任远的饮料自然是归了梅小清。她坐在教学楼的顶楼,一个人,看着日暮,就着自己的思念一点一点地咽下去。   干杯。她举起瓶子,对任远,也对自己说。   一节体育课,自由活动,三三两两的男生打篮球,女生玩着毽子或者只是三三两两扎着堆,聊天说笑。梅小清和尤薇薇坐在单杠上,手撑着杠面,晃荡着脚。她的目光依然追随着任远,他站在罚球区,带着一点漫不经心地拍了拍球,然后扬起头,把篮球举到头顶,目光测试了一下距离,轻轻地一跃,篮球出手,那枚棕色的球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弧线然后稳稳妥妥地投进篮筐里。空心。   好。她在心里欢呼了一声。   “在看任远吧!”听到声音的时候,她吓了一跳,一回头,正看到班上的另外两个女生坐在另一个稍低的单杠上。她绷起的情绪就失笑地放松了,差点就以为说的是自己。   “没有。”被说到的女生反驳。   “明明就有。”   “少来了,要看也是苏羽看吧!”   “苏羽?”   “男生们说任远喜欢的人是苏羽。”   男生们说任远喜欢的人是苏羽。   喜欢的人,是苏羽。   太阳太明晃了,刺得梅小清一个不稳,踉跄地从单杠上摔了下来。松软的土质,不疼,但又有疼寒气瘆人地切割着她的每一寸皮肤,手疼,脚疼,膝盖疼,眼睛疼……不断地沉,不断地坠落,胸口的那处洞,黑,深,幽。   源源不断地,悲伤,像捕兽夹,一个冷不丁地夹住了她。   那些期待,像春天的麦株,被掐掉了。   那些期待,像一盆抽芽的橡树,被拦腰折断了。   那些期待,像粉笔,咔地一声,压成了粉殛。   是灭了,是断了,是碎了,是炸了,是毁灭了……   是一颗子弹,砰的一声,击中了。   噼里啪啦的,各种声响,炸着。   白垩的天,有乌鸦哑哑盘旋的身影,纵横的电线把天空割出一道又一道的伤痕,风硬硬地,沁了很多的凉意,还有,那些悬铃木,张牙舞爪地变成了森林里的树妖,要把梅小清拖进去,要把她整个儿吞进去——这肃杀的景,突然地像被抽调的背景布。   那个晚上,她在操场里一圈又一圈地跑着,尤薇薇拦不住,夏燕挡不了,她紧紧地抿着倔强的嘴唇,任汗水从发丝里一滴一滴地渗出来。   直到再也跑不动,直到累瘫在地上,她的手依然是紧紧地攥着。已经长出来的指甲掐进掌心里,也掐在那颗黑痣上,还掐在她的心上。是再也拼凑不起自己了,是再也填不住内心的那口黑洞了,是再也再也没有办法给自己期待了。   眼泪淌满了脸,却只是紧紧地咬住唇,不让自己发出声来。但那种悲伤就像洪水一样,冲过了栅栏,冲毁了堤坝,冲翻了她。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气噎声堵,哭得肝肠寸断。   没有什么可以安慰得了她。   没有什么可以保护的,连小小的期待也不行。   两个好友只是紧紧地抱住她,抱住她颤抖的身体,抱住她小小的,羸弱的情绪。   如果你一直得不到那个人的心,你所承受的单恋的痛苦就会比以前更多一倍——这才是铁角凤尾真正的蛊。   被惊醒过来的时候,梅小清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才三点四十分。有些渴,她起身想去冰箱里拿水喝,然后看到了水果罐头,她迟疑了一下,拿出那一罐有凤梨、有苹果、有油桃的罐头,又拿了一柄勺,坐到飘窗上去。是知道再也无法入睡了。   即使是醒着,梦里的那种难过却还是盘在心上。想想,这梦和现实倒是没有什么区别。梦里,她看到任远喝醉了,他踉跄着步子的时候,她想要追上前去扶住他。喝醉酒了是很难受的一件事,她想要照顾他,给他倒一杯浓茶,给他拧一把热毛巾……转眼他就消失在人海里,其实明明就是那么近的距离,明明他就在四周,但她怎么找,他就是没了踪影。她着急地掏出手机来想给他打个电话,在拨电话的时候她因为紧张还按错了好几个数字,又不得不清除再重新地摁一次。电话是终于接通了,但还没有等到她出声,任远先说了,是那种很不耐烦厌嫌的声音:“我有事!”她想说什么的时候,听到了咚咚的高跟鞋的声音——心里一惊,他的身边有个女人,他根本就不需要她,不需要她是想要关心他还是想要照顾他。   就在那里惊醒过来。   窗外是小区的花园,有煤油灯似的路灯,散发着晕黄的灯光,有些蝉鸣的声响,这个八月显得很冗长,她在一个月内见过了任远两次,她的生活和往常一样,又好像不一样。她上班,下班,回答读者来信,给杂志写情感稿,去超市买罐头,背很大的包包……但有什么真的不一样了,是关于任远的那些回忆,还是对任远的那些心情,在一点,一点地复苏。   是终于明白了,她在大学里的那场恋爱,她工作后的那段感情,无论是顾澎还是刘政琅,都只不过是为了忘记任远。   这实在是很、很、很可悲的一件事。   罐头很甜,水果很凉,她一边吃,一边想起来一件事,她以为那次做操任远转过身看过她一眼,也许他真的看向了这边,那是因为苏羽就在她的旁边。   天快亮的时候,她决定要出去走一走,或者还可以跑一跑。她是个懒惰的人,平日里运动很少,偶尔跟尤薇薇去打几场壁球,也就是唯一的运动了。尤薇薇还喜欢台球,她跟着她去过台球室一次,散着的都是很年轻很不羁的脸。高中时候的台球桌都是露天的,在随意的巷口或者空地就可以摆几张桌子,打台球的男生们头发都有些长,有些刘海可以遮住眼睛了,穿牛仔衣,掉档裤,很痞的眼神——完全就是跟《古惑仔》里学来的。好多人都崇拜陈浩南,但梅小清却一直不喜欢那种浅薄的男子。她喜欢的,一直都是内敛、稳重、成熟而优秀的男子。一如任远。没有人可以超越,谁都不能。   那次在台球室的时候,她和尤薇薇有被人搭讪,是两个看上去顶多二十岁的男孩,嘴角都是青涩的胡渣,眼神里什么也藏不住。他们问她们是哪个学校的?问要不要一起玩。尤薇薇跟他们打了一局,她打台球是跟林锡在一起后培养的,林锡的台球打得极为出色——只有想跟对方一起玩的时候,才会去学对方的爱好。   从台球室出来的时候,两个人笑得不可抑制。   “问我们的学校。”   “看上去真的像学生?”   “也许扮扮嫩就真的有十八岁的年纪。”   “以后要买粉色的衣服了,要把头发拉直,要露出牙齿可爱地笑……”   在这样的年纪,还能被当做学生,是怎样一种满足虚荣的心情呀。没有老,青春还在,容颜还好——最美的年纪,最青碧的时代,最单纯无辜的时光,好像被遗忘了很久了。因为被误会成学生这件事让她们开始怀念起流逝的岁月来,她们在街上迈着轻快的步子,两手捧着奶茶,放肆地大笑,对男生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在路过宣传单前时,拿出笔在上面画大大的笑脸,在天桥上挤在一堆小朋友里等着自己的那份棉花糖。   总在装着。   在年少的时候装着不喜欢这个人,装着很老成。   在青春散场的时候装着不期待这个人,装着很无所谓。   应该对着墙壁反省一下自己,梅小清,你到底想怎样?   穿着旧T恤,牛仔裤,一双白球鞋就出了门。清晨的阳光新鲜地像牛奶,风好像是新的,空气也是新的,就像躺在刚从阳台上取下来的床单上,整个人都舒心极了。   但还是有车,私家车、公交车、洒水车,这些太煞风景了,想了想,去附近的公园吧。应该是很静谧的地方,还可以看到八月里的花朵,这个季节荷花要开了,还有秋菊、桂花。虽然她自己从来不养植物和动物,但看看别人的,却是热衷的。   听到一阵狗吠的时候,她抬眼望向正前方,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的男人被一群狗拖着朝前,有庞大的牧羊犬,也娇小的贵宾犬……它们齐刷刷地跑着 ,男人绷得直直的手里握着狗绳,身体朝后倾着,有些滑稽。她不由地笑了一下,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能养这么多狗的人一定很有耐心。   “你好!”狗先过去,然后听到很正统的招呼声,就好像接电话时你不管是谁也会说的你好。   狗的主人笑容满面。梅小清就认出了他,那家宠物店的老板。   她微微地点头。   “晨练?”老板攥着狗绳,拼命地停在她的身边,   “遛狗?”她没有回答地问。只是一句问话也可以看出她的设防,她不希望他窥探她的生活,不希望让他知道她在做什么。就算是平常的聊天也不行。也许她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不设防,其他的,别的,任何的男人对于他们的友好,她都抱着一种审视的姿态。她不想跟他们接近,不想跟他们多走一步。她的心,被锁上了。   “是呀!”他笑着说,并没有对于她的不回答有觉察。   他终于被狗狗的力量打败,朝前越过了她,又不甘心地回头问了一下:“你要不要溜一只玩玩,反正走着也是走着。”   反正走着也是走着,牵一条狗走走也没有关系吧。   她的心微微地一动。   “那给我那条吧!”她指了指那只灰毛的雪瑞纳,它的毛长得都快拖到地上,嘴巴那一圈的长毛就像是老人家的胡子,煞是可爱有趣。   对于她爽快的同意,老板很是惊喜,立刻把手里的狗绳递给她。   “去公园吧!”她主动地说。   “行。”他把狗狗们拽了个方向。   “都是要卖掉的狗,还每天都出来溜?”   “属于我一天的狗,也会好好地照顾它们,它们心情好了,性格才会活泼……狗主人才会喜欢。”他又嘿嘿地补充了一句:“也会卖个好价钱。”   最后的一句让她撇了撇嘴:“果然是商人,重利轻义。”   他又嘿嘿地笑起来:“那租金可不便宜,它们吃的也是大笔开销,我那个小店连个员工都请不了,什么都要靠自己,一分一分地赚。”   “俗!”她对他并不客气。   “俗人也要娶老婆。”他依然笑着,意味深长地说:“我现在连女朋友都还没有。”   她扫了他一眼,转了话题:“每天都会带这么多狗出来溜达?”   “对我也是种运动。”他笑,眉眼里透着憨厚的感觉,让梅小清之前的一些不快渐渐散去。   “这倒是很特别的运动。”看到他的身体被带动着奔跑,就觉得那是一个滑稽而温暖的场景。   “试试?”   她点点头,手上的力道一松,让雪瑞拉可以撒着欢子地跑,她也跟在身后跑了起来,把他甩在身后。他从身后追了上来,两个人跟在那群狗狗身后一阵小跑。阳光松软可口地像一块蛋糕,让人想要大口地吃掉,她的心情变得愉悦起来。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杂志社。”   “倒是跟你的气质很搭,就觉得你就应该是做那种安静的工作。”   梅小清无声地笑了:“其实是很闹腾的一份工作。”   “怎么会?”   “大约是跟读者来信有关。我在做一个读者来信的栏目,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人的思想应该是最难明白的。这样的想法,那样的想法,我有时候会觉得很厌烦。”   “像心理医生那样的工作?”   “我并不能给出专业的答复,也不过是泛泛而谈。”   “能够得到建议,不管是怎样的,都会是种安慰。”   梅小清浅笑一下:“我并不耐心。”   “看得出来!”他也笑了:“不过能听到别人内心的声音倒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原来你喜欢窥探隐私?”她笑。   “只是好奇罢了。对了,都是些怎样的问题?”   “最多的是感情问题,还有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宇宙有多少颗星星,大海有多少升之类的。”   他哈哈地笑出声来:“真的很难回答!”   “不过不是所有的读者来信都要回答,有时候也会遇到有趣的事。”   “那会喜欢你的工作吗?”他坦率地问。   “其实还是喜欢。”她笑了笑:“其他也想不出来更喜欢的工作了。”   “这已经不错了。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你呢?”她问。   “我以前在一家德国公司上班,虽然收入听起来不错,但压力很大。每天大脑在高负荷的运转,谈判、竞拍、商洽……好像一醒来就有一堆的事在等着你。本来只是想给自己放个大假,完全凭兴趣开了这家宠物店,但做起来却发现较比以前的生活,更加充实了一些。”   “可以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人,都是幸运儿。”梅小清认真说。   “这样听来不错。”他停顿一下:“想要一起吃早餐吗?这附近有一家福建云吞店,很是正宗,皮薄馅嫩,小虾也很新鲜。”   “听起来不错。”梅小清说:“那它们呢?”   他环顾下四周,看到一个电线杆,走过去把狗绳栓在上面,七八条小狗顿时乱做一团,绕来绕去,好不热闹。梅小清忍俊不禁。   “我很快回来。”他转身的时候又回头望了她一眼,在晨曦里的她面庞白净温婉,瞳孔闪着夏夜里萤火虫般的光芒,唇边带着浅浅地笑意,但又显得疏离而冷淡。他加紧了步子,有些急切的心情,好像生怕她会等不及就那样走掉。他对她已经心生好感,但又不知道怎样才能跟她熟悉起来,他还记得在超市的那次见面他的一句话惹得她动了怒,那个时候他就猜测她的心里一定有些故事。她有男友?或者她已婚?但他不敢问。怕知道答案。   狗绳乱七八糟地绕在一起,松狮和牧羊犬打了起来,梅小清牵下张光北,又呵斥下那个,好一阵忙碌。有旁人经过,也不禁多看几眼,梅小清尴尬无措地笑笑,心里盼着狗的主人赶紧出现。好在,很快就看到他了,一手端着一个饭盒,小心翼翼又疾步地朝她走来。   “乘热,乘热!”他一边说着,一边递到她的手里。   这个场景让她有些恍惚。依稀在大学的时候,也有个男子为她送过早餐,在女生宿舍的楼下等着她,见到她立刻迎上去,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早餐,嘘寒问暖地端到面前。想来都是她的错吧,虽然并不是故意不去珍惜,却是真切地失去了。   “在想什么?”她的思绪被这个声音打断,顿了一下,迟疑地说:“突然想起前男友。”   他想要说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嘴。还是不说什么的好,怕又说了不该说的话。她今天心情看上去不错,他们的相处也比较融洽,他不能太过冒失。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想起以前他给我送早餐的事了。”梅小清淡淡地说。   “那……还喜欢他?”他忍不住地问。   她摇了摇头:“大约是愧疚。”   “你提的分手?”   “不是。”   “那你愧疚?”   “也许是因为在那段感情里,我并没有真正付出过,所以才觉得愧疚。”   “我不明白。”他迟疑地问:“既然并没有真正的喜欢,为什么又要接受?”   她愣了愣,然后说:“我想是因为我想谈一场恋爱。”   “有时候我们会有些不太好的决定,如果什么都做到最好,那就是圣人了!”   梅小清轻轻地咬了一口云吞,果然是皮薄肉嫩,很是鲜美。坐在石阶上吃早餐的感觉很是特别,四周花草繁茂,阳光越发蓬勃璀璨,这样闲聊的时光竟然像是多年朋友的感觉。   而想来,她可以和这样一个陌生人闲聊,可以随意地说到她的工作和生活,却从来没有试着一次跟任远倾心交谈。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当她面对他的时候,就好像变成了一口被封住的井,任凭在井下有怎样深的暗涌,面上却是纹丝不动。   并不是特意地想要想起过往的时光,只是那些记忆犹如一株老树的盘根,须臾之间就被触碰到了。   那些绕着操场跑过的一圈一圈,那些被眼泪湿过的地方,那埋着指甲和心愿的第九棵悬铃木,是否还安好?   这时光,永远方兴未艾。 第七章 有的爱,深不可测   有个叫客官的读者写信说她是个超龄剩女,想要嫁却嫁不了,需要小妖的安慰。梅小清想也没有想,就直接答复了:白素贞也等了一千年才可以下山。   其实自己也是剩女了,二十八岁的年纪却连个男朋友也没有,虽然自己并没有觉得不好,但父母也是给了重重压力。好在平日里她只是两个星期才回家一次,听到牢骚就东拉西扯地掩饰了过去。但,是谁说,爱情不是找的,而是等。是不是像守株待兔一样?   尤薇薇打来电话的时候,梅小清正收拾着桌面准备下班。这份工作最大的好处是你几乎不用加班,每每到了下班的时间,不管在做着什么,都可以停下手里的事,等到第二天继续来做。   “明天六点,先在香颂吃饭,再去钱柜。”   梅小清沉默了一下,她知道她说的是上次婚礼上大家约的聚会。   “不想去?”尤薇薇问。   “恩。”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   “我给你找个伴,从林锡的朋友里挑个帅的,会不会改变主意?”   “是觉得没有见他的必要了。”   “不是为了见他,是大家。”   “还是算了,我明天晚上要回家吃饭。”   “真是死犟的妞,毕业都十年了,还没有放下。你这一辈子难道就抱着对任远的暗恋过一辈子?到老了,看能不能发你个贞洁牌坊,让你进了任远家的祠堂。”   被尤薇薇说得梅小清噗一声笑出来:“胡说八道。”   “今天晚上怎么安排?”   “没有特别的。”对于单身的女子来说,下班的时光每一天都差不多。好像已经变成了彻底的宅女,回到家不是窝在沙发上,就是坐在电脑前。   “不如去看看夏燕吧……我对李义锋总是不太放心,他老是在外面出差,这出差的男人危险性太大了。”依然是尤薇薇的论调,在她看来,出差的男人不让人放心,跑销售的男人不让人放心,有钱的男人不让人放心,工作需要与很多女性接触的男人不让人放心……是怎样的男人才能让她放心呢?其实不是有没有钱,出不出差,也不是工作的原因,是她自己太没有安全感。而这样的安全感,是需要很多很多的信任,才可以填满。   “你不陪林锡了?”   “不想看到他。烦。”尤薇薇愤懑地说。   “吵架了?”   “他又向我求婚了,你说怎么有男人这么热衷于结婚?”   “二十八岁也可以结婚了。”   “你知道我的,我不相信婚姻,两个人在一起处着就好了,又何必用一纸婚书捆缚住自己?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撤退。”   “真的可以随时撤退的吗?”毕竟是相爱一场。   “我可以。”尤薇薇笃定地说。   “不是说婚姻虽然是爱情的坟墓,但没有婚姻的爱情却是死无葬身之地吗?”她抬手划过鼠标关闭电脑,桌面是一张很没有个性的图,应该是电脑自带的图片,蓝天白云下是绿色的像高尔夫球场一样平整的山坡,桌面上除了必要的程序几乎没有多余的。她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人,就连视线所在也要清爽。画面无声地消失,露出黑色显示屏的时候,有些怔怔的。爱情可以随时撤退,就像电脑只要按个关机,很快就熄灭吗?   她没有办法说服尤薇薇去相信有美满的婚姻,因为连她自己都在裹足不前,她们都害怕受伤,不是婚姻,就是爱情,也许最勇敢的便是夏燕了,即使在知道生活的真相后,还能依然热爱着生活,相信爱情,坚守婚姻。   那天晚上,她们到夏燕家的时候,她正在炒一盘空心菜。围裙挂在圆圆滚滚的肚子上,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有些蓬乱,看到她们,眼圈一红:“去浴室的时候差点摔倒,吓坏了。”   “李义锋又出差了?”尤薇薇没好气地问。   “没事吧?”梅小清摸了摸夏燕的肚子,接过她手里的锅铲。   “没出差,晚上要接待客户。我没有什么事,就是吓着了。”夏燕一一地回答。夏燕算是裸婚,没有婚纱没有钻戒,甚至连仪式都没有,领过证后夏燕就欢天喜地搬了行李住到李义峰的家里。梅小清和尤薇薇都觉得有点亏了,倒是她辩解着,婚礼排场再大也不代表日子就过得幸福。其实不是不能办,只是李义锋嫌麻烦,想省下这样繁琐的事。   “你晚上就吃这个?”尤薇薇不满地环顾了一下凌乱的房间。房子只是一室一厅,六十多个平方。客厅里除了沙发、电视、茶几,还有餐桌,显得有些逼仄。墙壁上挂着小小的黑板,写着:老公,记得买橘子。这小黑板,这话语倒也透着几分温馨。   “冰箱里没菜了。”夏燕顿了一下,又说:“本来想让婆婆过来照顾一阵子,但婆婆最近身体也不大好。”   “那李义锋呢?他就这样照顾你?你都五个月了!”尤薇薇把梅小清手里拿着的锅铲接过来,丢回到锅里,炒到一半的青菜颜色已经变成了黑糊糊、蔫巴巴的。   “他挺忙的。”   “你不也上班?”   “我可以照顾好自己。”夏燕努力地为李义峰辩解着:“他只要有时间都会来接我下班。”   “夏燕你就是蠢,他就是把你卖了你还傻乐呢!”   “你是对他有偏见!”夏燕偏偏嘴:“他对我真挺好的。你就别操心了!”   “懒得说你了!”尤薇薇冷哼一声。   “家里也没什么可做的,我们出去吃好了!去吃百岁鱼。”梅小清打断她们。三个人中,属尤薇薇最有主见,最历练,夏燕太单纯,梅小清太寡断,所以常常都是尤薇薇照顾着两个好友,但怎样安妥的照顾,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没有办法照顾到对方的婚姻,以及爱情。劝没有用,骂也没有用,孰是孰非,谁对谁错,不是道理不懂,而是偏偏都要以身试法,撞倒了南墙也许才会停了下来。   一人一边地小心地扶着夏燕,她的心情又已经自我调整了。像是内功很好的高手,在被对手打伤后只要坐定修炼很快就可以恢复元气。她叽里咕噜地说着,在淘宝上看到的一件衣服,电视剧里的一个搞笑的对白,还有肚子里宝宝的反应。   尤薇薇和梅小清交换了一个眼神,也许什么含义都没有,又或者是被夏燕感动了。或者,看上去那么简单,那么单纯的夏燕,才是她们中境界最高的那个。   天有些阴沉沉的,起风了,路边的小贩赶着收拾着摊位,树影婆娑的时候发出沙沙的声响,蝉鸣混杂在夏末的空气里,声音空洞而寂寞。   梅小清大二那年,交了第一个男朋友。是班上的同学,个子清瘦,眉眼开阔,性格开朗,阳光明媚的那种男生。那时候尤薇薇和夏燕都在另外的学校,她独来独往的时候还是有些薄薄的孤独。   那时候也在跟高中同学通信,那一届的毕业生一中的升学率依然是高的,过重点线的几乎占了一半,本科线的更是大半。高考文理科状元全在一中,而老吕更是春风得意,他的班又是年级里考得最好的,何况文科状元也在他的班上。后来在同学录上看到说,任远的照片被放在学校的宣传栏里。梅小清没有去看,她早知道他的优秀,他越多一分优秀,她与他的距离就被拉大到更多分。她的整个高中生涯,都在仰视着那个成绩超好的男生。   还记得高三时,老吕找她的一次谈话。整个高中三年,这是唯一一次与老吕的单独谈话。教室里空了她的位置,她被同学带话去办公室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的位置,就像一板药片上少了一片,有个刺眼的空白。   她又看了一眼任远。他在写着作业,很专注的目光,握在手里的笔在快速地、小小地挪动。他的字真好看。梅小清想。   去办公室的路上已经有了很多不祥的感觉。她当然知道班主任找她是为什么,已经有好几名同学被喊去了,那些被喊到办公室的同学无一例外地都是排名在最后的。那种消息就像一场瘟疫在差生里生出了很多的恐慌。梅小清也怕。尤薇薇也怕。但现在,她还是被感染了,她躲不过去。   是上课的时间。走廊里空无一人,只有她迈着沉重的步子垂着眼缓缓地朝前,听得到隔壁教室里老师解释公式的声音,铿锵有力,还听得到一个班上自习课的声音,嗡嗡的声响……很阴沉的天,云层压得低低的,又厚又重像是不堪负荷的马上要倾斜下来。这三年来,她受过无数次的挫折,她以为作为一个差生,她真的习惯了这样的身份,但其实她只是假装而已。   住在楼上邻居家的女孩,在隔壁班。每次看到,大人们都会问问成绩,梅小清的父母虽然用最简单的一句“考得不好”就说了过去,她也能感觉到由于她自己让父母丢了脸。   而更让她觉得煎熬的是,她不得不经常跟班上的一个女生呆在一起,她的母亲和梅小清的父亲是同学,两家大人关系要好,常常走动,原本是这样的关系两个女生也变得要好。但梅小清的心里却一直带着抵触的情绪。几乎不愿意说话,不愿意亲近。那个女生总是很受大人喜爱,因为成绩好带来的那种自信,让她的性格都变得开朗和大气。   梅小清却总是不怎么招呼人,在父母的催促下打声招呼然后就找个地方一个人呆着。她跟那个女生不一样,她不害怕被问及关于成绩的事,但梅小清害怕。她还害怕大人们拿着她们比较时,那种不同的语气。   也许是真的太敏感了。但她的身份如此的卑微,那些敏感只是自然生长的触角。没有人知道,在她的心里,盛满了怎样的悲伤。不,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是真正的,浸满了眼泪的悲伤。   她站在办公室的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但那根本就没有用,眼泪几乎要掉出来。   任远,每一次走进办公室的任远,他的心情应该都是轻松简单的。他跟班主任的每一次谈话,都充满了鼓励积极的意味。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班主任每次的表扬,都会用任远作为标准。   没有什么比成绩好,更值得骄傲的了。   没有什么比成绩差,更值得自卑的了。   梅小清站在班主任的面前,她的手垂在裤子的缝沿上,抬起头直视着他。她憎恶他,甚至恨他,她不想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很软弱,她用这样故作的镇定姿态,用这样直视的目光表达她的意思:不会被打败。   他说得很委婉,他说现在升学压力很大,在一摸之后她的成绩还是没有起色,上分数线是很难的一件事。其实读大学不是唯一的出路。(这样的论调怎么不是课堂里说的?)她可以有其它的选择,比如读中专,念职高,或者去读民办大学,只要有高中毕业证就可以,他可以给她资料,拿回家和父母商量一下。他的目光很真诚,那是第一次用真诚得想要感染到她的语气跟她谈话。   她始终抿着唇,直视着他。   是分流。   把那些考不上大学的学生从班级里剔掉,这样就能保证升学率了。不仅是这个班级的,还有整个学校的。这是个惯例。是每个班到高三以后都必须做的清洗。你的课堂纪律再好,你的思想品德再高,你从来不迟到、不早退、不与老师顶撞、不会不交作业……但你会影响升学率。这样一条,就是要把你清理掉的理由。   每一分钟,都是一场凌迟。   她始终昂着头,直视着他。用倔强冰冷的目光。   很屈辱。   很羞耻。   很丢脸。   不。她听到自己对班主任说,我要参加高考。那是她在整场谈话里唯一的一句话。他的循序善诱,他的淳淳教诲,他的苦口婆心……让她看透了。   可以把资料拿回去看看。   她没用动。   可以和父母商量一下。   她没有回答。   可以自己再想一想。   她没有吭声。   他终于说,回教室吧。   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挪开,她转身,朝办公室走去。   他又说,对了,把尤薇薇喊来。   她没有再回头,也没有停顿,但这句话她听清楚了。他是她记忆里永远的反派,她不会感激他教了她三年,也不会再回学校看望他,即使是在路上,她也决计不会与他打个招呼。原本,他的心里,也只认得那些优等生。教过这一届后,他就会忘记她,忘记在班上,曾有过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差生。   第一封写给任远的信里,她对他提到了这些。他的学校人人都知道,那么好的学校,沾上点关系也显得不同了。只是跟老同学通信,她也有跟别人写信,这没有什么不妥。   四页的信纸,很风轻云淡。   她把所有的感情都收拾过了。她早已经没有了期待,那些期待在听到苏羽的名字时,就已经不复存在。她只是不想断了联系,在没有任远的校园里,没有任远的城市里,心孤独得厉害。   高中的三年,她整天都盼着毕业。但真正毕业以后,才发现她被抛到了另外一个不明确的环境里。大学依然是家里花钱要她上的,她的父母纵容着她,他们只是想竭尽全力为她铺一条更明朗的道路,但这份好却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压力。   任远回信了。并没有太快,也没有太慢。就好像是一个正常的流程,但他到底还是回信了。称呼的是她的全名,署的也是他的全名。信封上是印着“人民大学”红字的信封,就好像阿玛尼的标识一样,彰显尊贵。   她的学校不好,又是个分校。生源应该都不见得好,看教室里上课的人数就已经知道,老师也不怎么管,虽然都是从本校来上课的老师,做的却像是一份兼职。学校的花园很小,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挨得很紧,晚上熄灯后还能听到男生在楼下喊着某个女生的名字,或者是某个寝室里的吵闹欢呼,拉拉杂杂的,就像很垃圾的地方收着的垃圾。   这就是差别。   信封。   地址。   学校。   花园。   宿舍楼。   ……   拿着任远的来信时,心里的那些自卑却是更加深刻了。她跟他是在两个世界,就算是都有太阳、有月亮、有云朵、有风……但本质是不同的。   没有什么可期待的。就这样远远地望着他,就够了。   这很无奈。   但,只能这样。   不是吗?   任远的第二封信写得比第一封信短,第三封信比第二封信短,第四封信比第三封信短。只有四封信。就再也没有了。梅小清没有收到回信,也不再写了。   那么多的自卑,又偏偏非常的自尊。   只要他对她表现出一丁点不想联系的姿态,她就会收回了自己。   后来,就有了第一个男友。在她的心里,那不是初恋,她的初恋永远地刻着任远的名字。这样学校的学生,成绩自然都差不多,顾澎也是被家里送来这里。所以从一开始,梅小清就觉得这也算是门当户对。她在任远的优秀里受够了,她想要找一个平凡的、普通的男友。   顾澎对她很好。追的时候天天绕着转,写热烈的情书,送大朵的玫瑰,浪漫层出不穷,突然地抱着个绒毛狗熊出现,或者握一把紫色的气球送到她的宿舍。   是有些虚荣的,还没有男生对她这样好。高中时候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没有听到谁的表白,也没有男生献过殷勤。这样的围着转,这样的体贴和关心,又得到尤薇薇和夏燕的一致支持,也就应了下来。   只是很想要投入一点,用心一点,却又有些逃避。   顾澎说晚上一起看电影吧,她想了一下说,要温习功课。但回到宿舍,室友说去外面逛逛吧,她就应了下来。只是没有想到会在路上遇到顾澎,他不满地盯着她,她有些心虚地想要解释,但还是放弃了找理由糊弄他。   其实是不那么在意的。没有那种浓到想要时时刻刻地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也非常想念的心情,没有那种欢喜、悸动、和心痛的感觉。   夜里,手会伸到枕头下,摸到任远的那四封信时,鼻翼酸楚。   轻易就能放下的感情,不一定是因为不够深,但始终放不下的感情,却一定是因为很深。   深到深不可测。   吃过百岁鱼后,她们又把夏燕送了回去。时间已经过了九点,但李义锋还没有回来,尤薇薇让夏燕打个电话过去问问,夏燕迟疑了一下:“若是他正忙着,接到催促的电话会不高兴。”   “把已经怀孕五个月的老婆丢在家里,他就一点也不担心?”尤薇薇恨铁不成钢地说。   “我自己能照顾自己,现在都很灵活,昨天还跪在地上用抹布擦地……”在尤薇薇凌厉的目光里,夏燕的声音低了下去:“没事的。其实李义锋对我还不错。”又苦涩地笑:“就是他太忙了,而且太讨女人喜欢。”   “你就是对他太好,让他觉得怎么随意对待你都可以!虽然女人如衣服,但衣服与衣服也是有差别的。”尤薇薇说:“一件在小店里买来的几十块的衣服,和一件在商场里买的名牌衣服,你对它们的待遇都不一样,几十块的穿穿就扔了,而花了大价格买来的衣服一定是放在衣柜里仔细收着,总是重要的场合才会穿一下,也不会放到洗衣机里绞,定然是拿到干洗店清洗后还要熨烫。”   “好精辟。”梅小清啧啧地说:“下次也拿这个话回答读者提问。”   “还有你。”尤薇薇继续地说:“你就不知道止损吗?暗恋就像一场投资,既然已经血本无归了,就割肉清仓,好不好?”   “说得好!”夏燕不迭地点头:“我也有句,对薇薇你说的,婚姻就像俄罗斯转盘,你只要坚持相信你自己的运气,就一定会转到你想要的点上。”   “怎么扯到我头上来了。”尤薇薇不满地说:“两个傻妞,真不希望你们为了别人而让自己这么委屈。”   空气里沉默了下来。   她们都已经不再吃很辣的菜了,那种辣得呼哧呼哧,嘴唇滚烫的辣菜,在试过一次后,下次再也不会点。百岁鱼是番茄味的,微酸的味道,很恰到好处。觉得好吃,每次去就只点番茄味道的,是从什么时候起她们丧失了那种尝试的心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有了那种想要小小冒险的心思?也许,这样稳妥的性格是意味着成熟吧,只是成熟的背后,也丧失了很多。   比如梦想。   以前三个人都有着一个流浪的梦想,在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走,在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走,看很多的风景,或者还会碰见个戴着狐狸眼罩的吉他手。跟他狠狠地恋爱一场,再义无反顾地告别。这种明显带着少女梦幻的、罗曼蒂克的想法在工作以后就没有被提起过。   现实是教会你务实。要遵循规则。这个年纪,你要做什么,那个年纪,你要干什么。然后,放弃一些,远离一些,丧失一些。   坐在公交车上的时候,梅小清的头轻轻地靠在玻璃窗上,微微的振动,会让头在玻璃上轻轻地撞来撞去,就好像是要给感觉一点触动,才能提醒自己——现在身处的是二十八岁的这一年,不是那个拖着身影默默穿过学校的自卑女生,也不是那个怀着对任远深深迷恋的忧伤少女。现在,实实在在的现在,有工作要做,有房贷要还,有稿子要交,也许,也要试着去交往一个男子,过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给父母、给周围的人,一个交代。   听到音乐的时候,她恍惚了一下才确定是自己的手机音乐,缓缓地从挎包里拿出来,没有看来电号码直接贴到耳边,轻轻地说了声:“你好。”有雨滴斜斜地拍打在玻璃窗上,成了一个瘦长的椭圆形,果然是下雨了。   “我是任远。”很简洁的语气。   她的身体一僵,有轻微的咔咔声,就好像往水里扔着的石头,连着打了无数个漂。   “明天在香颂,六点。通知一声。”是任远的声音。中音,平缓,柔和,语气滴水不漏。   有些空白。   “知道了。”她默默地回答。   “那,就这样。”   “好。”   没有说再见,也没有更多的客套。手机里传来嘟嘟的声响,她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贴得太紧,太用力了,手臂微疼。但她依然保持那个动作,仔细聆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嘟嘟声,就好像感受着一种余音缭绕,静静地回忆他的每一个字,悲从中来。   拍打在玻璃窗上的雨滴更密了,甚至能听到外面的雨声。是二十八岁的自己,但心情,却仿若十八岁,她懊恼自己,表现得太差了。她应该拒绝的,她不能再见到他,她的情绪有待整理,但他根本不给她时间调整自己。   她说她知道了。她到底知道了什么?这个无谓的回答,这个令人生厌的回答!她的心,像被温水煮着,冒着汩汩的热气。   下车的时候,她把从夏燕家里拿的伞遗留在座位上。车门一打开,整个世界就像轰然开启一样,潮湿、轰响、风……扑面而至,大颗的雨滴灌进她的颈项,打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几乎都睁不开,路牌、没有关闭的窗户被风吹得咚咚地响,树枝在乱颤,行人在奔跑,夜色是更加深黑了——这疾风骤雨,把平静给砸了个窟窿,一切都乱糟糟的。   手机被紧紧地攥着。   心里有种逆流而上的悲壮,想起课本中的一句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二十八岁的她心里,还住着十八岁的自己,所以,她依然会被打乱,痛感是如此的敏锐,只是轻轻一刺,就牵扯出很多,很多的疼。   她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那家宠物店。卷帘门紧紧地关闭着,跟旁边的那些都关上的卷帘门在一起,根本看不出不同,在店牌下面,有一行电话号码。不是很看得清,她走近了一点,仰起头来的时候,雨刷刷地冲着她的脸。   她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按过去,这才发现手瑟瑟地,浑身都湿透了。冷。   “明天能陪我去个地方吗?”她唇齿颤抖。   对方显然迟疑了一下,但很快就从声音里分辨出是谁。   “可以。”   “我来接你。”说完这句,她挂了电话。留给对方一片嘟嘟声。   她需要去挂断一个人的电话,需要做一个主导的人,她一直在被动,一直在被影响。一直,一直都走不出宿命一样的感觉。这太荒凉了。她想要自救,就算她真的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要忘记,想要把自己推上岸去。   但,任远,我对你无能为力。   我是你手里的提线娃娃,被操控着所有的,情绪。   这一刻,她兵败如山倒,这一刻,二十八岁的她,缓缓地蹲下去,蹲在凄风凄雨的夜色里,潸然泪下。   “雨很大,你会感冒的!”听到一把急急的声音时,梅小清仓皇地抬起头来。原来是宠物店的老板。他举着一把伞半蹲在她的面前,眼里透着关切。她浑身已经湿透,扬起的面孔上满脸泪痕,瞳孔里闪着易碎的眸光,整个人凄惶无比。他的心微微地一抽。刚才接到她的电话非常的惊讶,却又很是欢喜。他没有想到她会主动打电话给他,虽然她的声音并没有透出热情,但他还是应了下来。他知道自己喜欢她了,虽然他们只见过三次,但每一次对她,都有着更深的感觉。   他已经过了那种奋起直追狂妄无忌的年纪了。就算是他明明知道已经对她产生了好感,在还不清楚形势的时候也不会贸然而主动地追求。那是一种顺其自然地放任,也是一种成熟安妥的深思熟虑。   “先到店子里再说。”他脱下外套给她披上,大半的伞举在她的头顶。他原本只是想到店里看看,却没有料到会在门口撞见她。他能够揣测那个电话是在她情绪不稳的时候拨打的,也能猜到在她心里有着怎样隐秘的故事。   梅小清不由自主地随着他,走进宠物店。风雨飘摇立刻被阻隔在一扇门之后。他赶紧找来干爽毛巾为她擦拭头发,絮叨地说着:“不管怎样也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其实生活真的很简单,开心的事和不开心的事每天都有,我们只要把不开心的事摒弃掉,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   她垂着眼,静静地听着。在心里暗暗地嘲讽着自己,不过就是一个电话而已,却是让她情绪崩塌。也许是隐忍了太久,也许是在重遇任远的那刻起,她的心里就已经无法安稳下来,她失去了冷静,失掉了平静,好像又看到了青春期那个无助而茫然的自己。   到底要怎样才能让自己坦然地面对呢?面对喜欢却无从得到的感情——面对依然在心里的任远。   “能借个肩膀给我吗?”她喃喃低语。   因为诧异,他的身体一僵,却不由地靠近一步。她缓缓地把头依在他的肩膀,眼泪默默地流淌。她多想自己有可以喜欢上别人的能力,就算只是一个陌生人,只要能把她从漩涡里拉扯上来,她都愿意。   房间里静得像一枚镜子,就连关在笼子里的狗狗们也一点杂音都没有,安静地注视着他们。他抬了抬手臂,在心里犹豫了再三还是轻轻地拥住了她。她立刻就察觉出来,有些尴尬却是坚定地避开他的拥抱。他的心里一阵失落。   “我,我要回去了。”她抬手理了理耳鬓的发,深深地吸了吸鼻翼。感觉到有些羞愧。她今晚真的太失态了。   “雨还挺大,不如再坐一会儿。”他迟疑地问。   梅小清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点点头:“那个……刚才很抱歉。”   他慌忙地说:“没有,是我。我去给你倒杯热水。”转身的时候,他还能感觉到自己肩膀上残留着她的气息,很迷恋。   梅小清掩饰地四下看看,跟她第一次走进这家店时的布置差不多。其实那天也只是闲逛,看到玻璃窗里的小狗不由地停了下来,却没有想到就这样认识了这家店的老板。接过他递来的水杯时,他们的手不经意地碰触了一下,但她立刻地躲闪掉,感觉到空气中那种暧昧。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半晌后,他终于犹豫地问:“是失恋了吗?”   她艰涩一笑。原来失恋是个很高的境界,你只有恋过才能“失”,而她呢?连迈出第一步的勇气也没有。   “也许只是有些事还没放下。”她避重就轻地回答,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温润的水缓缓地沁入心扉。   “不用太勉强自己。”他静静地望着她:“随着时间过去,有一天当你睡醒的时候就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没有什么过不去的。”   她不置可否地别过面孔,看了看窗外。树影婆娑,雨沿着屋檐形成水帘,无声无息地流淌。   “想听我的故事吗?”他突然地问。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   也许故事很长,他从桌上拿过一支烟,并不吸,只是放在手指之间,笑笑说:“这是电子烟,我最近在戒烟。有人说改变一个习惯二十一天就够了,但其实有些习惯需要更多的二十一天。”他微咳一下,又说:“其实我开始吸烟是在两年以前,那时候吸得很厉害,一天几乎要两包,有时候想再那样吸下去肺铁定会坏掉。后来,就开始戒烟了。那个过程挺难的,从一天两包到一天一包烟,再一支一支地减少……说这些很无聊吧。”   “你忘记我的工作了吗?”她笑:“我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就是扮演树洞。”   她的话把他也逗乐了,气氛变得舒缓了一些。   “这两年的时间内我每个月都会收到一份邮件。是我前女友发来的,她现在在北京。已经结婚了。她在每封邮件里都会告诉我她的近况,去哪里旅行了,看了谁的演唱会了,又收到老公送的什么礼物了,甚至是怀孕这样的事都会告诉我。不要误会,我们并没有藕断丝连,事实上,她告诉我她的生活,不过是报复我。”   梅小清有些诧异地望着他。   他苦涩一笑,继续说:“我们谈了七年,几乎要结婚,但是在婚礼前她爱上了别人。很凄凉吧!那段时间我都快要疯掉了,我到她家里吵,去她和那个男人的公司吵,我用尽一切的手段想要挽回这段感情,但却只是让自己成为一个笑柄。我想要丢尽他们的脸,却是丢尽了自己的脸。后来她不得不和那人辞职,远离了我。”   “她其实挺恨我的,觉得我毁掉了她的一切。以前美好的感觉也没有了。所以她会坚持不懈地给我发邮件,即使我从来也不回复,她也坚持地让我看到,她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那你……”梅小清不知该说些什么。她根本猜不到他会是那种纠缠的男子,他看上去成熟温和,脸上总是挂着暖暖的笑意,就像那种毫无公害的好好先生。也许是真的很爱,难以割舍才会做出那些疯狂的事来。   “我自己也很难以想象。”他沉吟,目光陷入对过往的回忆里:“我真的以为这辈子都过不去了,以为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好起来。消沉、颓废、自暴自弃……根本听不清周遭的好言相劝。每次看她的邮件对我来说都很折磨,我不想看,却又忍不住想要知道她的境况,看了以后又会很嫉妒很抓狂。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再看她的邮件竟然变得很平静了。”   他笑了笑:“回头来想想,还是自己太狭隘了。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希望她幸福。”   “没有人能在感情上做到尽善尽美。”梅小清温言地说:“至少你应该欣慰,她现在过得很幸福,而你也已经放下。”   “我已经开始后悔给你讲这些,不知道会不会给你留下不好的印象?”他自嘲地笑。   “确实感觉意外,但并不觉得讨厌。”   “不讨厌的意思……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他脱口而出地问。   话语一出,两个人都怔了一下。   他期冀地望着她,而她抬起手腕看看表,仓促地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我送你!”他在身后说。   “不用!”她几乎是逃似地夺门而出。而此时雨已经停了,空气中都是潮湿,偶尔风吹过会漂来一两滴雨水砸在她的面孔上,很冰凉。   她没有回头,只是疾步朝前。她没有看到他懊恼沮丧的表情,没有看到他的手放在门把上缓缓垂下的失落。他知道自己太着急了,着急地想要跟她熟悉起来,又着急地想要让她知道他的心情。   那天晚上他打开电脑时,看到前女友的来信静静地躺在信箱里。最近几个月的来信他都没有再看过,而在一次性阅读完后,他终于给她回了邮件过去。很短,只一句:不要再写信来,我已喜欢上别人,祝你幸福!   在发出那封邮件后,他拿起桌上的电子烟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知道他已经不需要它了。他一定会把烟戒掉,即使二十一天又二十一天,但他肯定能够做到。   在夜色里的梅小清静静地走着,她在想今天晚上听来的那个故事,在想讲故事的这个人。其实她并不反感他,但她很害怕,害怕这一次的开始还是因为只是想要谈一场恋爱,还是只因为想要填补内心的某种空白。这个男子已经经历过一场伤筋动骨的感情,她不能再往他的伤口上撒一把盐,不能在还不确定自己心情的情况下就贸然地进驻一场感情。   她一直试图让自己将就一些,但却在之前的每一段感情结束后发现,她根本就做不到将就。   因为她喜欢的那个人是任远,而其他的人,便都成了将就。都成了配角。 第八章 不是没有表白过,只是需要猜   大二的那年,任远来过她的学校一次。是在这城市办事,然后问别人要来她的号码。接到的时候,梅小清很难以置信。其实在第四封信里,任远有留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还说一般在中午的12:30——1:30,晚上的9:00以后,都会在宿舍里。但梅小清一次都没有打过,其实是因为紧张。   她觉得自己是个词穷的人,在面对任远的时候,会更加匮乏,会不知所云。也许写信不一样,她可以有思忖的时间,可以把话语确定下来,让自己从容一些。   任远的第二封信里写着:我学的是法学,上了三门专业课,法理、法制史和宪法。他还写:上周三,法制史课上组织我们去参观故宫。老师说“观景不如听景”,登长城时有此念头,而故宫却还是值得一观的。且不说气势的恢宏和装饰的富丽,单就其包容的博大文化就值得咀嚼。   任远的第三封信里写:“五.四”搞了个较大型的游园活动。猜谜、书市、信息冲浪、京味茶馆、卡啦OK、声乐大赛、民族文化展(蜡染、陶瓷、雕刻)等。放电影的就有三处!我到处转了一圈,就躲到了录像厅,因为来来去去的走太累人了。   他的信平铺直叙,怎么看都像是“汇报”一样的文字,想来对她是没有特别之处。那时候苏羽也考到北京,如此,他们是可以顺利地发展吧。   没有信的时候,她的生活依然清浅地过着。几乎不逃课,报了电脑培训班,学外语,写小说。偶尔跟顾澎一起吃饭,一起看场电影,或者在教室里温习功课。不像是男友,倒像是个玩伴。   夏初的季节,到处是花红柳绿,蓬勃而热烈,在飞扬的阳光中,有过往滚滚而来。   梅小清在等任远。这是第二次等他。已经二十岁的梅小清比起高中时候几乎没有变化,除了没有那种强大的升学压力,整个人也轻松了不少。这一辈子是再也不想经历高考,那是最昏暗的一段时光,却也是最温暖的一段时光,因为她的生活里,有着那个青碧的少年。每天都可以见到他,可以穿过走廊经过他的身边,可以在体育课的时候远远地望着他,还可以坐到他的座位上,为他整理抽屉。   到底是没有勇气一个人见任远,所以给尤薇薇打了电话,让她过来陪着她。   “怎么会给你打电话?”尤薇薇问。   “只是顺便过来,这边本校有他的朋友。”梅小清说。   “那,顾澎呢?”   “回家去了。”   “你没跟他说有同学来?”   “没有。”除了尤薇薇和夏燕,再也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情感。那个名字因为太过珍视,反而很少说出来,深深地放在心里。   “你……”尤薇薇欲言又止。   梅小清苦涩地笑了一下:“只是旧时同学,他经过这里,大家见上一面,我对他没有想法,早就没有了。”她很有自知之明。   “顾澎对你不错。”   “挺好。”这样就挺好了。他有他的方向,她有她的方向。   即使面上带着浅浅笑容,但却有什么,在心里划了一道永远也无法愈合的口子。不期待、不奢望、不等待……一切的一切,也许只是对得不到的一种隐忍。   隐忍,隐忍成伤。   静如秋水的表象里,充满了无望的色彩。   有个叫紫儿的姑娘说:她和男友谈了三年恋爱,但男友在昨天很突然地告诉她,他以后可能会和不喜欢的人结婚。她问原因也不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梅小清想了一会儿,然后给了答复:可以告诉他,你愿意做那个他不喜欢的人。   她不知道她出的是什么主意,对与不对。但她知道即使她对紫儿说,离开那个人,立刻,马上,现在。但她会听吗?所有的劝说都是无用的,在感情上,人都没有办法克制自己,一如无法压住的咳嗽。   走到宠物店的时候,老板已经关了卷帘门,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T恤,卡其色的休闲裤,脚上是一双蹭亮的棕色皮鞋。立在街边一株银杏树下,也有着清矍的身材。   看到梅小清,立刻迎上来,温暖的笑意漾在他的唇边:“以为你再不会理我。”   “怎么会?”她的语气尽量的轻松,试图抹掉昨天夜里那场谈话的痕迹。   他也敏感地察觉了,调笑着:“看来我运气不错。”   “穿得这样正式,其实是算准了我会来?”   “总是要相信奇迹。”他得瑟地笑。她的心怔了一下。她相信奇迹吗?她从来不信。她不相信她会中奖,所以不买彩票;她不相信天气预报,所以从来不看;她也不相信房价会跌,而它真的一直在涨。奇迹是属于乐观主义者的,对于务实的她来说,看清环境才最重要。   “走吧。”她说。   “第一次有女生来接我。”他跟在身后,明朗轻快地说:“不过,我们是要去哪?”   “吃饭。”   “我们俩?”他对她突然的友好很受宠若惊。   “还有别人。”   “你朋友?”   “同学。”她淡淡地回答,但心里立刻浮现出任远的样子,有些怔。   “我还是不明白,你跟同学吃饭,为什么要让我去……”他还想要说什么,但在梅小清扫过一眼后,声音收住了。她不想要回答,因为她自己都解释不清,昨天晚上在混乱的状况里看到他的号码,又在冲动的情况下拨了那个电话。他的电话又那么巧,没有关机,没有停机。而最巧的是他竟然还会出现,他们有过那样一次深入的谈话,也听到他隐晦的暗示。一整天里她自己也在矛盾,要不要带这个人去聚会,但还没有想好用怎样的理由拒绝的时候,自己就走到了宠物店。   反正就是吃饭,带着就带着吧。   尤薇薇给她打电话,说已经到香颂了,问她是不是会来。梅小清才想起来,昨天她问她的时候,她是说不去的,在改变主意后又没有告诉她一声,难怪会打电话来问。   她说一会儿就到,合上电话的时候又想起她还忘记跟她说一件事,她带了一个人去。   站在包厢的门口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做着心里暗示。要自然。要自然。要自然。   就像平时与别人相处一样,她不能再受他影响了。她要过自己的生活。   但,不管怎样地想要平稳情绪,在门被推开的时候,心口间依然怦怦跳起来。一眼就落到了任远的位置,白衬衣,浅淡笑容,十分俊朗,他的身边是夏晴,他的手臂随意地搭在她的椅背上,就像半揽着她。她的心颤抖了一下,艰涩地别过面孔,对自己的反应很失望。还是会在人群里不由自主地寻找着他,还是会把目光第一时间就放在他的身上。   除了在姚伟婚礼上见到的同学外,还多了好些人,有些都是第一次见到,想来是家属。   “梅小清,终于见到你的真命天子了。”坐在门口位置的罗君亦立刻嚷嚷起来,而一整房间正在交谈的人全抬起头,朝这边看了过来。里面也有任远的目光。梅小清有些莫名的慌乱。   而她身后的人,倒是从容地抬了抬手,跟大家打了招呼。   “介绍呀!”有人笑着喊。   梅小清张了张嘴,转过身看看旁边的男子,这才察觉直到现在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唐展。”他也意识到了梅小清的尴尬,立刻地说。   尤薇薇挤上前,挽住她的手臂,低声地说:“去外面谈谈。”这是不容拒绝的。她知道她欠尤薇薇一个解释。而房间里的唐展,她也顾不得他了,也许他马上就会跟大家说,他们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关系,他莫名其妙地被她拉来参加这场同学聚会。如果他真的那样说,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跟他说一个字。   “那人怎么回事?”尤薇薇审视地问。   “我也是才知道他的名字。”   “花钱雇的?长得还行,个子高挑,气质纯良,看上去并不是花心的主儿。”尤薇薇快速地说。   “不用钱。”   “那什么?”   “就当他是来混吃混喝。”   “说清楚。”   梅小清只好把他们是怎么认识,又在超市碰过一次,在公园门口遇到一次,然后就是这次。她也告诉她,她昨天接到任远“通知”的电话,一时就应了下来。她没有说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更是没有提唐展对她带着某种好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认识的朋友而已。   今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的情绪已经好很多了,狠狠地痛哭一场后,身体里的重量会减轻一些。   “可以接触一下。”尤薇薇总结地说:“你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谈恋爱了,试试也无妨。”   梅小清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唐展会出现在这里,就好像只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她能够确定的是,现在的她并不想急于去谈一场恋爱,因为在没有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时,所有的别的恋爱都会无疾而终。   再返回包厢的时候,唐展正和林锡聊得起劲,仔细一听,说的是足球游戏,这两个人好像一下找到了共同点,已经约好下次一起PK一把。   梅小清坐在任远的斜对面,可以容二十个人的大理石圆桌,梅小清静静地听着谁,谁,谁说话,问到她什么的时候,也会回答一两句。她不是要刻意地注意任远,但她的目光总是不由地望过去,望着任远,还有他身边的她。   如此般配的一对,连笑容都很默契。   垂下眼的时候,还是觉得一种名为难过的东西,肆意地流淌出来,轻轻地碎在心底。   《小王子》里说,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如此重要。   用了很多的感情。   高三的那一年,任远生了一场大病。有足足一个月的时间没有来上课。梅小清每天看着那个空荡荡的位置,心里也空荡荡的。   “我想去看看他。”她对尤薇薇说。   “去就去呗。”   “你陪我。”   “我能说NO吗?”   “不能。”   是真的很担心他,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病。只是听同学说得很凶险,还要动大手术。她的心里很难过,那得多疼呀。他会不会消沉,会不会不开心,会不会没有信心?马上要高考了,会不会影响他的成绩?左思右想,还是决定要去看看他。就好像一个一直习惯呆在暗处的人,突然地要走到光亮的地方来,内心纠葛矛盾。这需要很多的勇气。   但她管不得了。她想要见他的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她想给他一点安慰——不管他是否需要,她都想要给,不断地给,竭尽所有。   花是仔细挑选过的,一把太阳花,金灿灿的层层叠叠的花瓣,散加着一些白色的满天星,另外还有九朵小小的木春菊,这粉色单瓣的木春菊在大朵的太阳花的背景下,只是小小的点缀。就跟这满天星,就跟绿色的藤萝一样,只为了衬托太阳花这个主题。用粉红色的两层玻璃纸包起来,缠上丝带的时候,梅小清低下头深深地嗅了嗅。   其实想送的不是太阳花,而是木春菊。但这心事就像整场暗恋一样,用各种方式隐藏着,木春菊的花语就是暗恋。虽然不想让他知道,但其实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他知道。传说如果在有月亮的夜晚,把木春菊放在瓶子里对着许愿,那个人就可以拥有永远的健康,就算生病了也会很快康复。这些木春菊是带着愿望走进任远的病房的。   任远的脸色有些苍白,两人间的病房并不显得特别干净,有消毒水的味道,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床的旁边摆着一个木质的输液架,很旧。阳台那里还有个门,可以一眼看到外面的花台,但里面没有植物。梅小清抱着花束站在尤薇薇身后的位置,显得很拘谨。因为任远的父亲也在。   “同学来了,快坐。”任爸爸很和善地笑,又对任远说:“我去医生那里,你们聊好了。”   床沿边只有一个凳子,任远半躺在床上,枕头边放着的是课本——他好勤奋。   “坐一下。”任远的脸上是温和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让她的心很暖,至少他并不讨厌她来探望他的。   “花。”梅小清递过去,在任远还没有接之前又慌忙地摆放到床旁边的小柜子上。那里还放着很多的药瓶,她的手微微地颤了一下。要吃这么多药的他,一定很辛苦吧。如果可以,她真希望能替他分担,分担疼,分担疾病,分担所有的烦恼。   “谢谢。”任远的手与花错过,轻声地说。   她的手整理了一下花朵,摇了摇头。不谢。(能把自己挑选的礼物放在你的身边这是一件幸福的事,它陪着你,就好像我也可以一样。)   “身体怎样?”尤薇薇问。   “好很多了。”   “什么时候回学校?”   “下个星期就可以了。”   “小清,书呢?”尤薇薇突然问。   梅小清从书包里拿出两本书,是她自己喜欢的书《简.爱》和《奇婚记》。   “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曾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段话,这段话太鼓舞人心了,给了每一个平凡的女生勇气和希望。希望自己能遇到自己的那个罗彻斯特。   不是没有表白过,只是,这些表白都暗藏太深了。   一朵花的花语,一本书的暗示。原来,少女的心事是要用猜的。   这样羞涩地恋着,这样自卑地喜欢着,想要靠近一步,又拼命地拉扯回自己,欲说还休的心事在小小少女的心情里,腾开着。   其实只是呆了很短的时间,不到十分钟。她只是想来看看他,这件事她勇敢地做了。她的勇敢只能用到这里。   “早日康复!”离开的时候,她很认真的说。是在心里念过无数遍的一句话,只希望说出来的时候能表达出她真诚的意思。早日康复。她跟他的家人一样,如此期盼。很期盼。   任远望着她,点点头,眼里的笑意更浓了,其实是很温暖的少年,他对她从来都是友善的态度,从来不会倨傲。是她有些刻意地躲闪了,每一次,当每一次她走近他的时候,她约他同行的时候,她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都很亲切。   任远很快就回来上课了。迎来的第一场测试里,他依然稳稳当当地排在全年级第一的位置。他生了一场大病,他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上课,但他的成绩却还是那么傲人。   在心里,对他就更加敬重了。   看着成绩单的时候,梅小清很想把自己变成拇指姑娘。这样就可以藏在一片叶子里,可以不被任何人注意。都是高三了,还这样的成绩,父母也是急的。替她请了两个家教,一个补数学,一个补英语,在星期一到星期五下午放学和晚自习之间内,她有一个小时必须去数学老师那里,在周末仅休息的星期天里,有半天的时间要去英语老师那里补习。   晚上根本不能回家吃饭,就在学校门口胡乱地吃点东西,然后背着书包匆匆地赶去老师家里。除了要给补课费,父母还常常要送老师礼物,这样老师才会对她更好一些。她坐在那里记公式,做应用题,老师说了一遍,问懂了吗?她说恩。但真的要她演算的时候,又是乱七八糟了。想必,自己真的很笨,自己脑袋里装的是豆腐渣吧——这是班主任常常骂人的话。   九点下晚自习,老师有时还要拖堂,高三的时候自习课经常被占,甚至一堂自习课来两个老师。回家的时候,看到自己书桌上摆好的插了吸管的健脑液、削好的水果、剥了外皮的核桃仁,还有,每天换着花样加材料的蒸蛋,她简直要大吼一声:不要对我这么好!再好也没用,我就这么笨,就这么蠢,就是没用!   但她什么都不能说。她默默地坐在书桌前,拿出书本继续地算那些千头万绪的数学题,很累,很累,身体和精神承受着压力和疲惫的轰炸。不能睡,不是有悬梁刺股吗?即使昏昏沉沉,不经意地头就垂到桌面上,但很快就醒过来,掐自己一下,再一下。十一点,十二点……也许多用些时间,就可以让负罪的心情少一些。   她在家的时候,电视只会调成静音,父母连走路都很轻,生怕惊扰了她的学习。从来不让她做家务,好像这样就能为她争取更多的学习时间。两个补习老师还不够,他们在暑假的时候请来在外地的、教着重点学校的亲戚天天帮她补习数学,除了好吃好喝好烟招待,还要给不菲的红包。即使父母从来没有说你必须要考上大学。但他们这样做了。他们用那些无微不至的关怀,用那些全心全意的爱和付出,让她觉得,她是个罪人。她对不起所有人。   她的身体里被塞了太多东西了,沉重极了。   而任远,任远从来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他亦不会明白在她心里那些压抑的情绪,那种无法自拔的自卑感。   她只能在角落里。   而他,在光芒照得到的,舞台的中间,受着万众瞩目。   他对她的一次微笑,就是她心里最灿烂的部分。   其实现在的生活真的很好。没有那种高考暗无天日的压力,没有那种负罪的感觉,没有那种对数学题的无助感,她有份稳定的工作,有属于自己的小房,还可以在假期的时候去外地旅行一下。不会像班主任说的那样,没有上好的大学,整个人生就沉了下去。   即使这不是事业,但她原本就没有事业心,她想要的就是一份安闲,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同学聚会上,没有人会提起梅小清曾经差生的身份,他们不在意,是她自己太介意了。   大家谈的都是工作、房子、车子、孩子……很现实的一些话题。   唐展已经是第三次给她夹菜了,她觉得很丢脸,低低地说:“不用,我自己来。”但在他看来,她根本就是客气。她终于无法忍受,把他夹到自己碗里的菜又丢回到他的碗里:“我不爱吃。”她对着那块凉拌鸡翅说。   尤薇薇在忍住笑。她转过身瞪了她一眼,林锡正在给她剥虾,然后蘸了酱喂到她的嘴里。   “对你倒是很上心。”尤薇薇一边嚼着虾肉,一边说。她很喜欢吃虾,如果没有林锡在的时候自己剥虾,但只要有他在场,这项任务就是他的了。在吃方面,尤薇薇还特别的挑剔,猪肉只吃排骨,不吃炒肉,不喝鸡汤,喜欢的是牛肉。为了照顾她的口味,他们家的餐桌上基本都没有猪肉的存在,而且林锡还要换着花样的变换口味,买很多的调料和餐具,要做煲仔饭、要做吊锅饭、还要会做西餐。尤薇薇甚至想送林锡去上按摩、足疗、美容培训班,这样她累的时候他就可以给她按摩、足疗、SPA……这样的大女人,林锡却照单全收。是真的很爱,才会爱到了忘记自己。心里,眼里,只有对方。   梅小清其实是羡慕的,她也很想有一个人,这样待着自己。也许在爱与被爱之间,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会来得轻松。   如果,如果她已经丧失了那种可以相爱的可能性。   又看了看身边的唐展,想起他牵着那么多条狗在晨曦里狼狈奔走的样子,其实也蛮温馨。   “一会儿我不去唱歌了,吃过饭就先走。”梅小清轻声地说。   “为什么不去?大家在一起热闹一些,何况你走了,我也觉得不好玩了。”尤薇薇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头张嘴接住林锡递过来的虾肉。   “有稿子要赶。”   “真的?”   “真的。”梅小清垂下眼。   “你好奇怪。”尤薇薇不满地说:“如果真的有稿子要赶就不要出来了,既然出来了又要提前走,你的话可信度太不高了。”   梅小清咬了咬嘴唇:“谁叫你们秀恩爱,刺激我了。”   “是我还是别人?”她含沙射影。   梅小清的心尖颤了一下。即使她很努力地不在意,但她没有办法不注意到,夏晴会一边说话一边转身深情地望着任远,眼角眉梢都是清澈爱恋。她低声跟他讲话的时候,他会侧耳倾听,目光专注而温柔。说到好笑之处,她的手会自然地绕在他的臂膀上,亲昵地撒着娇。她替他夹菜,为他拿纸巾,在他交谈的时候适时地补充几句。他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处处都显示着他们是情侣,是那种关系要好,甜美幸福的情侣。   而自己虽然置身于这样花好月圆的场景,内心却充满了孤独的情绪。她真的后悔来这样的、有任远的场合,她依然没有办法让自己保持镇定,没有办法不被微小的细节伤到。但他们明明那么妥帖,那么安好,不是该祝福的吗?不是觉得他幸福,就已经很满足了吗?为什么在看到他的时候,内心还是有渴望如游丝一样钻进心里。   “我去打个电话。”她握着手机对尤薇薇说。其实只是想走出这个房间,想要透透气。那些谈笑风生,让她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深绿色带黄红碎花的地毯踩不出一点的声响,她推门出去的时候,靠在墙边难过得半晌都没有动。   手机被攥着。   昨天他打来电话的那个号码她删掉了。有时候她对自己真的很决绝,她知道如果留着这个号码她一定会忍不住拨打,会每天都在念想,会在每次铃声响起的时候内心期许。好吧。那就掐灭掉吧,掐灭掉想要给他打电话的念头。   “在这里?”听到声音的时候,梅小清兀然地抬起头来,看到面前的任远,心狠狠一抽 。穿着白衬衣的任远,眼神透着关切的任远。   走廊上有风,轻拂起来的时候,心里,像是切洋葱样,那么自然地落下泪来。是委屈的吧,是很委屈,很委屈。很想问问他,知道吗?喜欢你很久了。知道吗?没有办法忘记。知道吗?还是会被你影响到。   但只是听到自己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回答:“接了电话。”   “男朋友很体贴。”他微风掠水般地笑。   那么完美的他,更让她觉得自惭形秽,只能用冷漠掩藏自己内心的慌乱和笨拙。   她站直身体,说:“女朋友很漂亮,什么时候结婚?也要通知一声,好去观礼。”连她自己都觉察出,语气里那种酸酸的感觉,忙又补充道:“你们很般配。”   “春节的时候。”他说。   她看到心里的那个自己,在不停地往后退,往后退,不,那是在坠落,万劫不复的坠落。这是一场默剧,她听不到自己发出的声音,整个世界被关闭在外面。只有那种呼喊不出的绝望,在破败灰暗的黑暗里,凹陷,凹陷。   这句话就好像玩保龄球时投出的一击,在瞬间击倒了全部竖立的十个球瓶,要为全中欢呼吗?她被击中了。   这是最涩最刺骨的苦吧。虽然你明知道这一天是无法回避的,但真正来临的时候,却没有办法做到无动于衷,所有的心理防备都崩塌掉,尘土飞扬。   “恭喜。”她灰白着脸,艰涩地说。   她不是戏子,但她的演技一流。到底要有多虚伪才能把眼泪逼退,才能在他的目光里平静地说出祝福的话来。走廊里冷冷清清的,窗口的地方有一滩无力的阳光如水渍蔓延进来,空间压得很低,逼仄得好像在缓缓地朝中间挤压来,白色的墙壁有些蛛纹一样细细的裂缝,像被雷劈过似的。   她站在他的面前。   觉得心都碎了。   任远曾经说过相同的话:男朋友很体贴。   大二的那次见面。   初夏。白衬衫的任远,米色T恤的梅小清,还有长裙的尤薇薇。三个人。杜甫草堂。流水萦回,竹树掩映,深幽的青石板路,静谧的亭楼阁院,微风轻拂的时候,竹叶沙沙地,像是情人间的窃窃私语。   那一次应该是他们相处时间最长的一次。从照壁到正门,从正门到大廨,从大廨到诗史堂,到柴门,到工部祠……每一处都是不容错过的。但这样的漫不经心不过是想把时间拉得更长一些。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昏沉的幸福感。   其实梅小清对那挂着的牌匾年代没有兴趣,也对石头上刻着的诗词歌赋没有雅致,更对杜甫茅舍里那些模仿摆件毫无感觉,她在意的,是走在任远身边的这件事。是肩膀可以触碰到肩膀,是在她落下几步,他会回头等待,是在她静静地说着话,而他轻轻地听她说话这件事。   她被他的态度鼓舞了。所以那天她说了许多,许多。心情的那种愉悦从毛孔里透出来,整个人都变得阳光明媚了。   她告诉他,她上的电脑培训班,她写的小说,她的新闻专业课。她告诉他,她小时候的事,养过的小狗,骑过的单车,曾经失足摔过的河。还有,高中三年里对数学无比憎恶,对班主任的心生怨恨……   说了很多,很多。那时候觉得他们是如此地接近。近得就像是可以把整个心扉敞开来的朋友。但,不,还是不行。那最隐秘的心事依然被紧紧地捂在心里,那些爱恋的情绪始终被封在瓶子里。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和他在一起,所以,这样已经很好了,这样已经够了。她能够,跟他说上这么多的话,能够有这样一整天的时间,呆在他的身边。很幸福。   不能贪心。   不能破坏掉规矩。   不能毁掉这样的时光。   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这些时光都是会被珍藏的,都是她记忆里,最温暖的片刻。   接到顾澎的传呼时,梅小清的心里黯然了一下。她不想给他回电话,但传呼台连续呼了她好几次,接线小姐说,一位顾先生请您回电话,说他在学校,问要不要和他一起吃晚饭。接线小姐说:一位顾先生请您回电话,问您什么时候回学校。接线小姐还说,顾澎先生请您回电话,他饿了……在公用电话亭复机的时候她看了看站在一边的任远。   迟疑之中还是给顾澎回了电话。那个时候手机在学生中并不常用,更多的还是传呼机。在手机慢慢替代传呼机后,在所有传呼台都关门消失后,梅小清还是会想起那个传呼的年代。那个因为联系不那么方便而对每次联系更珍视的年代,等信的心情,等复机的心情,等对方联系的心情。那是一个更加纯粹的年代,日新月异带来的那种快捷,不知是一种进步,还是心灵感知的退化。   不知道跟顾澎说了什么,合上电话的时候,尤薇薇说:“顾澎真是缠人,一会儿不见就找来找去的。”   她轻轻地垂下眼去。   任远说:“男朋友很体贴。”   她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一下,却又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这是一种身份的变化,她已经不是梅小清了,她是一个男生的女朋友。   就算她再喜欢任远,也只能静静地望着他。隔着的,除了那种自卑感,还多了,身份的不同。   更是不能说了。   什么都不能说了。   回程的路上,梅小清一直望着窗外。夜色里有灯海一样的城市,她的心事,缓缓地沉下去,沉在最深的海里,于是,风平浪静。   会不会? 第九章 走自己的路,和爱情兵分两路   玻璃橱窗里那件穿在模特身上的婚纱,美得炫目。抹胸,米色的缎绸,胸口的位置有手工精致的一圈小花蕾,在腰际斜斜的两爿缎料下,露出蕾丝层叠的大蓬裙,褶皱的花束从两爿向下,上面绣了好看的花纹,这套婚纱看上去更像是公主裙,穿上去的时候会露出白皙高贵的颈项,在手提着裙摆的时候,显得天真而烂漫。   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的婚礼,是教堂婚礼,是草坪婚礼,又或者是凤冠霞帔的旧式婚礼?穿着嫁衣,娇羞地走向新郎的时候,溢得到处都是幸福吧。要在四月的季节,阳光最暖最柔的月份,到处都是花的芬芳,天也是一气呵成的蓝,还有,很多的百合花,铺得到处都是,那一定很浪漫,很唯美。   在接到一个又一个喜帖,参加一场又一场婚礼后,还是会对自己的婚礼心生向往。只是,这一次,亲耳听到是任远的婚讯——他和她的一生就这样成了定局。   这是事实,但还是会觉得整个人被抽掉了所有的力气,恍惚得厉害。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她打翻了茶杯,订错了资料,延误了传真,甚至连给读者的回信,也变得极不耐烦。   那个叫爱在云端的女生问:我真心对待一个人,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我?为什么要把我当成是傻子一样一次次欺骗?   她只是扔过去一句:不知道吗?那里就是个坑!   不是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吗?但,没有力气了。没有力气站起来,没有力气自救,看着自己不断地下沉,索性自暴自弃算了。   同事见她脸色不好,关切地问是不是不舒服。她揉了揉疼得快要炸开的太阳穴说想要回去了。她把那叠读者来信扔到抽屉里去,她不想要再看到它们,也不想要再回答一个字。她自己都这么混乱,又怎么给别人指引呢?   那天她把唐展丢在马路上了。在听到任远向她宣布婚期后,她还能“镇定”地说恭喜,只是朝包厢走的时候,她竟然忘记抬手推门,一头撞了过去,下意识地摸着头,转过身来,正对上任远怔怔的目光。她笑着说:“我总这样。”脸上的笑容就好像堆上去的积木,僵硬而勉强。   她开始跟坐在旁边的唐展絮絮叨叨地说话,她跟他说你给我夹点财鱼吧,你给我包个肉卷吧,我还想要喝菌汤。她的胃口变得出奇地好,她不断地夹菜,不断地往嘴里塞东西,她心里的那个洞,需要填满,需要缝合,这样就不会觉得空了,不会觉得那里汩汩地涌出来的,都是潮湿如眼泪一样的水。   她的心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镇定。   每一次,每一次在知道他的感情时,她就会让自己失常。高中时喜欢的苏羽,大学时的莫琦,还有现在的未婚妻夏晴。以为自己是铜墙铁壁了,以为早知命运,以为毫无期待,所以也无所谓失望,但她还是被击中,被狠狠地扼住了呼吸。   她窘迫地快要现出原形。   想要不顾一切地站在任远的面前问:知道木春菊的花语吗?   不能,不能。心里的两个疯狂的自己在不断地拉扯着她,告诉他,你就永远也没有办法面对他了,至少现在你们还是旧时同学,还可以算得上是朋友,相见还是风轻云淡。但不告诉他,你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出口的机会了。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的。她被两个自己弄得快要炸掉了,那么闹腾,那么喧嚣,那么不可理喻,只是牵扯不清的时候,却在做着一件事——全神贯注、浑忘世事,只是低头刷刷地苦吃。   尤薇薇狐疑地问她:“怎么了?”   “饿。”她的嘴里塞满了东西。   “到底怎么了?”   “好饿。”   “没有什么事吧?”   “就是很饿。”   她已经不记得怎么散场的了。他们去钱柜,尤薇薇说跟梅小清还有约,她们两个人站在那里,站在八月尾声的风里,看人群散去。身后是两个男子,林锡,唐展。林锡的手里拿着尤薇薇的手包,唐展的肩膀上挎着梅小清的挎包。从外人来看,这就是两对小情侣。   梅小清脸上积木一样的笑容,终于在任远的车驶出视线后,一格一格地垮了下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在尤薇薇的低呼声里一低头,嗷嗷地呕吐出来。她终于被那些食物撑坏了。胃疼。心疼。眼睛疼。胸腔就像快要炸开来一样,火燎火烧的。   “哪里不舒服?”尤薇薇关切地轻轻拍着她的背。   默如磐石,心如粉殛。   “说话呀,到底怎么回事?”尤薇薇着急地问。   她只是摇头,只是笑着摆手,只是不断地伏下身呕吐,泪流满面。   “因为他?”尤薇薇轻声地问。   那么了解她,那么接近她。所以知道她的反常,知道她的失态,知道她的混乱,都只是因为一个人。从来都是。   她小小的身躯在瑟瑟的发抖,她想起在知道任远有喜欢的人的消息后,她是怎么在操场上失声痛哭。那个夜晚的痛,又排山倒海地重新回到了她的心脏。   他爱你,就是一念天堂。他不爱你,就是一念地狱。   她满心的悲凉,只能紧紧地包裹在身体里。因为她的欢喜,她的伤悲,都只是一场独角戏。   好在,有朋友。还有友情可以接纳她。   尤薇薇带她回自己的家。特意地支走林锡。   “胃药。”在看到她呕吐的时候,唐展的第一反应就是去药店里买药,生病就得吃药,就得治疗。但他不知道在梅小清的心里有怎样的隐疾,没有良药可治:“有消食片,有丽珠得乐,有三九胃泰,一定是凉胃了。”他说。   她说不出话来,手里握着药,被尤薇薇塞进车里。世界忽明忽暗的,好像一盏坏掉的灯,就像是王家卫的文艺片,处处都是压抑和昏沉的气氛,又好像是一场暗战,隐藏着暗器,嗖嗖地,嗖嗖地,无形的血涌了出来,到处都是。还像是落潮后的海滩,有鱼虾的尸体,有惨兮兮展开露出软体的贝壳,有被抛弃的垃圾……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只有任远的话在脑海杀来杀去。他要结婚了。他要去做一个丈夫了,这是他身份的转换。   不再是十年前那个青碧的少年了。他的人生不断地在前行,他一直走得很稳,工作,恋爱,还有结婚。而她呢?她的改变就是依然没有变化,她心里依然爱着他,也许在岁月的沉寂过后,那不再是一份炙热的初恋,不再是一份羞涩的暗恋,而凝结成了一份深深的爱。   只是,无论是十八岁的她,还是二十八的她,永远没有的,就是那份勇气。   以前是因为自卑,现在是因为现实。   她被自己优柔寡断的性格,压得死死的。   八月过去了。   时间永远在流逝,不管你是在笑,还是在哭。它都毫不犹豫地踏着步子,把你从孩童带到少年,把你从青春带到迟暮。   没有任远的消息。她不再去倾听,或者不经意地打听。他要结婚了,很快,就在四个月后。   她真的病了。持续的发烧,咳嗽,鼻塞,病怏怏地就像傍晚的一把青菜。干脆请了假在家休息,在办公室的状态也不好,咳得天翻地覆地还惹了旁人不断地关切。工作量不算大,也允许她生一场病。   早上的时候,会去小区门口的诊所挂点滴。穿着运动衫,凌乱着发,走得很虚无,明明只是九月,却好像一夜降温,冷得唇亡齿寒。有穿着校服的男生骑着单车载着穿校服的女生从面前经过,女生的脚晃荡着,脸上是那种青山碧水的笑容,即使没有看到男生的脸,但她也能猜到,他的脸上也挂着这样的笑容吧。   看《玻璃之城》的时候,最喜欢的镜头,就是港生骑单车载韵文的那段,镜头高高低低,阳光从树枝中透过来,颜色并不浓烈,满屏的都是那种青春飞扬的纯粹。只是电影里,港生没有和韵文在一起,现实里,黎明和舒淇也黯然分手。只是到底是恋过的,有那么多属于他们的共同的回忆。其实,她也想过,想如果能够在午后清凉的阳光里坐在任远的单车后,能够和他一起蹲在街角的旧书店翻许久的书,能够在静谧安好的黄昏的山坡上,依偎着等日落,或者是在氤氲的路灯下,牵着手缓缓散步……在有过这些美好后,再分离,会不会好过一些?   像那句洒脱不羁的话一样: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但,所有的推断都不合理的,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   她只是裹足不前,只是在不断地想着,然后一一否决在现实里发生的可能。   一个人输液,总有点孤零零的感觉。那种大病房,八张床位,连同梅小清只有三个病人,另外一张病床是个老婆婆,守着她输液的是她的老伴。他们并不怎么交谈,有时候他还会走出去,在外面溜达一圈,在她的药瓶快要输完的时候回来。另一个床位上是个中年男人,很忙碌,即使在输液也不断地接着电话打着电话,陪着他的是他的妻子。他们总是有小小的争执,为的是他烦躁地把液体放快的时候,她就又把它调慢,但他要下床去卫生间的时候,她会立刻替他穿鞋,她弓着身子的时候,梅小清的鼻翼很酸楚。   不管是无话可说,还是吵吵闹闹,但依然是相濡以沫。依然惦记着怎样是为对方好,怎样是让对方好。她并不像尤薇薇那样排斥婚姻,相反她跟夏燕一样相信爱情的载体就是婚姻,最好的爱情就是一生一世。她的父母在这方面给了她一个健全的心态,他们平日里也会拌嘴,也会因为个性的问题吵架,但在对方生病的时候,他们会比谁都着急,他们会在晚归的时候打电话,会每天一起爬山散步,会坐在沙发上闲聊,会在吃饭的时候相互夹菜……   她想要的,也就是这样平淡简单的生活。但那个人,那个能给她平淡简单生活的他,在哪里呢?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人永远都不会是任远。今生今世。   梅小清第一次自己熬中药是高三的时候。黑色的大口陶瓷器皿,先把中药放入,用冷水浸泡20分钟,水超过药面不超过3厘米。熬药的时间是先用大火煮沸15分钟,再用小火慢慢地熬一个小时。是在配药方的时候仔细问过医生的,这样的问题不能问父母,因为得瞒着他们。总是趁父母睡着了,偷偷地在厨房里熬。幸好房间隔得比较远,再把厨房的门紧紧地关上,就不会被察觉了。她只是不知道怎么跟父母解释,怎么跟他们说这药是熬给任远的。   他们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这就是早恋了。那个时候早恋是被严防死守的,老师、家长都如临大敌,一旦有苗头就会夹枪带棍地拆散。那是多么敏感的一个话题。他们不会理解,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在每个少女心里都会盛放着情愫。   但不管怎样三令五申,高三年级却是最多“早恋”的。不知是在重重压迫下的反弹,还是想到即将分离的最后表白。这样的消息总是传得很快,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和谁恋爱了。下晚自习的时候看到谁和谁走在一起,就八成是恋了。遮遮掩掩地,但其实又人尽皆知,晚自习后,老师干脆就混迹在里面,撞到一对又一对,就好像是那些藏起来抓罚款的交警。   成绩好的会更严厉些,成绩一般的更苛责些,如果是成绩差的,就放任了。如果是成绩差的和成绩好的在一起,那成绩差的一定会被当做反面教材,听来同学学班主任的话:“跟某某在一起有什么前途?他能考上大学吗?他考不上大学就只能给餐厅洗碗,就只能在太阳下卖苦力,你还看得上他吗?不要因为他耽误了你自己的前程,不值得!不划算!”   不知道被班主任拆散了几对,也许他的话是有道理的,也许他真的是为那些前景看好的学生着想,但在学校宣传栏里贴着给班主任的“大字报”时,并没有人为他鸣不平。他在意的只是升学率,在意的只是能有上北大清华的学生。   梅小清不想成为班主任口里的“某某”,如果提到她,肯定是更不留余地了。   任远在动手术回学校后,也在一直吃中药调理。他的身体状况令梅小清担忧,虽然每一次他的测试都没有悬念地保持着全年级第一。   梅小清在知道任远依然吃着中药的时候,便想到了要为他熬药。她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那天在校园里见到任远的时候,梅小清从身后喊住了他。整个高中三年,他们谈话的次数寥寥可数,谈话的内容也是又稀又薄,所有的时光,更多的是梅小清放在心里的念想。   学校并不太大,但梅小清最喜欢的地方除了操场,还有教学楼侧面的那片小树林。其实根本算不上树林,就几十棵碗口粗的柏树,但枝繁叶茂却也能遮成一片。若是课间不用做体操的二十分钟时间里,她就会和尤薇薇去小树林走走。好像把自己藏了起来——这也是那时候所能想到的一种逃避。   还有樱花树,白色粉色的樱花,在春天的时候密密匝匝地开着,最美的不是花满枝头的情景,而是在三月花要枯萎时被风带过漫天花瓣的场景,轻盈的花瓣落在眸子里的时候,少女情怀被放大了无数倍。是真正的美。   就在那样漫天飞舞着樱花的树下,梅小清说:“等一下。”   任远下意识地转身。白衬衣,挺拔的身材,领口开到第二颗,落拓俊朗的脸,有很深的双眼皮,瞳孔是墨黑的颜色,唇线薄薄,在有阳光和樱花花瓣的背景里,梅小清感到一阵的窒息。是这么、这么出众、这么完美、这么安好的少年。但却只能这样,静静地望着他,把所有的情绪都捂藏着。   “那个……能把你的药方单子借给我吗?”她轻声地问,又立刻补充:“是我舅舅也得了这样的病,想把方子给他看看。”这个谎是被设计过的,她不确定他是不是能够猜出点什么,但也许他就是相信了。   “没有问题。”他的目光清澈明亮,他对面前的少女说:“不要担心,并不是很严重的病。”   这一句宽慰让她瞬间呆住。但她又立刻地明白过来,他说的是“舅舅”。他让她不要为“舅舅”的病担心。她多想告诉他,不是别人,没有别人,她担心的只是他的身体,她只想要他好起来,很快好起来。   “我知道了。”她缓缓地说。双手交叉在身后,十指紧紧地握在一起。   后来,他把药方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她有些暗暗地后悔。后悔在他们独处的那个光景里,她为什么不再多说一些。更多的一点暗示,更多一点的提示。他的成绩不是那么好吗?他为什么就看穿不了她,为什么就猜透不了她?或者,他的不猜是他就想相信,事情就是这样的。她去医院探望他,是出于同学的关心。她问他要药方,是因为对舅舅的关心。   他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所以轻易地相信了,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   看书到深夜的时候。她起来看过房间外的动静,从父母房间门缝里已经没有光线透出来。她裸着脚轻轻地走到厨房,合上门。窗外是深幽的夜,只有对面窗户映射来寥寥的光,她轻轻地把那些带着苦涩气味的中药——不知名的叶子、竹棍、粉末等等倒进陶瓷药罐里。先用水浸泡。那个时间她就静静地靠在门背上,等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她能听到自己平缓的呼吸,能听到心里那些清淌的情绪。也许有一天她会忘记任远的名字,忘记任远的样子,但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曾经怎样虔诚地喜欢过一个人,怎样认真地对待过他,欢喜和忧伤都已经融入她的血脉中,水洗不清。   浸泡的时间到了。她开始用大火熬煮,点燃燃气灶时“啪”的一声让她有些紧张。她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发出再多的声响惊醒父母。在凝听了一会儿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天然气蓝色的火苗,显得那么悲伤,又那么动人。   任远,此刻的你,会听到我心里的喜欢吗?   喜欢你。   那么。那么地喜欢。   中药的味道弥漫在房间里,越来越浓。她悄悄地把厨房所有窗户打开,把餐厅的窗户打开。她不想第二天早上父母闻到这样的气味时会怀疑什么。咖啡色的药液,滚烫着,她伸手去端药罐的时候,倏然间被烫得缩回了手,吃疼地放到嘴边吮吸了一下。却硬是没有低呼出声。咬了咬拇指,希望这种疼能覆盖住那种被烫得火燎火烧的疼。再看的时候,已经有了红色的一道。   不去理会那种疼,用毛巾包着药罐,往事先准备好的杯子里倒已经熬好的药。这并不仅仅是一杯药,而是少女捧上的最热忱的感情。   他是她的信仰。是她的宗教。她是他最虔诚的教徒。   夜更深了,对面的楼层里已经一盏灯光也没有。看看时间,早已经过了凌晨。她把杯子紧紧地盖起来,把厨房收拾干净,然后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她只能睡几个小时,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他熬药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并不觉得困乏,不觉得辛苦,她由着自己任性了一回。   天不亮的时候,她已经醒来了。她几乎没有怎么睡着,她在盼着天亮,她不断地开灯看时间,不断地开灯看时间,有些急灼。她想要把为他熬的药早早地放到他的桌子上去,他会惊讶吧,会觉得奇怪,他会不会喝呢?她总是混乱地想着无数的可能性,让自己无法心安。   她是第一个到教室的。   她要趁所有人来之前偷偷地放。   她不能让别人知道,不能有闲言碎语,不能影响到他的“名声”。   然后她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拿出书本,竖在自己的面前。实际上她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她只是拼命地盯着门口,盯着一个又一个从教室外进来的人。   一眼,又一眼。   时间在流逝。   抬手看表的时候,觉得已经过了很久,但其实时间显示只是很短的一段。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没有人注意到任远桌子上的杯子,他们毫不在意,就像它原本就在那里一样。整个教室里,只有她被那个杯子牵动着。   终于,任远走进教室了。   她整颗心几乎都要跃出来了。   还没有到打铃的时间,教室里闹哄哄的,追逐打闹的,大声聊天的,在空中扔着作业本的,鱼贯着进进出出的……她却能在那么多杂乱里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如一场战事。   任远坐下的时候,一眼就察觉了那个杯子。他奇怪地打开来,便立刻明白那是中药了。他转身看了一眼,梅小清立刻把头隐在书本背后,她紧张极了。再抬头的时候,任远已经转过身去,杯子依然在他的桌子上。他知道,这是给他的。或者他也猜到了,是谁熬的。虽然她连一个字都没有留。   她始终不知道的,是他究竟有没有喝那些中药。   他没有来问。   他也没有猜。   也许他怕唐突地问了,若不是会让人尴尬。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件事。   在意的,只是她自己。 第十章 有些感觉是水滴穿石   一连输了三天液,感冒终于被压了下去。情绪很消极,常常望着一个地方的时候,就失了神。再去上班的时候,同事惊诧于她的憔悴:“是失恋了?”   她苦涩地笑了笑,想起唐展也曾经问过她同样的话。但如果她真的能痛痛快快地失恋一场,纠缠一番,哭闹一番,是不是也能就此作罢了呢。但她的每一次失恋,好像都淡得如同一场聚会的散场,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开。很洒脱。   她不记得是怎么和顾澎疏远的,只是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跟他一起吃饭、没有一起看电影和温书。有一天看到他和班上的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他的手里举着一枚雪糕,他咬一口,递给她咬一口。她在他们发现她之前转身偷偷地走掉了,她怕三个人都很尴尬。   她没有哭,没有为那段感情掉一滴眼泪。   倒是尤薇薇和夏燕听来气急。   “这不是欺负人吗?”尤薇薇火爆地掳起袖子:“找他说清楚!”   “顾澎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平日看着挺好的。”夏燕迟疑:“是不是误会?”   尤薇薇没好气地说:“你是什么脑子?他们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梅小清你也是,怎么这么迟钝?”   “我……”梅小清低声地说:“算了,其实那个女生挺好的。”   “你脑子进水了?”尤薇薇敲她的头:“你就这样大度的把他让了出去!”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太难过。”梅小清迟疑地说:“我跟顾澎在一起,他真的对我挺好的,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我才会跟他在一起。”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他?”尤薇薇劈头盖脸地问。   梅小清认真地想了一下:“不是完全地不喜欢,应该是有一点喜欢……”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怎么这么复杂?”夏燕忍不住问。   梅小清沮丧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那就算是喜欢,他也跟我分手了,我还是不要喜欢的好。”   “说的也是。”夏燕笑起来:“我看着你就像没失恋的样子,还害得人家为你担心。”   “你不是装的?”尤薇薇认真地打量了一遍梅小清,她的脸上并没有失魂落魄,悲伤难过的样子。   “当然不是!”梅小清嬉皮笑脸地挽住两个好友的手臂:“不过自尊心有些受损吧,大家都是同学,他当着我的面劈腿,让我成了一个笑话。”   “那你干脆立刻马上开始一段新感情,这样大家就扯平啦!”夏燕笑得很欢畅。   “什么馊主意?”梅小清不满地说。   “她出了那么多主意,倒只有这个不馊!不能让顾澎太得意了。至少应该给你一个交代。”尤薇薇冷哼一声说。   “那要怎样?难道要找他出来,让他亲口说出分手才算是完结?其实我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很尴尬。”梅小清一鼓作气地说:“真的就这样算了啦。你们两个就不要瞎操心,不要管我了!”   尤薇薇气得捅捅她的腰:“懒得说你!”   “如果我谈恋爱,一定要在对方甩我之前甩掉对方,一定会在对方不爱我之前先不爱对方!”夏燕认真地说。   “说得轻巧!”尤薇薇不屑一顾:“等你有了实战经验再来夸海口吧!”   夏燕冷嗤一声。   在梅小清看来,夏燕的话也只是泛泛而谈。在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喜欢过谁,她对感情怀抱着的只是美好的想象,只是简单的憧憬。如果真的喜欢上一个人,又怎么做到收放自如呢?   她没有瘦,没有憔悴,没有哭闹。那一场失恋失得风平浪静。   还有工作后交的男友刘政琅,他跟她提分手的时候,是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那天他很沉默,大概一直在想怎么才能开口,怎么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如果他不跟她提分手,也许他们就会顺风顺水地交往下去,会见过双方的父母,然后迈入婚姻里。   她一直觉得刘政琅是爱他的,为此心里多少是有些愧疚的。因为她始终没有办法投入更多的热情,即使她也会为他做很多事,陪他参加同事的生日聚会,替他定要出差的机票,在加班的时候给他送宵夜……像个真正的女朋友一样,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选择被爱,虽然消极,虽然是妥协,但不代表就不能获得幸福。她也是爱吃糖果的小孩,所以对幸福一样憧憬。   只是他还是撤退了。也许他也觉得爱一个人太累,还是找被爱来得轻松些。   他酝酿了许久,终于对她说:“不如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他就站在她的面前,一株高大的梧桐树把他罩在阴翳里,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她怔了片刻,才明白他的意思是分手。   她很想要问为什么,也想要说不要离开我,但她只是轻轻地吐出一个字:“好”。   明明是他提的分手,他反而觉得难以置信了,好像她这样随便地扔弃他,是对他的一种不尊重。她应该又哭又闹,应该歇斯底里,应该挽回了又挽回。   她有时候很优柔寡断,有时候又很决绝。   “你没事吧?”他迟疑地问。   街口有风过,灌进衣领里有些凉飕飕的,她垂了垂眼:“定好了下个月去三亚的机票,我去退了。”这一场旅行还是刘政琅安排的,让她把年假腾出来给他。但真的定下了,却不能成行。   “你真的没事?”他再一次地问。   她抠了抠掌心,浅笑一下:“别担心,我会处理好机票的事……”   “梅小清!”他终于动起怒来:“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明白!”她有些莫名地望着他。   “难道你就不问问为什么?”他的声音尖锐狂躁:“我真的很讨厌你!讨厌你这样伪善的模样!好像一切都做得很好,不会跟我发脾气,不会任性,每次都是听我的安排,在朋友面前给足我面子!但你让我觉得很无趣!一个不会跟男友吵架,不会跟男友闹别扭的女人,是不是太虚伪了!你把你自己包裹起来,我根本就走不进你的心里!我甚至都觉得你根本不爱我!你到底有没有心!为什么我就是感觉不到那种狂热的跳动!”   她怔怔地望着他。原来在这段感情里,最委曲求全的竟然是他。他一直容忍着她的不在意状态,一直包容着她的心思游离,一直都知道她不是那么地喜欢他,却还是跟她在一起足足有两年。   “对不起!”她艰涩地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这些!”   “我在等!”他扶住她的肩膀,失控地咆哮:“我在等你回心转意,在等你看到我的存在!但我真的受不了了!我故意在你面前接别的女人的电话,故意让你看到我电脑里的暧昧留言,故意忘记我们的纪念日,故意不在情人节送你花!我就是想让你嫉妒,想让你吃醋!但你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我以前觉得你是因为爱我所以才故意装得大度,但我错了。你明明就是真的不在意,你一丝一毫的察觉都没有!我能说什么?我能怎样?就算我现在要跟你分手,你也是毫不犹豫地说好!”   他摇晃得她头晕目眩,直觉得肩膀被箍得生疼,忍不住眼泪都快落下:“政琅,松手,你弄疼我了!”   “既然根本就不喜欢,为什么当初又要和我在一起!”他悲愤地说。   “政琅,你冷静一些!”她的手机铃声响起,想要腾出手来挣扎着去接时,刘政琅已经火爆地把她的包拉扯过来重重地扔到地上。   那一天,他在她面前发了很大火,却也是唯一的一次。他们分手后,刘政琅偶尔会打个电话过来,再以后就完全失去了联系。而顾澎,在毕业以后她也再没有见过他。他们走近她的生活里,又悄然地退场,没有跟她做朋友,也没有要跟她做敌人,他们做了陌生人。   也许对已经没有继续可能的恋人来说,这是最好的安排。   只是偶尔想来,心里也有着感慨。他们都待她很好,却是她辜负了他们,如果是换个时间地点,换种心情境遇,也许结局又不一样。但命运总是没有如果,那些揣测也终究不会成立。   除了任远,没有人再会让她心碎,让她泪雨滂沱了。她在他的面前,是又薄又脆的。   那么,任远呢?为什么总是没有办法硬下心肠,让自己决绝地只当你是陌生人?   有个提问很搞笑:男人和女人的共同点是什么?梅小清也不知哪个答案才是精准的,问了同事,给出了混乱的一堆答案:都要吃饭睡觉,都要谈恋爱,都有眼睛鼻子,都要呼吸……   后来百度了一把,原来最准确的答案是:他们都是人类。   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呢?也许,是他们的思维。   夏燕挺着大肚子,在梅小清办公室楼下打电话,愤愤然:“我离家出走了。在你办公室楼下。”   梅小清立刻下楼,在进电梯的时候,又被撞了一下。她立刻想起那天在任远面前撞到门的情景,一定是非常非常狼狈吧。   夏燕穿着红黑格子两件套的孕妇裙,在胸襟的地方还绣着可爱的小熊。齐齐的刘海,黑框的眼镜,如果不看她的肚子,你会觉得她其实还只是清纯可爱的大学生。因为生气她粉粉的嘴嘟起来,一手提着流苏皮包,一手撑在腰间。   “今天不是去妇幼检查的日子吗?”   “上午去了。医生说宝宝有点小,让多吃点。但李义锋做的菜根本就吃不下去,他就喜欢做乱炖,什么东西都炖一锅,还一炖就几个小时。我想吃的时候吃不到,能吃的时候吃不下。还有,最过分的是我发现他竟然背着我去和前女友见面了。”夏燕劈里啪啦地说着,眼眶一红,眼泪几乎落下来。   夏燕不是那种小气的女子,她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但如果真正的生气,那就是这件事,确确实实很严重。   “只是见个面,并不代表什么。”梅小清安慰着。接过她手里的包,挽住她的手臂。   “我在他的车里捡到一枚耳环,他自己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就承认见了她!”   “李义锋呢?”   “送我到医院检查,还没有等到结果就先走了。我一个人打车回家,那个位置又不好打车,我走了很远。”   “怎么不给我们打电话?”梅小清心疼地问。   “我觉得自己没那么娇气的……更过分的……”夏燕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嘴巴一瘪,委屈地落下泪来:“我现在怀着孕,他不知道很辛苦吗?还要在这个时候跟前女友见面。”   “也许只是聊天吃饭。”   “你信?”夏燕反问。   梅小清一梗,迟疑地说:“不能冤枉了好人。”   “若不是我察觉,他也不会告诉我这件事。”   “也许只是见面聊聊工作,或者最近的生活……”   “若是顾澎或者刘政琅约你呢?”夏燕扁扁嘴。   “去呀!”   “你们这些有前男友前女友的人就是麻烦!”夏燕深恶痛绝地说:“牵扯不清。”   梅小清无奈地拍拍额头:“不要一竿子拍死好不好?”   夏燕冷嗤一声,又想起似的拿出手机,直接关机。   “一会儿李义峰会找不到你!”   “就是故意让他找不到!”夏燕难得地使着性子:“我今天就不回去了!”   梅小清自然是不信。有时候她也赞同尤薇薇的观点,不应该那样惯着李义峰,感情就像一场拔河比赛,你一味地松力,却只是让对方赢了去。妥协和忍让也要看对方是否珍惜,若不然,就是一场白白的浪费。   两个人去了杂志社附近的一家咖啡屋,又给尤薇薇打了电话。很温馨的小馆,原木的桌椅,桌上铺绿白格子的桌布,明明是下午的时间但也点着桌上布艺的小台灯,光线氤氲昏黄,墙壁做成粗砂粒的质感,挂着很多的相框,都是暖色调,窗口摆着绿色藤蔓的植物,吧台上木质竹筒里的彩色铅笔,随处可见的小饰品,拥挤但并觉得乱,放着蔡琴的老歌,舒缓的音乐跟空气融在一起,让人不由地放松下来。   一杯摩卡,一杯拿铁。梅小清并不热衷于咖啡,那种苦涩不是她所能达到的品味,会点,只是因为觉得来这里不喝咖啡会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就好像进书店就要看书,去公司就是要上班一样。她的骨子里有种墨守成规的调调,年纪越是大,就越是要遵循。   夏燕给拿铁加了少许牛奶和两颗方糖,刚想要端起来喝,想起似地又放下:“喝咖啡对宝宝不好,还是算了。”她仰坐在椅背上,手温柔地放在自己隆得高高的肚子上,就好像安抚着肚子里的宝宝。那一刻,梅小清有些恍惚。   身份在不停地变化。不再是孩子,是别人的妻子,是别人的母亲。是真的就觉得一夕忽老了。   有时候想,以前的种种,那些年少时的事,放在现在是多么微不足道的,可偏偏在那个时候,却觉得是那么地难以忍受。时间也许给我们唯一的好处是,感知变得硬朗了。   尤薇薇进来的时候,夏燕已经喝掉了两杯白开水。   “这里倒是挺不错。”尤薇薇环顾四周说:“不如我们也搞一个吧。”   另外两个人完全忽略她的话,因为每一次进到一家不错的咖啡馆或者书吧的时候,她就会说同样的话。但她是一个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想法很好,但如果真的要她着手去做的时候,就会找很多的理由推脱了。她和梅小清最相似的地方是,她们都不是一个有勇气改变的人,她们只是接受生活的安排,而不愿意主动去安排生活,除非是必须要做出选择的时候。   “给你点了拿铁。”夏燕把刚才没有喝的咖啡朝她面前推了推。   她只抿了一口:“怎么是凉的?该不是你点了又不喝?”   夏燕忍不住就笑了,她的笑点永远很低,不管刚才发生了什么,现在有另外一件事,立刻就会情绪转换。就好像阴雨转晴。   “好吧,我承认。”夏燕推了推明明就没有镜片的眼镜,说:“薇薇,我都要气死了。”是一个主题的话,被她说出来的时候,另外两个人的思维就迅速地换了频道。   “李义锋又做了什么坏事?”尤薇薇气定神闲地问。   “他竟然去见了前女友。”   “恩。”   “我现在怀着孕。”夏燕再对尤薇薇重复一遍的时候,语气已经没有那么愤怒了。   “也许只是吃饭聊天。”尤薇薇说了与梅小清相同的话。梅小清掩饰地端起咖啡轻轻地抿了口。她们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夏燕。她们不相信那只是纯粹的“吃饭聊天”,但既然没有捉奸在床,就只能用善意的谎言宽慰。现在的夏燕,不需要看清现实,她只是需要安慰,需要别人告诉她,这没有什么大不了。这才是她想要听到的答案。   “我觉得李义锋没有以前爱我了。”夏燕委屈地说。   “知道婚姻是什么吗?婚姻就是在一分一毫地消耗着爱,而不是往里面加爱。”尤薇薇的“不婚”论调又来了。   “你真的不打算跟林锡结婚?”夏燕睁大眼睛。她的注意力很容易被转移。   “我打算跟他分手。”尤薇薇仰靠在椅背上,手撑在额头上说:“他昨天做了太幼稚的一件事,在我们家门口用油漆涂得花花绿绿。他告诉我,那是他的名字,每天从他的名字上走一遍,就会在我的心里想他一遍……他太不成熟了!”   “很浪漫呀!”夏燕和梅小清异口同声。   “关键是,他还在他的名字前面写了一个英文,Marry。”   另外两个人扑哧一下笑出来,林锡的求婚方式真是无处不在。   尤薇薇没好气地瞪她们一眼:“我每天走出家门,就看到他说结婚,我真是烦透了!”   “如果李义锋能够为我做这些,我就满足了。”夏燕由衷地说。   梅小清的心里灰了一下,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自己,如果是任远,如果是由任远来做这件事,她一定会欢呼雀跃地扑到他的怀里,一口应承下来。又或者由她来为任远做这件事,拿着玫瑰钻戒向他求婚,那会是怎样的一种光景。   “我是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结婚的。”尤薇薇重申她的决心:“这样下去,我只能跟他分手了。”   “他真的很爱你。”夏燕同情地说:“难道不想跟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吗?”   “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尤薇薇在这点上很固执:“如果婚姻是一座乐园,那么爱情就是摩天轮,你站在摩天轮里可以看到整个乐园,但你站在乐园的时候,却只能仰望摩天轮。而我,宁愿就站在摩天轮上不下来,也不想仰视它。”   “但至少,你站在婚姻这座乐园的时候,”夏燕顿一下,继续说:“摩天轮是属于你的。”   “我不会委曲求全。”   “也许不是委屈,和爱的人,怎么都不会觉得委屈。”   “那么,现在的你,真的不觉得委屈吗?”尤薇薇淡淡地说。   “李义锋……他只是贪玩,他会收心,会回家。”夏燕怔了一下说。   “对不起。”尤薇薇知道自己失言了。   “这不是辩论赛!”梅小清笑着打断:“不管怎样,我们按照自己的意思生活就好了!”   “去!”另外两个人同时出声。   “按照自己的意思,那就去对任远表白!”   “按照自己的意思,那就干脆去追了他回来。”   “他要结婚了。”   “不是还没有结婚吗?”   “就算结婚了,还可以离婚!”   “我已经彻底地放弃了。”   “这句话我至少听过一百遍了。”   “这句话让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这一次是真的。”   “这句也听过。”   “算了。不说这个。”梅小清的心里一直心烦意乱。她的决心,她每一次的决心任谁都看得穿,那不过是用来欺骗自己的一个幌子。只能,只能,骗骗自己,罢了。   一场女人的聚会后,要离家出走的夏燕回了家,要和林锡分手的尤薇薇也回了家。也许没有人能真正对一场婚姻,一份爱情狠心。所有的狠话说来其实是不相干的。   梅小清把手插在荷包里,慢慢地晃过街口,从玻璃里映射出自己的样子来,清瘦的脸,毫无生气的眼神,发梢乱乱地卷起来,松垮垮的运动衫,硕大的挎包像是一个疲惫的旅行者。玻璃里还有别的景,对面蛋糕房进进出出的人,背着书包的孩子,匆匆赶路的上班族、拖着手的情侣……九月的季节,梧桐树已经开始有了迟暮的叶片,天空就像压低的声音,沉沉的,还有那些陈旧的牌匾,被雨刷过了锈迹斑斑。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再转身看了一眼面前的玻璃。   这是两个奇妙的场景,两个同时发生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一个在玻璃窗上。   那她呢?她看着的玻璃窗上映射的自己,是不是真正的自己呢?   只有陈旧而丰腴的回忆,在心里此消彼长。   教学楼的背后,有三处水泥砌的兵乓球台,下课的时候,放学的时候,总有人在那里玩着乒乓球,笑闹欢呼声里,夹杂着男生女生的声音。其实平日里的交往,大家都很拘谨,只有很大气开朗的女生才会和男生玩成一片,而梅小清,在刻意地拉开着自己和同学之间的距离,与其说是一种疏离,更多的是一种对自己小小自卑心的保护。   有时候,也会看到任远在那里。他在水泥台前挥着拍子的时候,瓦蓝瓦蓝的天空下,有春风扬鞭马蹄疾的帅气。梅小清就站在二楼窗口的位置,静静地望着人群里的他,即使是在人堆里,他也是最抢眼的,周身都蒙着澈净的光。她的手指扣在窗框上,用软软的眼神罩住那个少年,那时,她的脸上会浮现出浅浅的笑容,为他每一次挥拍子的扣杀,为他每一次旋出的好球,还为他在失手时露出的遗憾表情……于她来说,这样的光景就是疏浚心情吸取到的温暖,是慰籍淡淡忧伤的贴心话语。   “喂,打乒乓球去!”尤薇薇突然在身后说。   她在错愕里转身,对这样的提议,又抗拒又欢喜:“还是不要了。”   尤薇薇拽着她的手:“老看着也没有意思,去跟他打一局。”   “我……”虽然想说拒绝的话,但已经跟着尤薇薇朝楼下跑去,咚咚的脚步声,就像合着节奏的拍子。   站在台前的时候,她的心情依然还踏着步子,咚咚地响着。三局两胜,输家轮换,排在前面有好些人,而她多怕当轮到她的时候,并不是和任远对打。他和一个同学打了几回合,又和另外的人打了几回合,轮了好几番,终于轮到了她和任远。握住拍子的时候,看了看在水泥台那边的任远,心尖微微地颤了颤,他注视着她,目光里带着微笑和鼓励。   她多想变得很优秀,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会有很好的成绩,会有一把歌唱的嗓子,会在文艺晚会的时候跳出喝彩的舞蹈,会在运动会的时候听到广播里一遍一遍让领奖的声音,还有,此时此刻,能够打得一手称绝的乒乓球。能够让任远刮目相看,能够有一次,只要一次在任远的面前骄傲一下。   但她依然还是自己。是那个毫无亮点的梅小清。她发出的球落在台面之外,她根本接不住任远发过来的球,虽然他已经尽量适应她的“水平”,很高抛的,很温和德,没有一点旋的,角度标准的球,但她的身体在左右移动的时候,拍子还是落空了。那是怎样一种沮丧呀,至少,至少应该接住一个球,至少应该再打得好些。   她听到尤薇薇替她加油的声音,看到任远鼓励的眼神,她把球握在掌心的时候,深深地吸了口气去,在心里暗暗地说,一定要发一个很好的球出来。呼吸几乎被屏住了,她的手紧紧地握住球拍,抛高球,挥板子——热气腾腾的喧嚣里,有雪糕从高处摔下来,摔在她的心里。或者,摔倒的是她自己。她窘迫得几乎要哭出来,那么认真地想要打出一记好球,但拍子竟然连球都没有碰到,球眼睁睁地从面前落下。   手里的拍子被缓缓地放在台面上。早知道的,早知道这就是失败的自己。   这样狼狈的自己,其实并不想落在他的眼里。   转身的时候,眼泪只差一点点,就要涌上来。   后来有练过一段时间的乒乓球,在单位的院子里,每天拉着那些半大的孩子与她练,他们看着她不断地挥拍子,不断地奔跑,不断地试着用各种手法发球。但她再也没有和任远打过一次乒乓球。   整个高三,都没有。   以后的以后,也没有。   教学楼下的水泥乒乓球台,在不久之后就拆掉了。因为有老师觉得那太吵了,会影响学习。   黑板上每天都写着,离高考还有多少天。那些一天天减少的数字就像孩子手里的烟花棒,分秒必争地闪烁着,到了最后一天的时候,就灭掉了。这一段时间就用尽了。不可能再重复。   “该上战场了。”班主任说。   那属于梅小清的战场呢?注定是一场败仗。高考的那三天,都下着雨,空气中是那种热辣的沉闷的夏,知了在树枝上喊着悲凉的号子。梅小清在每一门考试后,都站在校门口静静地等着,她等着任远出来。即使她一个字也不会跟他说,但她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属于自己的,又蠢又笨的方式,在心里默默地祝福他。一定要考好。她对他说。   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知道分离在所难免。   在倒计时里,他们都要散去了。   其实这么多年,一直都有着任远的联系方式。MSN。上面密密匝匝的也有许多的号,同学、同事、编辑、还有一些看了她的小文寻找过来的读者。但她从来都让自己的头像处于脱机的状态。可以说话的,依然只有两个好友。   几乎没有主动跟任远联系过,只有一次,那时候任远在印度任职,梅小清在看了印度高温的天气后,忍不住给他留了言。他后来有回,说很好,已经习惯了。梅小清在电脑的这边,没有再把话题继续下去。这样就够了。她总是这样告诉自己。他安好,就够了。她不想让她的感情烦恼了他,会变得很贪心地,会不断地想要跟他说话,会变得很依赖。   任远也很少在线。也许他工作忙碌,也许他和梅小清一样,习惯了把自己隐藏起来。但她在每天上MSN的时候,会不由地翻到朋友的一栏,会看看他在不在。那是下意识的一个寻找,毫无结果的一个寻找。他在。她也不会去主动说话。   心会乱。   生活会乱。   情绪会乱。   在一些节日的时候,他会发过来简单的一句:节日快乐!那种简单就好像是群发一样,但她看到的时候,会觉得像被偶像问候了一样,很幸福。他从来不知道他在十年里,对她有着怎样的影响。不知道在过往的岁月里,她怎样深深浅浅地思念着他。   虽然他们之间的所有的事,都那么淡,淡得就像是天边的一朵云彩,只是同行、只是整理抽屉、只是去医院探望、只是送过一束花,一本书,只是熬药……但那是梅小清整个青春期最深的情愫,也许那时候的她,什么都不懂,笨拙而单纯,但她知道的是,她喜欢他。是第一次那样认真地喜欢一个人,用尽了所有力气。   在小区门口的时候,梅小清意外地遇到了唐展。他手里牵着一条沙皮狗,大大的脑袋,棕黄色皱巴巴的厚皮,就好像一件根本不合适的衣服穿在身上起的褶皱,眉头耷拉下来好像把视线都遮住了,但愚钝的模样却又有着憨厚的可爱。   上次在香颂后,他们并没有再联系过。梅小清以为因为他被她那天失常的样子吓住了,所以断然是不会跟她再见面了。   “帮个忙。”唐展见到她,开门见山地说:“帮我照看几天阿贵。”   “它?”梅小清弩了弩嘴:“不行。我那里没法养狗。”   “可以放到阳台上。”他说着已经放下背上的背包。她才察觉他的背包比她的挎包大太多了。他解开系好的绳子,拉开来给她看一看:“狗窝和狗粮已经准备好了。”   她别过面孔:“你那不是宠物店吗?”   “那里没法放了。狗笼子都满了。”他认真地说:“这是别人要买的,我得好生照顾,再说了,你还欠我一份人情。”   她望着他。   “跟你去同学会,冒充你的男朋友。”   “我没有说你是我的……”她顿了一下,说:“男朋友。”   “你也没有否认。”他揉了揉鼻翼,笑着说:“下次还有这样的事,我也愿意帮忙的。你就替我好生照顾它几天,最少三天,最多一个星期。到时候你别舍不得还给我。”   她看着那只叫阿贵的狗想了想,迟疑地说:“它要便了呢?”   “有沙,我准备了。”他倒是想得很周全。   她迟疑了一下:“我恐怕没有办法照顾它,如果它生病了?如果它走丢了?”   “为什么不试试?”他眯了眯眼,意味深长地说:“有时候没有想的那样复杂。”   没有想的那么复杂。她在心里咀嚼这句话。   “它很听话。并不会太打扰你!”唐展继续说服着:“有时间的时候带它下楼散步,晒晒太阳,按时给他喂狗粮就好了。”   还没有等梅小清开口,他又继续地说:“你看上去脸色不大好,是病了吗?”   “感冒。不过已经好了。”她有些些感动他的细致。   “我每天都在相同的地方遛狗……你说过那也是不错的锻炼,如果愿意,我可以等你。”他暖暖地看着她。   她沉吟了一下:“最近会有些忙。”   “那,等你有时间吧!”他的声音里有着难掩的失望。   她默默地接过狗绳,说:“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他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清冷而疏离。他不知道该怎样接近她,想来想去,干脆送一只他养的狗给她,把它放在她的身边,倒是不错的主意。至少还可以有着借口与她见面。   梅小清的手里多了一根狗绳,阿贵在前面懒洋洋地踱着步子,昂着皱巴巴的头走得很骄傲,因为肥实,身上的皮肤也跟着抖动,她忍不住地笑了。也许没什么好复杂的,照顾一只狗,去谈一场恋爱,或者看着任远走向他自己的婚礼。   他即将是别人的丈夫了。   这个事实,还是会刺疼了她。既细微又锋利。   也许不那么执迷地迷恋着一个人时,会快乐一些。 第十一章 他们的生活,是硬币的两面   不得不说,阿贵是一只很和谐的狗。不吵不闹,只是蹲在茶几旁,静静地玩着一只拖鞋,不断地咬来咬去,专注得就像是拖鞋里藏着巨大的宝贝,它一定要征服它。这种恒心和执着让梅小清有些担忧,它的性格会不会太忧伤了?   小时候养的那只狗,总是撒着欢儿地乱跑,总是会在满屋子里跳来跳去,它要掉毛,沙发、床上到处都是狗毛的时候,母亲就会很生气。有一天出门就把它一个人锁在家里,它竟然很报复地把一床被子从床上拖了下来。那是一只很开朗而活泼的狗,喜欢撵路,见到认识的人时,就会热情地扑到别人的膝盖上,用爪子不停地挠着,跟对方玩耍。而且它不喜欢孤单,它总是挑有人的房间呆着,如果你从这间屋子走到那间屋子,它睡着了也会醒来晃悠悠地跟过去,再趴在你的脚边。每天上学的时候,它会跟着梅小清走老远的距离,她总是佯装生气,快回去,我可不能把你带到学校。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远远地它就扑上来了,它的爪子不停地挠着,伸出舌头舔着你,尾巴摇得很积极……就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相处着,但母亲觉得它太麻烦,也没有问过意见就送走了。   在那以后,她没有再养过一只狗。如果有些是注定要失去的,还是不要了。但现在,另一条狗闯进了她的生活里。她坐在电脑前敲着字,每一次抬头望过去的时候,它依然还是玩着它的“玩具”。   终于想起来还没有喂它吃狗粮,她对这个不懂,到底像阿贵这样的狗需要吃多少才是饱呢?打算在百度上搜一下的时候,手机响了。   “吃过了吗?”是唐展轻松愉快的声音。   她愣了一下,不明白他问的是人,还是狗:“要喂阿贵多少?”   “两纸杯就够了。”   她从电脑前站起来,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去打开阿贵的“行李”。   “对了,记得要用水泡软,否则它会消化不良。”他提到消化不良的时候用了调侃的语气,她就明白他是在嘲笑那次她吃得太多呕吐的事。眼睛轻轻地垂下去。那是不能重复的心情,那是不想要再回顾的时刻。   “在听吗?”对方轻声地问。   “我要给它弄吃的了。”她没有回答地说。   “它现在怎样?”   梅小清看了阿贵一眼:“好像已经适应了,现在它正忙着,恐怕没时间接你电话。”   她难得的幽默惹得他在电话那边笑出声来:“它一定是正咬着你的拖鞋?”   “它为什么对拖鞋这么不怀好意?”梅小清浅笑。   “那你得把家里的拖鞋都收起来,免得它全部祸害了!”   “怎么不早说?”梅小清嗔怪道。   “怕说了你就不肯养它了。”   两个人又在电话里闲聊一阵。直到梅小清察觉这个电话打得超乎寻常的长了,心里一怔,立刻地说:“就这样吧。”   合上电话的时候,她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握着狗粮,发了会儿呆。   其实还是很想再养一只小狗的吧。只是缺失的永远是勇气。   其实能够在给任远第一次写信的时候,告诉他,她的心意。会不会还有机会?又或者,能够在MSN上试探地问过去一句,是不是还会有机会?还有,如果在大二那年的杜甫草堂,能够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她有很多,很多的机去跟他表白的,却眼睁睁地看着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流逝掉。她是一个胆小鬼。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忍不住哭了起来,抱着头静静地坐到阿贵的身边,肩膀一颤一颤的,没有一点的声音,却又那么悲恸。阿贵终于从它的玩具里抬起头来,它注视了她一会儿,就无趣地放弃了,它继续地去咬那只拖鞋,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她从来没有得到过,但她觉得她永远地失去了,失去了心里所有的念想。失去了所有的卑微的期盼。失去了等待的意义。也许,比起失去任远来说,这些才是让她最最悲伤的部分。   唐展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又出现了。他好像算准了她是这个时间下班,就在小区的门口等着。他不是那种急功近利的追求者,他没有摆出很热烈的姿态,甚至没有表现出他对梅小清太多的喜欢。但他的好,又如白开水一样,让她觉得有些动容。迂回、试探、小心翼翼的靠近……她太过明白那种心情。   他提着装满了食物的塑料口袋在她面前晃了晃:“改善下生活。”   “你会做菜?”她心情复杂地说。   “马上就知道结果。”他嬉笑开来。   梅小清停顿一下:“其实不必这样做。”   转身朝前走的时候,唐展跟了过来:“早知道你会这样说,但你表错情了,不是给你,是给阿贵,你认为一只狗每天吃狗粮会不厌倦吗?”   听到他这样说,她不由地笑了:“那它喜欢什么?”   “鱼。”他也笑起来,受了她的鼓励,继续地说:“我打算做香水鱼给它吃。”   “不是猫才吃鱼的吗?”   “其实鱼只是零食,它吃着玩玩的。”唐展始终跟在她的身边。一直到进电梯的时候,她才察觉过来,思绪有点挣扎。就这样让他进入她的生活吗?这是一个开始,早知道他放一只狗在她的身边是有目的的,她却没有拒绝。现在借着这个由头,他会不断地出现,不断地接近……但,也许她可以试试。他喜欢狗,他有强大的耐心。他帮过她,在什么理由都没有的情况下。他长相普通,应该是会让人放心的那种。只是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断时,唐展已经跨进了电梯了。她的心里微微地叹了口气。有种“那就这样吧”的感觉。   门打开的时候,阿贵跑了过来。它蹭了蹭唐展的皮鞋,又转过身慢悠悠地坐到地板上,今天的位置是窗口,它趴在那里,拖鞋被抱在怀里。   “你家是这样的。”唐展环顾四周。   “你以为?”   “至少比我想的要温馨一些。颜色要多一些。”他把袋子放到餐桌上,一点一点地往外面拿东西,有装在保鲜袋里已经被处理过的鱼,有红彤彤的番茄、有碧绿的苜蓿,有白净的豆腐……还有一罐水果罐头。   “我不会做饭。”她说。默默地把目光从水果罐头上收回来。   “我会做饭。”他笑。   “我也不想帮忙。”她垂着眼说。   “不用你帮忙!”   她抿了抿嘴唇,转身的时候听到他还在说:“我妈告诉我,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告诉别人自己很会做菜。但我真的很会。”   她径直坐到电脑前去。电脑摆在客厅飘窗的位置,她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厨房里的身影,他很快地熟悉了她的厨房,他系上了她的围裙,甚至在轻声地哼着歌。她又转身看了看阿贵,心里一阵柔软。厨房里有个男人在为她做饭,客厅里有一只叫阿贵的狗安静的陪着她,她坐在电脑前忙着自己的事,这很安好,不是吗?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消极地想,如果那个人不是任远,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选择被爱,也许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她的生活要继续,她也要结婚,也要嫁人,她不能再绵绵无绝期地沉浸在对过往的牵绊里,她要努力地把心腾空了,让别人住进来。   只是,又想,如果此刻在厨房里忙碌的人是任远呢?这是一个没完没了的蛊,在看电影的时候,想如果身边的人是任远呢?在爬山的时候,想如果和她一起的人是任远呢?在KTV唱歌的时候,想如果在这的人里有任远呢?甚至是在经过天桥的时候,想,那个擦肩而过的人,是任远呢……她在心里一遍遍幻想着无数的可能性,然后又像彩色泡泡一样一个一个地戳破了它们。她的生活在这里,而他的生活在那里。他们的生活就是硬币的两面,没有重逢的可能。   任远,我在这里,一直一直都在,而你呢?   空气里漂着浓浓的香味,唐展已经把香水鱼端到了桌面上。一层红辣的油面上漂落着绿色的苜蓿、青葱、红彤彤的干辣椒、还有大把的花椒,颜色丰富而生动,就好像送在她面前的不是香水鱼,而是大把浪漫的香水百合。   其实也是俗气的女子,渴望的是一份踏实的关照。   “味道如何?”他期许地望着她。   白釉瓷碗在手心里,里面盛着白色的莹润的颗颗米饭,而她的唇齿之间还有着微辣微麻的味道,她垂下眼,轻声地问:“常常做菜给别人吗?”   “如果你觉得味道还好,我愿意常常为你做。”他亮起的声音里,有清澈的感情。   她启了启唇,在停顿之间只是默默地挟了片他炒好的青菜放到他的碗里。现在的她,还没有心理准备回答这样的问题。她不是没有试着去接受别人,但每一次好像都不太对,她的心里始终隔阂着什么,若是这样冒然地开始,也许又是一场止步于好感的感情。   好在,他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雾霭般的灯光下,他们只是专注要把那些虚妄的心情溺毙于食物之中。只是,在空气中,在那最坚硬的地方,有什么在缓缓地松动。   有个叫淡定的刀的读者问小妖,你会厌倦单身的生活吗?   梅小清在心里重复地问了一遍自己,你会厌倦单身的生活吗?在某些时候吧,一个人去餐厅吃饭,抬起头来看到隔壁桌都是三三两两的热闹时;一个人坐着公车回家,看到前面的一对情侣,女友缱绻地靠在男友肩膀上小睡时;在去电影院想看一部电影,发现前面排队的全是双双对对时……也会生出羡慕。   想了想,她对淡定的刀说:也许真正的勇士是,敢于直面单身的自己。与君共勉。   在九月过掉一半的时候,尤薇薇正式地跟两个好友宣布,她已经跟林锡分手了。彻底的分手,回归到一个人的状态里。   “不知道多轻松。”在东田造型里,颈项上围着一方黑色薄布的尤薇薇对着镜子里的梅小清说。身边年轻帅气的理发师用两枚无名指轻轻板正了她的头,也从面前的镜子里看着她。是上午的时间,顾客却已经很多,电吹风的轰轰声此起彼伏,一片嘈杂里,说话声会不由地扬高来。   “是要剪短吗?”理发师确定地问。   “剪吧!”尤薇薇下定了决心似的,又侧了身,对坐在身后的梅小清说:“庄子也说单身是为了更好的寻找快乐。对了,李春波,李春波不也唱着,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现在一个人挺好的。”   “林锡怎么会答应?”梅小清扫了一眼理发师。理发师遵循着严谨的职业操守,只是专注地刷刷剪着尤薇薇留了多年的长发,表现出根本不在意她们的谈话。   “他已经搬走了。搬来的时候没多少行李,昨天竟然收拾了整夜。我早上一看,其实还只是来时候的包。”   “他在等你留他。”   尤薇薇停顿了一下,对理发师说:“可以再短一些。”   在梁咏琪最红的那阵,她的《短发》很风靡,那句“我已剪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很是深入人心。若是班里有个女生突然把长发剪掉了,就会被揣测是不是失恋了?是不是有了感情困惑?梅小清反而没有去剪过头发,一直留着,在整个高三的环境里,她总是那样的顾虑重重,总是生怕被放到显微镜下,让别人注视到自己。   尤薇薇的身体被黑布遮住,剪落的发轻飘飘地散乱在上面,她用手轻轻地抬了抬面前的布,它们就滑落了下去。也许她要剪掉的不是长发,而只是纯粹地想要给自己一个暗示,我已经不是长发的自己,我是短发的自己,我已经不同,我要重新开始生活,要重新在没有林锡的生活里生活。其实是不舍的,又要逼迫自己做出决定。   “太有压力。”尤薇薇说:“他总是想要结婚,做很多的事。经过婚纱店的时候,说不如我们去试试吧,经过哪家酒店的时候,说不如我们进去看看环境,酒席要不要在这里摆?经过旅行社的又会说,不如我们去看看线路,蜜月的时候好去。就连看到电视里的结婚场景,也会喊我过去,说以后我们的婚礼怎样怎样。我不想要结婚,跟他说过很多很多次,但他就是不肯死心,这让我觉得我在浪费他的青春,拖累他的生活,我应该给他自由,让他找个想要结婚的女人,好好地过日子。”   “真的决定了?”梅小清看了看她已经剪短到耳际的发。   “决定了。”尤薇薇脸上浮现出苦笑:“现在我自由了。我又可以一个人霸占整张床。”   “没有人给你做饭了。”   “不是有餐厅吗?”   “没有人给你拎包了。”   “我又不是没有手。”   “没有人来接你下班、没有人陪你看你喜欢的电影、没有人……”   “梅小清!”尤薇薇恼怒地打断她:“我已经下定决心了!”不能被动摇。   理发师终于在不断地修葺后完成了他的作品,扳正尤薇薇的头认真地看看:“觉得怎样?”   “就这样吧。”尤薇薇无所谓地说。   一直习惯了尤薇薇的长卷发,不管是披着还是随意地绾着,都透着入骨的风情,现在换成极短的短发,又微微卷着,是另外一种俏皮温柔的姿态,但梅小清还是有几分不习惯。也许她需要适应一阵子。适应了就好。   尤薇薇和林锡的分手,在梅小清看来终归还是遗憾的。但感情的事,旁人的劝导都是浮光掠影,究竟想怎样,也许连当事人自己都不清楚。这是一道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对与不对只能自己判断。   那段时间,尤薇薇在空闲的时间跟梅小清见面的次数多了一些,两个人,或者三个人,在嘻嘻哈哈的说笑里,打发掉一些需要被安慰的时光。明明是尤薇薇提的分手,但她心里的难过一点也不比林锡少,这是一场实实在在的失恋。   有时候夜里会接到尤薇薇的电话:“窗户关严了吗?”“门锁好了吗?”梦呓一样的话,她不是在提醒梅小清,她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又会说:“我会调整过来的。我会很快就忘记,然后投入到新的恋爱里去。这一次我一定要爱一个不想结婚的男人。”   话唠般喋喋不休里,情绪有些失控。说话,不断地说,然后就会把心里那些情绪清理出去,但那就像个“聚宝盆”,怎样把纷扰的情绪倒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又会是满满的,一心都是。让人纠结,让人抓狂。   而在她这样不稳定的情绪里,竟然去见了前男友。   陈忖是尤薇薇的初恋。尤薇薇大一时的恋爱,其实不过是十八岁的年纪,关于恋爱只是纯白的喜欢,喜欢在课间的时候抬头对望一眼,喜欢在出操的人流里偷偷地递过去一张纸条,喜欢在城墙下大声喊对方的名字,喜欢送一些特别的小礼物,绣着自己的名字的小熊或者是用塑胶小棒编的星星……   在和陈忖分开许多年以后,尤薇薇还是有些不能释怀。分开的原因并不是他们的感情变了,是陈忖的父母要让他出国。陈忖连拒绝的理由都没有,走的时候,两个人难分难舍,痛苦不堪。他们分开前慎重地给了对方自己的初吻,承诺不管时间怎么过去都不会改变,陈忖对尤薇薇说,四年以后,我们都大学毕业了,我一定回来找你。   起初他们很浪漫地在百度的爱情贴吧里开了一个贴,两个人谁有时间就去那贴里跟一贴,只是简单的日志一样的记录。是在158天后,陈忖的跟帖越来越少,在367天后再也没有了他的跟帖。只有尤薇薇在后面淡淡地跟着贴,不让它沉没下去。   大三的时候,尤薇薇就又恋爱了,而陈忖早已经没有了音讯。   起初也有人追尤薇薇。但尤薇薇从来没有动过心思,在她的心里就只有陈忖,她有给陈忖打过越洋电话,打过去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经不住在那里了。新的地址没有人知道,她用了各种方式搜索陈忖,在搜狐校园录上寻找,在百度搜索里寻找,然后寻找他的朋友、甚至是小学的同学,她想从一个链接再到另一个链接里找到陈忖的蛛丝马迹。网上有很多陈忖的名字,发布的租房信息,招聘信息、广告信息、交友信息……等等。她都会给对方发讯息过去,其实明知道那些陈忖不会是她的陈忖,却又抱着渺茫的幻想。   追她的人中有个财经系的学长尤为地执着,他高高大大,有很开朗的性格,会给尤薇薇占自习的位置,给她带家乡的特产,为她去祈一个平安符。   大三那年的冬天,尤薇薇在校运会上崴了脚。她每天一瘸一拐地去上课,风迎面扑上来的时候,她的心有些忧伤。但她仍然坚持不让学长靠近。上楼梯的时候脚尤其地疼,她扶着栏杆一点一点地挪,好不容易走上去手里拿着的一叠资料又不小心散落了下去,她不得不重新走下去,拾捡,上楼。学长站在旁边,看着她一脸的倔强,却依然没有离开。直到尤薇薇的脚伤好了以后,她终于接受了这段恋情。但陈忖却也是尤薇薇心里的一道坎,即使是和林锡在一起,说起陈忖的时候也有着唏嘘。   “多年没见,一定是胖得变形了!”   “就算风采依旧,但我也不为所动,谁也没有林锡好。”   “梅小清,告诉你,初恋是十有八九都没有结果的!就算你和任远在一起了,你们也不能保证就能顺顺当当地走下去……”   谈起陈忖,对尤薇薇来说,都是对初恋的那种消极态度。   只是在和林锡分手后,鬼使神差地她竟然又和陈忖联系上了。   陈忖来的时候,尤薇薇正在洗手间里补妆。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感觉到自己快要窒息。他们多年没有见,她是老了还是丑了呢?她穿了最满意的衣服希望自己以最好的姿态来与他重逢。她的心里,觉得这是个天意。   原本她打算接受另一个男人的约会。那个男人是她在一次商务活动上认识的,他对她一见钟情,大张旗鼓地追了过来,送大把百合和天堂鸟,在她加班的时候送来德庄买的粥,在她胃疼的时候送来丽珠得乐,也会买了赖声川的话剧票请她看。   尤薇薇几乎都要接受,反正是在感情的空档期,但陈忖出现了。如果非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才能忘记林锡带来的那种空白感觉,前男友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陈忖没有她像的那样胖得变了形,穿着西装一派成功人士的样子,在看到尤薇薇从门口进来的时候,他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她。   那天晚上,陈忖开着车载着尤薇薇游车河,气氛浪漫而安好。但是陈忖的手机响了,她看到陈忖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就立刻明白了过来。她默默地打开车门,默默地下车。她觉得自己真是昏了头了才来赴这样的一场毫无意义的约会。   他们都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们,生活变了,他们变了,连当初那种感觉都没有了,这一场见面把过去的那些美好的记忆都给破坏掉了。他变成了一个俗不可耐的男人,这比他胖得变形更让她失望。   “见到他,真是心如止水。”尤薇薇对梅小清说。   “那是因为你心里早没他了。”   “真后悔去见了他!”尤薇薇失落地说:“见了,就想当初怎么那么傻,把初恋交到这样一个人手里去了,还痴痴等过哭过犯傻过!”   “过去的感情就是一杯打翻的牛奶,没必要再总结了。”梅小清淡淡地说。   “现在我倒羡慕你跟任远从来没有开始过。”尤薇薇顿了一下说:“没有开始也就不会结束。”   梅小清沉默了一会儿说:“如果我能和任远开始,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和他结束。”   她怎么会舍得去结束呢?她会用整颗心去珍惜,去珍视——但他们却永远没有开始。   尤薇薇也听出了她话里的伤感,轻轻地转了话题:“不知道林锡会不会去见他的前女友。”   “不会。”梅小清说。   “为什么?”   “因为他每天都有给我打电话,问你好不好!在他看来,你们还没有结束呢!薇薇,你难道就不能试试?也许婚姻并不那么可怕,结婚并不那么糟糕,其实不过是一个本本而已。”   “虽然只是一个本本,但太沉重了。”尤薇薇依然顽固。   在一个星期之后,唐展没有来带走阿贵。梅小清也没有问。有时候经过他的宠物店的时候,她会站在街的对面远远地望着在店里忙碌的他。她只是静静地望一会儿,然后便走掉。她还没有想好,她需要时间。   这样的天气里,秋天的步子更浓了。悬铃木上的那些叶子,险险地挂在树枝上,好像只是一拍手,就会抖落了下来。时光白驹过隙,而我们踽踽而行,永远也追不上这样的步调,只能不断感慨,怎么可以这样快?   其实最早给任远写的信,不是在大学时。是在高考前。任远生病回到学校后,梅小清心里总是有些担忧,虽然他的成绩永远是第一名的位置。但她担心他的心情会因为生病而不开心,不,不是表白,只是同学一样的“关心”。   信纸是挑过的,蓝色的碎花底子,那种蓝清澈,浅淡,温暖。就好像阳光透过郁郁葱葱的高树洒下来的一地光斑。不那么长的句子,不那么炙热的话语,只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些鼓励的文字。但她写了许久,一笔一划地写,若是有不小心写错的字,就会重新换一张信纸,每一个字,都是萦绕在心尖的情愫,深情款款。   她留了自己的名字。   字里行间里,她确认过了,没有泄露自己的心事。   只是关心,只是安慰,只是鼓励。   同学,朋友,就这样简单。   只有她自己知道。每一次,当她为他做一件事的时候,是需要很多的力气,很多的勇气,需要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想,这样,那样。   下午的第一节课是体育课,她迟到了。那个时间里,其他人都在操场,她站在任远的书桌前,小心地把那封信放在他的抽屉里。她还记得她第一次往他抽屉里放纸条的情景,那时候她连纸条的内容都没有勇气写。   要毕业了,要分离了,她可以离开这个压抑的环境,但她的心里,却又生出更多的矛盾来。他离她的生活更远了,他们会很难见面,这一生里,再也没有这样的时光和他朝夕相处,再也没有机会在他的背后,默默注视他的身影,也没有办法听到他回答问题的声音。这种失落让她想要急切地表达一些,也许,这才是这封信真正的目的吧。   明明想要告诉你,又不能告诉你,这种焦灼在心里如沸水般翻滚着。   他会看懂吗?   这不仅仅是一封普通的信,它就是一封情书。传递着少女最微妙的心思,传递着她想要透露的情愫。   她不是关心着所有的人的,她关心的,只是他。她只是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梦想成真,希望他得到一生的幸福。   他会看懂吗?   那节体育课很漫长,因为她到操场的时候,发现任远并没有来上这节课。她急切地想要回到教室,想看看任远是不是在?是不是已经看过那封信了。她变得很紧张,变得很期待。他会给她回信吗?又会跟他说些什么?她想要知道他的反应,想要知道他是否明白她的心意。这是她的试探,是她小心翼翼的靠近,是她对他婉转的表白。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在座位上,没有抬头地翻着一本书。那么,他已经看过那封信了,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就好像要走到故事的尾声,不是悲剧就是喜剧。最后,最后的最后,他会对她说什么。   经过他的身边时,就像一组慢镜头,周围的那些喧嚣被剪切掉。只有他,只有她。光和影在面前重重叠叠,她踏着那些深深浅浅经过了他。   打开抽屉的时候,看到她的那封只写了半纸的信赫然地放在面上。有咣当的一声响在耳边,谁掉了东西在地上。也许就是她自己。她看到在信纸的背面,写着三个字:谢谢你。   她的肩膀剧烈地晃动了一下,脸色变得灰白。   这就是拒绝了吧。   窗外是白天还是暗夜,那些墨黑的颜色,弥散开来,又重新合拢。她几乎分不清身处何方,只有手里攥住的那页她用了很多心思写出来的信——就这样还给她。虽然他说了谢谢。但他不需要。不需要她的信,不需要她的关心。是关心吗?只是关心吗?也许他早就猜到了,在她去医院探视他的时候,在她给他送《简爱》的时候,在她为他熬药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她心里怀揣着怎样的心意。   他只是假装不知道。   这就是他的回答。是拒绝了。   早知道就是这样,她一次又一次地试探,不过就是想要让自己更确定。不过就是往心上加更多的失落。一切都没有办法逆转,她没有办法考到北京,没有办法继续跟他在一个城市里了。没有办法走进他的生活,进驻他的世界。不是咫尺,是比天涯更远的距离。   他不会知道,她坐在窗口边,怎样一点一点地撕碎那封信,那些零落的碎片,也是她被伤到心,有着剥蚀的疼。   是真的期待过。   每一次,换来的都是一把失望。   她一直记得那个场景,记得碎纸在空中漫飞的时候,眼泪怎样一滴一滴掉下去。她为他流过的眼泪,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无望。   李义锋的电话是凌晨一点打来的,那个时间梅小清已经睡下,兀然地惊醒,心里立刻就涌出了不安。手机屏上闪着夏燕的名字,接电话的时候,呼吸有些摒住。   还没有等她出声,对方已经急切地先说了,不是夏燕,是李义锋:“现在能来医院吗?夏燕不太好……她,她也不肯见我。”   “她怎么了!?”梅小清急切地问。   “你快来吧。”李义锋的声音有些哽:“妇幼保健院,急诊室。”   电话不由分说地挂断,她对着电话还“喂喂喂”了几声,但回答她的只有嘟嘟的声响。她怔了一下,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黝黑得像一口井,砰砰的心跳让她彻底地醒过来,抬手去拧台灯时,手用力地磕到了床头柜的角上,她疼得蹙了一下眉。随手抓了件棉衫套着,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醒来的阿贵从狗窝里出来,晃悠悠地走到她的面前。她扫了它一眼,然后开门,关灯,在黑掉的瞬间,她又摁了一下,房间里重新亮了起来。她的心,微微地荡了一下,对着阿贵温柔地说:“去睡吧。”   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她这才觉得有点冷,夜晚的凉气比她想得更多。街面上没有人,灯光几乎都灭掉了,只有一盏一盏孤独的路灯。到处都是黑洞洞的,就好像走在一片无人的森林里,手里握着一柄只够照明几步距离的电筒,对于更远的隐藏在背面的那些危机,一无所知。   在路上的时候,接到了尤薇薇的电话,李义锋也跟她打过电话了。也没有说到底怎么回事,此刻她也正往医院里赶。   尤薇薇比她先到的。梅小清推开门进去的时候,看到的是尤薇薇蹲在病床前,轻轻地给夏燕理着耳鬓的头发。她回头看了一眼坐在走廊里,耷拉着脑袋,双手插在头发里的李义锋,又回头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夏燕。不过是几日不见,夏燕像是整个人瘦了一圈,脸色苍白,下巴削尖,眼睛像睡着了一样闭着,但眼角里不断地渗出无声无息地泪来,额头上一绺一绺湿润的发。是平躺的姿势,原本隆起的肚子已经没有显怀了。   梅小清的身体摇晃了一下。   夏燕的孩子,她已经六个月大,没有了。   从她怀上起,她们就听着她怎样谈论自己的孩子,她的身上笼罩着一个做母亲的喜悦,她的全部心思几乎都放在孩子身上,前三个月妊娠反应最厉害的时候,她也拼命地吃着,即使她对着食物就恶心,但她怕宝宝会营养不良。每隔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星期的检查,她都很准时,听胎心,测血压,检测彩超,她看着宝宝在她身体里一点一点地变化。即使越来越沉的肚子让她的行动困难,让她的脚肿了,让她整夜地睡不好,但她一心期待着这个孩子。但她却失去了她珍如生命的孩子。   梅小清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夏燕,只是轻轻地俯身下去,用手指一点一点揩着她源源不断渗出的眼泪。这个病床上虚弱悲恸的女子是夏燕吗?是那个总是没心没肺地笑,总是很快就能把自己的心情转折过来的夏燕吗?现在,现在的她要怎样才能重新恢复元气呢?   惨白的灯光下,有影子被缩成小小的。   夏燕在出院的时候,跟李义锋办了离婚手续。那天尤薇薇和梅小清陪着她,民政局的三楼,办理结婚手续的大厅就挨着离婚手续的办公室。结婚大厅里很热闹,而隔壁办公室,却是阴沉沉的。一对一对地进去,外面等候的还没有拿到绿本子的男女都沉默地等待着。相对无言。   “想清楚了吗?”尤薇薇扶住夏燕的肩膀,认真地问。   夏燕凄然地笑了笑,但她的笑容让人想哭:“我没有办法原谅他了。”她一字一字地说。   李义锋遇到卢思思挺巧的。她刚搬来那天,家里的水管就破了,敲了几家门就只有李义锋在家,他帮她修了水管后,两个人就熟稔了起来。卢思思就像春天里的麦株,美得想让人死掉,她总是穿乔其纱的裙子,十个指甲做得很精致,这样修长嫩白的手指只用在电脑上操作几下,就可以赚很多钱。他亲眼见到她只半天时间,一支股票就赚了八千块。   而她告诉他,那根本就不算什么?她最多的时候一天赚过四万块!   李义锋动了心思,上一个月班也才三四千,这样一天几千,多轻松呀。他跟夏燕说想炒股,夏燕拿了家里的三万块给他:“你就炒着玩玩好了。”   对于他的任何决定,夏燕都会赞同。她对他的信任就像是天生的盲从,连一丝一毫的缝隙都没有。但李义峰却辜负了她的信任。   他和卢思思一起,开始真的只是交流股票。他在她的指点下买的第一支股票赚了两千块,他请她吃饭,又点了一支上好的红酒。   和她滚在一起的时候,他有想过夏燕,但那时意志已经很薄弱了。他只是闪过一丝愧疚,然后沉迷了下去。那时候夏燕怀着孩子,她整个身心都扑在孩子身上,根本无暇顾及他,他只要简单地撒个谎说他在加班在应酬在出差,她就全然地相信。在她一心一意等着孩子的到来时,却没有想到李义锋就在自家楼下出轨了。   那天真的很巧。她在阳台晒衣服的时候偶然看到李义峰的车开进小区,但她在家里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他上楼,还想着是不是又临时有事赶回了公司也并没有多想。晚饭后李义峰还没有回来,她下楼去车库看了看,却赫然地发现他的车安静地停在那里。   他就在小区里,但他没有回家?夏燕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那天晚上,她就一直坐在阳台上望着小区楼下。她希望一切都只是她的揣测,李义峰把车停在车库后,因为别的事没有开车出去。左等右等,而李义峰却用钥匙开门回来了。而她确定,他根本就不是刚从外面回来。   见到她,李义峰也有些诧异。因为怀孕的缘故,她每晚总是准时睡觉,对于他什么时候回来也不会过问。   “怎么还没有睡?”他的眼神有些躲闪,声音竟然透着关切。   她冷冷地望着他,感觉到他是如此的陌生。   “很晚了,早点休息!”他打着哈欠,从她面前经过,径直走向浴室。他没有注意到她寒若冰霜的面孔,没有注意到她几乎站不住的身体。那天夜里,她辗转反侧,她不知如何是好。是像以前那样掩耳盗铃的生活,还是拆穿他所有虚伪的面具。   这个男人,是她唯一爱上的。她那么辛苦地追来,她那么珍惜又那么感激,她用尽所有的力气对他好,她给他空间,给他信任。即使有时候也会有抱怨,但总是很快地就过去,不是她傻,不是她只会妥协,是真的很想和他好好地经营他们的婚姻,他们的生活。   她没有告诉两个好友。   因为觉得丢脸。   尤薇薇早告诫过她的,她知道她们都是为她好,但太迟了。她已经没有办法重新去设定他们的关系,她从一开始就输了——这个男人天生有着花心的因子,不是她就可以收复得了的。你以为你是最特别的那个,是可以成为最后的那个,但都只是天真而已。   第二天,她看着李义峰走进那间房。那个女人穿着吊带的睡衣,妖娆地缠住他,那一刻她感觉到什么是魂飞魄散。她整个人都垮掉了。   不,她还是没有忍心拆穿。她扶着自己的身体艰难地离开。她知道三个人的关系坦陈在阳光下,就再也没有办法收场了。她不知道如何面对。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她不想要失去李义峰,不想要失去这个家。   他们之间还有个孕育着的孩子。   原本这一切是多么美满而幸福。   在听到医生说孩子已经保不住的那刻,她就知道她和李义锋完了。她再也没有办法面对他,再也没有办法面对他们的婚姻。他们是真心相爱过,他也曾把她捧在手心里珍视过,没有婚礼,也可以结婚,没有宽敞的房子,也可以经营婚姻。她只想要做他的小妻子,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于他。但他开始一点一点地忽略她了,她慢慢地调整自己,告诉自己婚姻又不可能永远都是热恋的状态,她也告诉自己,他就是个贪玩的孩子,但不管怎样他都会有自己的分寸,会记得他是一个丈夫。   她相信他,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   但感情被拆起来的时候就像拆一件毛衣,一根线头足矣。他半夜给别的女人打电话,她也可以接受,他瞒着她去见前女友,她还可以接受。只要没有看到真相,她都可以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现状,但现在,她没有办法欺骗自己了,没有办法再假装下去。   她听到他给楼下那个女人打电话,他低声哄着她,细腻而温柔。那一刻她整个人都疯掉了,她把他的手机夺过来摔到他的面前时,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她知道这样对宝宝不好,她拼命地克制情绪,但却感觉整个人被戳了一个口子,情绪已经失控。   “发什么神经?”他厉声叱责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他是一点羞愧一点内疚都没有,直到现在他还想要强势地压住她。   “我只是在跟女客户打电话,你却是疑神疑鬼!”他粗暴地说:“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李义峰!”她尖叫一声,跌跌撞撞地冲下楼去。她对着那扇门又踢又打,眼泪横飞!如果知道这样会失掉这个孩子,她一定不会让自己激动,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控!但她没有办法忍受了。   李义峰从身后拖她离开的时候,她不小心踉跄地摔了下去。她的宝宝已经可以在她肚子里跟她玩了,在她的皮肤上,用脚踢出一个隆起,或者用手拢拢她。她的宝宝跟她一起心跳,一起呼吸,一起感受着生命的奇迹。但一切都被弄糟了。她的爱情,她的婚姻,还有她的孩子。   尖叫在撕扯着她,却是无声无息。   “先休息一阵子。”尤薇薇轻声地说   “我没事,别担心。”夏燕轻声地说,只是说着,眼里已经涌上破碎的泪:“办结婚证的工本费是九块,离婚证的工本费却要十块,看来离婚比结婚要付出更多。”   李义锋站在她们的面前,想要说什么,但又迟疑地看了夏燕一眼。他的手里握着那本深蓝色的离婚证,这个本子就像一个句号把他们的婚姻结束掉了。   “以后不要这样了。”夏燕抬眼望着他:“若是再结婚,不要这样了。”   他的眼圈一红,嗫嚅地点了点头。   “我爱过他。”在他的背影里,夏燕深深地说:“至少在失去他之前,我爱过他。”   至少在失去他之前,我爱过他——这也是爱情,就算破碎,但了无遗憾。   刘若英是不是唱过:想要问你一句敢不敢,像我一样为爱痴狂? 第十二章 只有通过爱情才能知晓命运   梅小清把阿贵还了回去。她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信竟然是唐展邮寄过来的。他只问了一句:我妈让我带我喜欢的人回家吃饭,你愿意满足她的心愿吗?   她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式表白。那些日子,她和唐展的关系慢慢地熟稔了起来,有时候在晚饭后,他们会一起牵着阿贵在附近散步。又或者,她会答应去他的宠物店帮忙。其实没有特别的事,就是打扫一下狗笼,给宠物们喂食或者清洗。两个人的闲聊却是越发地有了默契。   她的内心不是没有犹豫过,但却是千头万绪,理不清楚。   是在夏燕离婚后,她的心又开始退缩。不管是伤害,还是被伤害,都是不愿看到的结局。   走到宠物店门口的时候,唐展已经看到她,有些惊喜地推门出来,玻璃门上的风铃叮当了一声。   “是来找我?”他笑着问。   她点了点头,把狗绳递过去:“我要搬家了,没有办法照顾它了。”   “你要搬家?”   她在他的注视里,别过面孔,目光漫漶地看了看街口的红绿灯,明明是绿灯,但车辆拥堵得寸步难移,灰蒙蒙的尘土在翻滚,夕阳在云层之中,就好像天幕上撞出的洞,漩涡般地要把一切都回收回去,楼群茕茕林立,遽然之间,只觉得内心悲伤不已。   她的肩膀轻轻地垮下来,静静地说:“我走了。”停顿了一下,又说:“祝你生意兴隆。”   “什么意思?”他在身后追问。她没有回头,没有停下来,手塞进荷包里,紧紧地蜷缩起来。   “你到底什么意思?”他从身后扶住她的肩膀,暗哑地问:“是拒绝吗?”   她抿了抿嘴唇,缓缓地转身,抬起眼注视着他:“我的心里喜欢着别人。”   “我猜到了。”他眼神踉跄:“是那个外交官吧!你带我去你的同学会,我就已经知道了原因。”   她的心里凄楚地笑了一下,原来她的心事是这么容易可以被猜到的。她就是一个掩耳盗铃的傻瓜,自以为自己藏得滴水不漏。   “现在呢?”他问:“你打算去找他?”   “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他了。”他是她心里的一片叶子,障住了整颗心,所以她没有办法看到别人,即使她很努力地试过了,但却做不到忘记。她不是洒脱的人,她优柔寡断,她顾虑重重,她自卑怯弱,她裹足不前。她性格里的缺点造就她现在这样的状态,现在的她已经没有办法去改变什么了,但至少她可以做到坦诚一些。把一切说出来的时候,也许就能够获得内心的平静,就能够真正地放下来。就好像,不是一场告白,而是一次告解。   “我喜欢了他很多年,虽然我曾经交往过别的男友,但却始终没有办法忘记他。”她静静地说:“也许他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又或者他真的不知道。我只是想要告诉他,就算以后只能是陌生人,我也不想再让自己缩在壳里了。”   “谢谢你对我的好,但现在的我,没有办法。”   “还记得我跟你讲过我的事吗?那个时候我也以为我没有办法放下,但我做到了!我相信你也一定会做到!”   她浅笑:“谢谢你!”   “我等你!”他的瞳孔里有着清澈的爱恋,她的心,动容了一下。这个人很好,你很想和他培养一下感情,你很想跟他好好地发展一下,你明知道错过了他,再也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待着你,但你却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喜欢是最最任性的一件事,很难改变初衷。   “如果……”   他立刻打断她:“如果他不能给你幸福,我愿意!”   “唐展……”她第一次动容地喊出他的名字。   “不要再说谢谢!”他再一次打断她,认真地说:“你知道我的小店的,我的小店就在这里,搬家后,若是想来看看我,就到这里来找我。”   唐展深深地注视着她。   她的唇边漾开一丝笑容,对着面前的男子,轻轻地点头。   夏燕辞职了,她决定去外地工作。这是一座令她伤心的城池,她不想在触景伤情里,一遍一遍重复着过往的记忆。即使不舍得,另外两人又知不可挽留,也许换一个环境,对身心俱疲的她来说,是一件好事。那个晚上,她们在梅小清家里,喝得酩酊。   “其实我的心一点也不疼。”夏燕仰口喝掉杯中的红酒,指了指自己的心,吸了吸鼻翼说:“我已经把我所有能给的都给了,不能给的也给了,我再也没有办法给了,所以我不能再爱了。告诉你们吧,如果放不下这个人,就给,给到心都空了,爱就没了,也不会觉得疼了。”   尤薇薇抬过手臂抱了抱夏燕:“李义锋那个混蛋,让他有多远滚多远去!”   “让他滚蛋!”夏燕踉跄地说。   “你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更值得你爱的人!”梅小清由衷地说。   “这是当然!像我这样美貌如花的女人,还怕嫁不出去……”她停顿一下,幽幽地说:“薇薇,全都被你说准了,会不会在心里笑我活该?”   “说什么傻话呢?”尤薇薇没好气地说:“以前只是恨铁不成钢,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又怎么不希望你得到幸福?”   “我是真傻!”夏燕自顾自地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我改!以后我会统统地改掉!”   “其实你那样挺好的!”尤薇薇认真地说:“其实我跟小清都很羡慕你,羡慕你这样简单,羡慕你这样勇敢!”   梅小清点点头:“真的,这样已经很好!”   “难得你们会夸我!”夏燕欢畅地笑起来,笑得把头埋在尤薇薇的肩膀上,许久都没有抬头。尤薇薇拍了拍她的背,就好像拍碎了什么,“哇啦”一声,夏燕哭出了声来,她紧紧地抱住好友,不让她看到自己狼狈的脸,闷闷的哭声让硬撑的坚强溃不成军。梅小清鼻翼一酸,刹那间脸上全是泪,抬手揽住两个好友,三个人,就着夜色,哭成了一片。   流年,不堪伫目。   夏燕去了上海,那里的节奏很快。她说她需要更忙碌的生活才能把自己填满了,她没有让她们去机场送她。说怕到时候又哭得难看。其实尤薇薇和梅小清也有到机场,她们站在一根柱子后,看着夏燕单薄的身影融进安检的人群里去。她甚至没有回头,她心里伤痕累累,她需要时间才能重新面对这座城市。   “你呢?”在机场明亮的灯光里,她们站在落地玻璃前,看天空中一架又一架起飞的航班。   “我想要告诉任远所有的一切。”   “去比利时?”   “不,等他回来。”   尤薇薇转身扫了她一眼:“他回来的时候,就是举行婚礼的时间,你确定你要等到完全没有办法挽回的时候再说吗?”   “现在说,又能挽回什么?”梅小清苦涩地笑一下:“如果不爱一个人,又怎么会跟她结婚。他爱的人是她,所以不管我什么时候说,都没有办法改变什么。”   “我支持你!”尤薇薇抬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这是个安慰的姿态:“只是我不许你在被拒绝的时候为这件事伤心。”   “我知道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可以喜欢,你偏偏要喜欢上任远?你这个不自量力的傻妞!”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他,也许就是我的命吧,命里注定的,逃不掉。”她又把手掌摊开来举到面前:“也许这颗痣前世欠下的情缘就是任远的,这一世我来还。”   “你会像夏燕一样离开这里吗?”   “说不清。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以后的事真的说不清……我跟林锡又在一起了。”   梅小清啊一声,然后转过身难以置信地望着她,确定她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成分:“什么时候?”   “昨天。”   “他改变主意,不逼你结婚了?”   “我改变主意,打算跟他结婚了。”   梅小清又是啊一声,轰然的错愕在轰然的惊喜里交替,半晌都没有说出话来,只是俯身下去,不停地笑,不停地笑。以后的事真的说不清呀,那么相信爱情的夏燕却在婚姻里失去了爱情,而那么恐惧婚姻的尤薇薇却在爱情里相信了婚姻。这是怎样错综复杂的一路,也许只有你的命运在遇到这个人的时候,才可以知道是怎样承上启下的转折。   “怎么又哭了?”尤薇薇问。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不是悲伤的眼泪,这是欣喜,为尤薇薇的改变,为她终于放下心结,为她终于可以全心全意地去相信一个人了,也为了她心里愈合的隐疾。这才是重要的。   “我要做伴娘。”   “非你莫属。”   “我……我不知道说什么。”梅小清语无伦次:“这太意外了,但我真的很开心!”   “不过,我们打算先办婚礼,等一年的时间再拿结婚证。当做是试婚好了,如果他做老公不合格,我也会在一年后让他下岗。”   “没有人会比林锡更称职了。”他点点滴滴的好,一路走来,有目共睹:“不过他是怎么让你改变的?”   “他昨天突然来找我。他说他一个人跑去看了家具。一边看一边心酸。看到茶几的时候,他想这是我喜欢的那种款式,看到衣柜的时候,他想这个放在我们的卧室里会很好,看到沙发的时候,他想如果可以和我坐在上面依偎着看电视,一定很幸福。他一边说,一边哽咽了。一段时间不见,他真的憔悴了,眼神里的疼让我的心软了下来。”   “跟他在一起后,我们才买的那把吊椅。”梅小清知道那把吊椅,竹藤编织的,形状就像一个竖立的鸟巢,挂在一枚铁架子上,坐上去的时候摇摇晃晃。他们把它摆在阳台上,两个人会挤在里面,腿叠加着腿地晃来晃去,看外面无限的风光。那是怎样浪漫温馨的片刻,甜蜜的情愫一目了然。   “林锡说他又看到了那种吊椅,坐上去的时候就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情景。他说他以为可以做到的——习惯某个人突然不在身边,习惯醒来的时候看不到她,习惯入睡的时候不搂着她,习惯出门的时候没有人送他,习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他却越来越难以忍受自己了。他做了一桌子的菜才发现全是我爱吃的,他在浴室里忘了拿毛巾的时候喊了半天我的名字才知道房间里没有人。”   “其实,我也是这样。”尤薇薇的脸上是温暖的笑容:“很不习惯没有他在我的身边,就好像这个房间是个陌生的地方,沙发、床、茶几……都变得孤零零的。他还跟我说,你不是喜欢苹果的那款笔记本吗?还有你喜欢的单反相机、安娜苏的香水……我都会买给你,这些钱我是专门为你存的。就算你不跟我结婚,就算你要跟我分手,我也会买给你——他真是傻瓜,他真傻!我对他这样糟糕,他却还是一心一意地想着我!即使是分手后也还想着怎样对我好!你说这样的好人,我怎么能够错过?我想如果我把林锡拱手让给别的女人了,我一定会后悔死的!再也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我,再也没有人比他更爱我了!”   “我以前总认为人生还有无数种可能性,一旦结婚就消灭了那些可能,我的人生再也没有办法改变,其实,我只是害怕把自己的命运与另一个人的命运交融起来,我怕自己会被辜负,怕自己辜负了别人,没有勇气承担结果。”   “也许是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已经习惯了他的好。还有,夏燕,即使是现在夏燕也没有恨过李义锋,她爱过他,她说至少在失去他之前爱过他。我想,为什么我不能勇敢一点呢?即使有一天我也会失去林锡,但我爱过他,被他爱过。那样,也比现在好过吧。”   “结婚也不一定那么糟糕,总要试试才会知道。”尤薇薇毫不在意地强调:“张爱玲也说了,这点爱干别的不够,结婚是够了。”   “足够了。”   “是的,结婚够了。”   “一定会幸福。”梅小清笃定地说。   “会。你,我,还有夏燕。我们都会。”   “我要去对任远表白了。”   “有心理准备了?”尤薇薇半揶揄地问。   “我已经做了十年的准备了。”   “被拒绝的时候,不能哭。”   “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好样的。见过他以后呢?”   “去相亲,遇到好男人。结婚。”   雨过的街道,被掸去尘土,显得恬静而美丽。冬日的阳光暖暖地落下来,枯枝横生出落得很剔透。梅小清静静地坐在电脑面前,翻看那一堆每天都会有的信件。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那么多困惑,她就好像一个收集困惑的人,在问题与问题之间不断地反省着自己。   有个叫青衣的姑娘写信来问:小妖,最理想的婚姻状态是什么?   梅小清想放弃掉这个问题,因为她没有经历过婚姻,她不知道什么才是理想的状态?如果非要她给一个答案,也许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这样的回答是不是太空泛了呢?每个进入婚姻里的人都希望能够坚持走到最后,但开始容易,坚持到最后却是很难。而夏燕的婚姻,让她的内心也有些怯意,被一个如此深爱的人伤害,是怎样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即使夏燕表现得很坚强,但除了坚强面对,又该如何是好?   李义峰后悔了,他在失去了夏燕后才终于知道了她的好,知道了她的妥协和包容。但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婚姻碎了,就是碎了,再也无法粘合。也没有办法粘合起来!   梅小清想了想,问了对面已经结婚七年的柯姐。   “理想的婚姻应该就是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美貌如花。”柯姐如是说。   梅小清便笑了,照实地把她的回答写了进去。在每个女人的心里,都有自己对婚姻的标准,也许只有在婚姻走过一生后,才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MSN上有消息跳动的时候,梅小清随意地点开来。是夏燕。她已经在上海安顿下来,找了一份全新的工作,忙忙碌碌地生活着。她们没有提起过李义锋,梅小清也没有告诉她,李义锋有来找过她和尤薇薇,他后悔了,他想要重新和夏燕在一起,来问她的地址。   她们谁都没有说。如李义锋这样的男人,夏燕早就该绕过他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们不能再给他伤害夏燕的任何机会。最艰难的时刻,会一点一点地过去。   “在上海的生活怎样?”梅小清问。   “一切顺风顺水,好得不能再好!”夏燕在后面发过来一连串的笑脸。   “没有你在,我们的聚会都少了些热闹。”   “想我就到上海来看我!”   “有这个打算。”   两个人闲聊几句后,夏燕抛过来一行字:“我今天跟任远说话了。”在这句的后面,夏燕又发来一个笑脸。   梅小清的手停顿一下,想了想,问:“说什么了?”   任远名字每一次出现,都会在她心里如水波样,漾出疼来。也许她就是一个孤独而悲伤的稻草人,默默地守望着一片荒寂的土地,没有办法挪开自己的步子。   “我告诉他,你为他整理抽屉的事了。”夏燕又发过来一个笑脸:“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暗示。”   梅小清放在键盘上的手半天都没有敲一个字,屏幕上都是夏燕的字:我告诉他,你为他整理抽屉的事了。   “他说,那时候他喜欢你。”   他说,那时候他喜欢你。   梅小清僵化在电脑前,刹那间一枚剑羽刺穿了她的耳膜,有根神经断裂在胸腔之处,脑海中是一片的空白。滴答,滴答,时钟的声音。滴答,滴答,心脏跳动的声音。滴答,滴答,命运的声音。在漫长的十年里,她不止一次地想要戒掉对他的思念,她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她思念他。但这种思念却在漫漫长夜里,不断地敲她的门。在漫长的十年里,她不断地游说自己放弃对他的期待,虽然她从来没有对自己承认过她对他的渴望,但那种渴望却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她的心里肆无忌惮地奔跑着。   想要握住他的手。   想要被他紧紧地拥抱。   被触碰的感觉,真实如恋人一样的相处。   那么深刻的喜欢,却无法言说。因为那是没有希望的。他是天上的一颗星,她只能仰视他。那么远,那么远的距离,再多再多的喜欢也鞭长莫及。   这又怎么会是现实呢?   她断裂的思绪终于被接连了起来,血液又开始正常地流淌,意识回到大脑,手轻轻地在键盘上敲过一行字:“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夏燕只发了一个问号过来。   “他只是在安慰我。”她还记得在同学会上时,尤薇薇随口胡诌的她曾暗恋陈淳的事,陈淳也顺口就说了,那时候他也喜欢她。不过是不想扫了对方的面子,都是曾经的事了,谁又会当真了,已经过去了。说一句喜欢就成全了对方的心意,不过是善良而已。   她不相信。但她感激任远会这样回答。   “也许是真的。”夏燕说。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回答?你一定也会说,那时候我也喜欢他。对不对?”   夏燕停顿了一下才回答:“或者吧。”   但不管怎样,这句话依然如碘酊一样,安抚了梅小清入心入肺的酸楚。她会对他亲口说出来的,要把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凤尾竹的蛊、长城上的合影、收拾抽屉的心情、约他同行的忐忑、体育课收到的回信、在杜甫草堂里的那些欢喜,还有,熬药、打乒乓球、悬铃木树下的心愿、那本《简爱》、木春菊的花语……   时光弥漫,回忆从夕阳映照的斜坡里缓缓地走来。   刹那芳华。   那天夜里,她坐在电脑前,打了许多的字。她想要把那些过往变成文字,一件一件地告诉他。但在最后,却是统统地删除了去。只在MSN上问任远:“什么时候回?”   “下个星期。”看到任远的回答时,她愣了一下,时间是夜里的两点,这么晚的时间他竟然还在。想了下,就明白了,比利时和中国有着7个小时的时差,他那边还只是晚上的七点而已。难怪会在。   “能见一面吗?”她的手微颤着打过字去。她终于说出来了,终于把心里想要说的这句,真真切切地打了出来。她不想要再装下去,不想再演下去,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艰难,只要不顾一切地把字敲出来,不给自己思忖的时间就按了回车键。就再也没有反悔的可能了。   “好。”他简单地回答,没有问为什么。   “那等你回来联系。”她想了想,又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输过去。   “这么晚还不休息?熬夜可不好。”   她的嘴唇往下抿了抿,心被柔柔地拥抱了一下。他是在关心她。即使只是出于朋友一样的关心,也让她觉得无比地满足。每一次,每一次他给她一点阳光的时候,就会让她整个人芬芳起来,就会让她快乐四溢,会让她感觉到真切的幸福。   “这就睡了。”她平稳住内心的激荡。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能再抱有幻想了,这对你不会有任何的好处,你只要再见他一面,把心情告诉他,然后就可以放下了。这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他们的婚礼就在前面不远处。而她,会真心地祝福他的。她从来都希望他好,从来都希望着他幸福,即使这份幸福永远不可能是她给予的,但她对那个能带给他幸福的女子,一点的嫉妒也没有,相反,她对她充满了好感。被他爱着的女子,一定是最温暖的女子。   跟他道过晚安后,她又坐在电脑前把他们的聊天记录重新地翻了一遍。那些字句,那些被他敲出来的字,被她如此地珍视着。   她的电脑里,存着他的照片,存着那么多比利时的资料,存着很多布鲁塞尔的图片,也存着,任远敲过来的字句。浅淡的话,就像一枚安眠药。   让她沉沉地睡过去。   是喜欢你的。   一直,一直都喜欢着你。   任远。 第十三章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   有天下班在小区门口的时候,没想到会遇到唐展。他的身边蹲着的是那条叫阿贵的沙皮狗。他穿着薄薄的羊毛衫,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远远望着她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只是到附近来溜溜阿贵。”他的话很欲盖弥彰。   “阿贵没有被人买走?”梅小清的心暖了一下。   他俯身下去,揉了揉阿贵的粗厚的后背,说:“我想留下来自己养。”   “倒是不错。”   “我想你会舍不得把它交给别人来养。”唐展深深地凝视着她。   “唐展……”他迟疑。   “没关系!”他胡乱地说着:“我没有什么关系。我自己也很喜欢阿贵……最近好吗?”   她点点头:“你呢?”   “其实我想来告诉你一件事。”他轻声地说:“我没有再收到她的邮件了!我想她不再怨恨我了!”   “你只是无心之过。”   “现在的她过得很幸福,我就放心了。”他由衷地说。   “我要走了。”唐展说。但他没有挪动步子,他站在她的面前,满含思念地望着她。   她抿了抿嘴唇,点点头:“我也要走了。”   “对了。”他想起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片:“其实是想来给你送这个的。我做了小店的名片,上面有地址,有电话……怕你不记得我的地址了,留着它,好吗?”   她的鼻翼一酸,立刻接过那张名片。米黄的底色,上面大大地写着他的名字,除了小店地址、还有家庭住址、手机号、MSN号、QQ号、Email地址,看来这是一张特意为她制作的名片。   她认真地看了一遍,抬起头:“谢谢。”她说。   “那,我走了。”他再一次说。   “好”。她弥补似地给他一个笑容,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离开。有那么个瞬间,她很想要转身,很想要走到他的身边问问可不可以和他一起去遛狗,但她还没有办法确定自己的心意,没有办法把这种勇气付诸于实际行动。她只是握着那枚名片,紧紧地握在手心里。   十一月的天清冷得没有一丝浮云,阳光薄如蝉翼,雾霭般的风带着缱绻浅浅过去,墙壁上的爬山虎,露出粗藤交错的深幽,青石板角落里的青苔,静谧潮湿,就好像一处心事。   梅小清的办公桌在最里面靠窗户的位置,在电脑前俯身久了,会靠在椅子上,手里捧着杯热水静静地注视着外面的景色。这城市日新月异,每一天,每一天赶着趟地过去,而她的心里却有着说不出来的惆怅。有人说怀旧也许你怀念的不是那段时光,而是那段时光里年轻的自己。在她的怀旧里,还怀念着那个曾不遗余力喜欢着的少年。这是刻在她的青春,她的初恋,她的成长里最浓的一笔。无法释怀。   所以,才要决定对任远坦诚出所有,这份表白,迟了足足十年。也许当她可以平静地说出来的时候,就能真正地放下他了。跟任远约好的见面很快就要到了,她的心却比自己想得还要忐忑。夜里,总是从轻浅的梦里清醒过来,脑海里满满地都是任远。嗬,是要见面了。是要认认真真地交谈一次。   许久不曾联系的杨家真在MSN上上线,她还记得离开北京时他送的六串冰糖葫芦,被冰块镇着保鲜,这细腻的妥帖一直让她对杨家真心存感激。   “春节要回来吗?”她打过去一行字。   “真难得,你居然会在。要回。有空约着见面。”杨家真很快回答。其实梅小清几乎每天都在线,只是从未显示联机,她不喜欢和不太熟的或者陌生人闲聊,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别人与自己有关的任何事。她很设防。   “好呀!”   停顿了一下,她又说:“谢谢你。去北京的时候送我冰糖葫芦。”   “我?”   “是挺久了。有六年了。”   “想起来了。你谢错了。那不是我给你的冰糖葫芦,是任远。”   梅小清的心里兀然地懵了一下,又疼了一下。她下意识地摊开掌心,看到纹路错落的手掌心里那刻黑痣带着的颤抖。   是任远。不是杨家真。   “说起来任远倒是细心,现做的冰糖葫芦很难保鲜。”杨家真在电脑那边继续说。   梅小清只是盯着电脑屏幕,对自己说。不,这不代表着什么。任远对谁都很好,她去北京,会来火车站接她,会陪她爬长城,会在离开的时候为她准备冰糖葫芦,都是因为她是他的旧时同学。她努力地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努力地想要说服自己。   她不相信。   她不相信这意味着什么。   抬手摸摸脸的时候,是冰凉一片。   她想起她和任远坐在地铁里,她怎样偷偷地望着他;想起在长城上时,怎样珍惜着任远买给她的冰糖葫芦;想起,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她站在他身边时是怎样惊喜的心情……她默默地爱恋着他,有过怎样忧伤的心情,又有过怎样欢喜的时刻。   记忆被划开一道口子,就好像黑板上划过的白色的粉笔,好像白墙壁上一道裂痕,好像被撕开的纸张。   不,那不代表什么。   在蓦然之间她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来。拿过手机拨号码的时候,好几次都输错了数字。她感觉到在她的心里有一把图钉,在一粒一粒地用力摁到心里去。   “那套黄冈题真的不是你给我的?”她颤声地问着尤薇薇。   被突然问到的尤薇薇,怔了一下:“怎么了?”   “那套黄冈题的资料不是你给我的?”梅小清重复了一遍,继续地说:“高中的时候,班主任不让我买那套资料题,我很伤心,但第二天我的桌上出现了这套资料。我只告诉了你这件事,所以我以为是你给我的。”   是高考结束以后了,她在家里收拾高中的书本,想要打包起来。在看到那套黄冈资料的时候,心里颇有感慨,她把资料特意地放到一边,想要留作纪念。这是尤薇薇送给她最温暖的一份礼物。尤薇薇来的时候,她便告诉了她。但她觉得很讶异,她说她自己都没有那套资料又怎么会送给她呢?当时梅小清也觉得奇怪,后来想也许是被谁错放到她的书桌上,她又错当成了送给自己的,便心安地收了起来。   现在想起来了,当时坐在讲台下的人是任远。那时候被班主任呛到了自尊,只是去怨恨了,而忘记整件事发生的时候,任远目睹了。那不是被错放的资料,很有可能、很有这样的可能是任远送给她的。   “到底怎么了?我都不太记得这件事了,但肯定不是我给你的。”尤薇薇说。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到胸腔里被搅动的悲伤。   不,那不代表什么。   就算资料是任远送的,也许只是出于同学的好心。他虽然清冷,却不冷漠,他对谁都很好,所以才会帮助了她。   她在心里不断地否定着。但一种念头,却像滴进水里的墨汁,迅速地扩散开来。   “也许。”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像一百年那么遥远的距离:“也许任远曾经喜欢过我。”   尤薇薇沉默了一下,然后轻声地问:“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那套黄冈的资料题很可能是任远送我的。”   “确定吗?”   她让自己冷静了一下。她开始努力地回忆那个场景。任远在吗?那个时候的任远在她的画面里吗?她走上讲台时的情景……但依然没有头绪。只是刹那间,她对自己荒诞的疯狂的念头充满了羞愧。她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他是任远,是那个从来都优秀出众的任远。她怎么可以自以为是的认为他喜欢她呢?她莫名地笑了起来,又莫名地哭了起来,心中的那些细微而绵长的念头缓缓地被生生地逼退了下去。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没有什么了。刚才有点混乱,因为突然想到那套资料,所以才问问。”   “小清。”尤薇薇不无担忧地说:“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即使真的,又能怎样?”   这一句话,犹如一座冰山,让她狠狠地撞上了。 第十四章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梅小清永远也不知道,那天晚上,远在布鲁塞尔的任远收到她发来的那句“能见一面吗”时,有怎样复杂的情绪。他说好。那一刻,心里有着犹如少年一般的紧张。   夜里,他站在窗口,看远处圣米歇尔大教堂传来的灯光。这是一座美丽浪漫的城市,哥德式的建筑,精致静谧的教堂,写着法语和荷兰语双语的路牌,空气中漂浮着巧克力香醇的气息,随处可见的丁丁历险记的涂鸦——这是欧洲,是比利时,是布鲁塞尔。   隔着斑驳的时光,往事,慢慢地,慢慢地浮出来。   任远对梅小清的印象,应该是从她踏进病房的那刻起。麦白色的裙子,小小的面孔,怀里抱着一束芬芳四溢的花束,她脸上的那种娇羞与轻浅的慌乱让她整个人显得单纯而可爱。是那一刻,心就微微动了一下。   同学了很久,才第一次注意到她。不是那种明媚善笑的女生,茶眸淡眼,脸颊上有点点雀斑,削尖的下巴,娇小的身材,隐在大堆的女生之间,是那种最毫不起眼的普通。   她把花束递过来的时候,他伸手去接,而她的手在空中一个转折,轻轻地错开了他的手,她把花摆在病床旁的小桌上。桌上有很多药瓶,苦涩的味道被放在一束花中间,这是一个让人温暖的画面。在医院住了很长一段时间,逼仄的单人床,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床单,输液架上被磕伤的痕迹,每天没完没了地输液,针尖刺穿皮肤的时候,会觉得刺穿了更多的东西,有着说不清的惆怅和孤独。   在他心里,他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他缺失的那种健康,在成长里不断地磨折着他,一场又一场手术,薄凉的锐刀切开自己的时候,也切着一个少年失落的心。   是自卑的。   因为没有健康。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   在旁人的眼里,他优秀出众,老师喜欢他,同学佩服他。所有的科目从来没有失手过,从来都排在第一名的位置。但内心的那种不安却像蚕丝一样裹着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大学录取,他怕自己的体检不过关,怕身体的疾病又会卷土重来。那就像潜伏在暗处的兽,在伺机朝他扑来。即使有那么多雄心壮志,却在高中的整整三年里,被不安咬着。   梅小清并没有呆太久的时间,他能感觉到她的局促和紧张。她的脸红扑扑地,在眼神交汇的时候会躲闪开来。在走的时候,她对他说了一句:“早日康复!”她的声线原本轻轻巧巧,但这一句话扬高了声线,就显得格外慎重和真诚。他心里怔了一下,然后微微地笑了。   她走后,病房里瞬间又空落了下来。他半躺在病床上翻她带来的两本书,《简爱》和《奇婚记》。为什么是这两本书?他猜测,她想要表达的隐喻是什么?他的心,被温暖了,被那束姹紫嫣红的花,被她来探望他这件事温暖了。他突然间很想再跟她说说话,很想问问她,那书有意义吗?他感觉自己血液突突流动的声响,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   那个晚上,他对照顾着他的父亲说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他在病房里真的躺了好久,消毒水的味道快让他窒息,而她的出现就像一束光,轻轻地投影到他的心里。她不会明白,他有怎样的悸动,就像身体要抽枝,要长出很多新鲜的枝叶来……   天空是墨黑色的,他在橘黄色的灯光下溜着自己的影子,那影子清瘦、孤独、寒潭般的寂静,青石板的街,被风过的树枝的婆娑声,路人匆匆,等到他察觉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   广场上有人放着烟火,璀璨在夜幕中盛开的时候,带着绝尘的美。但只是刹那,就消失在夜幕中,天空依然寂静,依然墨黑。   这一刻的冲动,这一刻想要见到那个女孩的愿望,也消失在夜色里。   他停伫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地转身,朝医院的方向走去。   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不同,但等你察觉的时候,就真的不同了。他从未注意过的少女,那个同学了很久却几乎忽略过去的女生就在那个夜晚后,一点,一点地走进他的视线里。她总是跟朋友在一起,她坐在教室后排的位置,下课的时候会伏在桌上,用手肘撑着下巴看窗外的景色,抿得紧紧的嘴唇透着清纯和疏离。   其实是可爱的女生,做操的时候,她带着一丝慵懒的随意,每一个动作都不大标准,但又透着些些俏皮,有时候神思恍惚,在该向左挥手臂的时候,朝了右挥,手臂与别人相撞,会抱歉地冲对方绽放一个笑容。他也在这样的笑容里忍俊不禁。   其实是迷糊的女生,走路的时候,会因为只顾着想事而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台阶,她在踉跄的时候他的心里低呼了一声:“小心!”看着她揉着膝盖站起来,脸上是懊恼的表情,他很想要揉揉她的鼻子,对她说:“不许再摔了。”   其实是体育不好的女生,八百米跑会让她把眉头蹙得紧紧地,嘴巴嘟起来的时候,像个孩子。天空是湛蓝色的,她跟在一群女生身后跑着,摆臂的姿势不标准,她也没有按规范不要张开嘴呼吸。跑得实在坚持不了的时候,会用手扶在腰上,走几步,又咬咬牙继续跑。她精疲力竭的样子,又倔强又天真,他静静地站在跑道的一侧,在心里替她加油。   其实也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一套黄冈复习题,班主任告诉她,她买了也没有用。她当时的表情就像要哭出来了。他坐在讲台下,看着她眼里的波澜,很想要给她一些安慰。晚自习后,她在教室里默默地流泪,而他在教室外,靠着墙壁,仰起头,手空荡荡地握着,他很想要走进去,但他没有勇气。原来当你越想要靠近什么的时候,反而会隐忍着远离,害怕你的靠近会打扰到什么。他把自己的那套资料题放在她的书桌上,他抬手轻轻地擦了擦被她眼泪湿过的桌面,感觉到很心疼。   作业本收上来的时候,他会刻意地从一大叠的本子里找出她的那份来,她的数学解答真是乱七八糟,他一边摇头一边替她改错,很想拿笔敲敲她的头,怎么可以这样粗心?作文倒是好的,那些句子有着一个少女的烂漫情怀,“下雨的时候,等待天晴,天晴的时候,晒晒心情”。其实也是活泼开朗的,只是被数学题弄得很焦心吧。   她有很多的小动作,看书的时候,会一手拿着书,一手不断地旋转着一支笔,等到笔被转飞了,就会趴到桌下四处找,头总是会磕到桌上——怎么就不知道改改坏毛病?   写作业思考的时候,总是在啃指甲,他都怀疑她的十个指甲不是被剪掉的,而是被咬掉的。这样想的时候,他的心里温柔如水。   她还喜欢吃糖,自习课的时候,他转身会看到她小心谨慎地剥一颗糖,四下里望望再把手蜷起来撑到下巴,然后不动声色地含到嘴里。同桌问他,你在笑什么?他摸摸自己的脸,是在笑吗?他的心里有一只萤火虫,又一只,又一只……重重叠叠地,在心里闪烁着。   他对自己说,现在还不行。   不知道能不能上大学。   也不知道会在哪里上大学。   他的性格里总有种叫“理智”的东西在提醒着他,现在的他还没有办法给她承诺,现在的他,前途未卜,而高考近在眼前,又怎能分心?   他要竭力地把心思收了回来。   他要全力以赴,因为这一场高考是他的命运。   那天,当他在桌上发现那杯中药的时候,就立刻猜到是梅小清为他熬的。前几**来问他,说能不能把药方给她看看,她舅舅也得了相同的病。那是她第一次单独跟他相处,她的肩膀上落了一枚樱花,他很想要替她摘下来。手指动了一动,却又紧紧地蜷缩了起来。   他说好。在面对她的时候,他的话语会变得很少,因为他怕自己心里打开一个缺口,很多的情感就会汹涌而出。   那是他喝过的最甜的中药,因为是她熬的。他的内心那么动容,感情那么澎湃,却只能紧紧地隐忍住。是怯懦地,是自卑地,是不知如何开口,又不知如何改变。也是性格里那种不积极让他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走近她的机会。   大二那年,他去她的学校找过她一次。他在信里留过他宿舍的号码,并且详细地告诉她,在哪个时间段拨打电话可以找到他,每一次电话铃响的时候,他都带着期待的心情,是她吗?是她吗?但每一次都失望了。她在信里给他留过她的传呼号,他打过很多次,但都没有接通,他后来才知道那个传呼号并没有全国漫游,这个马虎的梅小清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永远也打不通的号码呢?收到她的第一封来信时,他心里欢喜雀跃,足足的四页信纸里,字里行间平淡得就如朋友一样聊天,与感情毫无关联。   他想,她当他就是最普通的朋友吧。骨子里的那种骄傲,让他只想要做一件确定的,可以把握的事,在不知道结果的时候,他只会把自己紧紧地保护起来。对她的那种情感也被他保护了起来。后来信便断了。他没有收到她的回信后就再也没有写过。   生活被排得满满地,只是在上课的时候,在校园里行走的时候,在参加各种实践活动的时候,她的样子会像个小小精灵样钻到他的脑海里,她微笑的样子,她咬着指甲冥思苦想的样子,她摔跤的样子,她做操时手臂挥撞到别人的样子,她跑八百米时沮丧的样子……她抱着花束清纯美好的样子,那么多,那么多的她,在他的心里,挥之不去。   他决定要做些什么了。   他告诉她,是去她的学校找朋友。其实没有别人,他想要见到的,只是她。或许,撒那样的谎只是他浅薄的自尊心。   在车站下车的时候,看到穿着米黄色裙子的她。快有两年没有见了,她没有怎么变,笑容温婉,声线轻巧,个子娇小,仰起头来的时候,脸颊上的雀斑透着很多的可爱。   他们去了杜甫草堂,清幽绿翠的竹林,有鸟儿的鸣叫低低高高地合着,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是灼灼生辉。其实也是清丽的女孩,眉宇间都是温婉。但他始终没有机会开口对她说什么,因为旁边还有她的好友,他们三个人。   后来,他就真的没有机会开口了。因为她的传呼机响了一遍又一遍,她回传呼的时候,有些迟疑。他的心忽然间踉跄了一下,直到他听到另一个人的名字,整个世界就灰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已经失去了开口的资本。   回去的公车上,他坐在前面,她和好友坐在身后,伏在他的椅背上低声地吟唱“渐渐阴霾/心碎离开/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为了寂寞/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窗外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景象,光在云层间暖暖缱绻,天空中有群鸽子呼啦地飞过,而身后的她,歌声萦绕在他的心尖,这岁月静好的时刻,他的心里却有着无尽的悲伤。   也许初恋就是一只带着翅膀的过境鸟,在短暂的停留后便是永远地离开。   大四的那年任远还见过梅小清一次。从杨家真那里知道她要来的时候,他的心呼啦一下地又热了。但依然是三个人。他跟杨家真去火车站接她的时候,她看到他微微地有些惊讶。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了。只是从同学那里知道,她已经上班了,做了记者。   微微地有些怔,“记者”这个职业跟她迷糊羞涩的性格怎么也不搭的吧,但她的文字倒是好的,这是她的长处。只是又过去两年,她变了吗?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积极的人,他只是驻扎在生活里,上课,下课,写论文,准备考研。   他宁愿是被选择的一方,而不是主动选择。比如,爱情,比如,生活。   她有些疏离。一直在跟杨家真说着话。   她穿着米色风衣,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比起高中时的纤弱,眼角眉梢多了自信和淡然。只是迷糊的性格却还是没有改,下地铁的时候没有注意脚下,踩了缝隙。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扶住她,他的手握住她的手臂时,心微微地颤了一下。她低声地对他说谢谢,那一种清冷的语调让他有些黯然。   是同学的吧。她当他只是最最普通的同学。他把萦绕在心尖的那一方情愫合拢起来。他陪着他们去长城,那个时候想,如果只有她和他,该多好。他们之间永远没有机会好好地谈一次,他们的相处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旁人。   长城上人真多,他一直默默走在她的身边,生怕她又摔跤了。她跟杨家真合影,他很想对她说:“不如我们也拍一张吧。”但他却一个字也没有说。直到杨家真提议,他内心的欢喜如惊鸿一瞥。   他故意地站在她的身后,这个姿态就像拥着她,那是他小小的心思,微微地有些失措。她的头微微地朝着内侧着,发丝缠绕着他的鼻息,有薄荷一样的清新。她的目光落在草垛上的冰糖葫芦的时候,依然如少女一样天真。他微微地笑了笑,转身问杨家真:“吃冰糖葫芦吗?”   他根本就不用他回答,他只是想要一个由头。   瞧,他就是个胆小鬼。   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从来做不到单刀直入。   他还记得,在回去的路上堵车了。大巴里很安静,她坐在杨家真的身边,那一刻,他的心都软了,充满了想要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在想什么呢?”夏晴从身后揽住他时,他猛然从沉思里醒了过来。这是布鲁塞尔,不是十年前的家乡学校,不是八年前的杜甫草堂,也不是六年前的北京。他的生活一直在继续,读完研究生,考公务员,外派国外。十年的轨迹如此清晰,如此平淡,但总有个浅浅的身影在午夜醒转的时候会撞进他的心门。   他从未曾忘记过她。   但靠近又是如此地不得要领。   只是,岁月已经辗转地过去,拉开了比十年更远的距离。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第十五章 爱情里有两个胆小鬼,多可怕   尤薇薇的婚礼日期定下来的时候,梅小清和夏燕都觉得真是神速呀。从答应婚礼到举行婚礼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用林锡的话来说,煮熟的鸭子可不能飞了。尤薇薇由着他,她彻底地转变过来,也一心一意地开始准备婚礼。   “好多事,婚纱、酒席、请柬、司仪、花车……我这辈子可不想再结第二次婚,太折腾了。”提着大包小包的尤薇薇不住地抱怨,但却是一脸的幸福。   “放心,林锡不会给你这个机会。”梅小清的手里也帮忙提着很多纸袋,参加过很多场婚礼,但对于尤薇薇的婚礼与她来说却是格外不同,格外期待。这是那个成天说着不婚,那个总要闹着分手的尤薇薇的婚礼。   想来认识已经十多年了,她们见证了彼此的青春成长,她们共同经历了许多的往事,欢笑,眼泪,惊喜,悲伤。这一生里,再也没有任何朋友可以超越这样的情感,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她们在彼此心里的重要性。不管在她们幸福还是不幸时,是在经历波折还是顺畅时,都会在身边不离不弃,都会一直陪伴着对方。   看着现在的尤薇薇,梅小清由衷地为她祝福。即使在尤薇薇的心里依然有着伤痕,依然有着对婚姻的恐惧,但她已经能够勇敢的面对,能够想要去尝试一番。没有谁能够预料到结果,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人,走好现在的每一步,才不辜负了这年华。   在婚纱店,尤薇薇欣喜地试穿着婚纱。穿着白色婚纱礼服的尤薇薇从台阶上走下来时,夺目得让人窒息,华丽的锦缎,性感的抹胸,纤细腰身上的荷叶边,摇曳的鱼尾摆。梅小清眼眶忍不住潮湿,她们在不断地蜕变,从少女一路走来。   “怎样?”尤薇薇手撑在腰间,微微紧张地问着林锡和梅小清。   “我很怀疑,这还是我老婆吗?”林锡嬉笑着说。   尤薇薇嗤笑一声。   “真的很漂亮!”梅小清啧啧不已:“难以形容的美。”   “你结婚的时候肯定会比我还美!”尤薇薇莞尔,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地问:“就这样嫁了?”顿了顿,又斩钉截铁地对自己回答:“那就这样嫁了吧!”   林锡动容地走到她的身后,环抱住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对镜子里的她缓缓地说:“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傻瓜!”尤薇薇娇嗔地说。   “不爱犯些傻的人,就不配拥有爱——这句可是我自创的座右铭!”林锡认真地说。   两个人在镜子前相视一笑,幸福和温馨在房间里肆意地流淌。   梅小清笑着瞪瞪两人:“这样肉麻,当我是空气?”   林锡终于松开尤薇薇,又替她整理耳鬓的发丝:“等你恋爱,就会知道,说给爱人的话,怎么都不觉得肉麻!”   “他最本事的就是油嘴滑舌!”尤薇薇笑着说。   “我只在你面前这样!”林锡矢口否认。   “对了,要先拍几张照片!”梅小清想起似地拿出相机:“夏燕说要提早看看你穿婚纱的模样。”   “她说婚礼前会回来。”尤薇薇的声音黯了一下:“看上去总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最不让人放心。每一个决定都自己做了,结婚,怀孕,离婚,从来都不问问我们的意见。”   “朋友是用来赞同自己的。”梅小清笑:“你答应林锡的求婚,也没有经过我们批准。”   “你们不是一向都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   “那是因为知道他会给你幸福。”   “谁知道呢?及时行乐吧!”   “这么消极?”   “这才是积极,未来谁也不知道,把握现在才是真理。”   “说得是。”   “任远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这么快?”尤薇薇狐疑地抬头望了她一眼:“我还以为婚礼前才会回来。”   “临时的。”梅小清解释地说:“说是回国来办些事。”   尤薇薇踌躇了一下,深深地说:“不会是因为你提出想要见面,才特意提前回来吧?”   梅小清怔了怔,然后笑了:“怎么会?你还真以为他喜欢我?”心里哆嗦了一下。窗外车水马龙,红绿灯在一个路口又一个路口,停停走走,兜兜转转,就好像有某种无形的力量强大地阻碍着前行。也许我们的人生也是被这样的力量牵绊着,身不由己。   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才注意到昨天切藕时弄伤的手指,就好像某些情绪,在过了许久后才感觉到锋利的疼,然后,这种疼动作迟缓地涌进她的胸腔,让她的心呛出许多的泪来。   她不会相信。   不管夏燕说了什么。   不管杨家真说了什么。   不管尤薇薇说了什么。   这么多年来,一直,一直都是她单恋着任远。这就是事实。这就是真相。她早已经认定了的事,在突然之间被全部颠覆,连她自己都无法接受,都不敢相信。又或者,在内心里还是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某种遥远但又很想要抓住的期待——矛盾重重。   那个晚上,她为了避免独处时的胡思乱想,在尤薇薇家里磨蹭到很久。林锡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着做菜,系着围裙的男人永远是最有魅力的,在油滋滋的声响里,让人感觉到一种踏实的安稳,还有生活最淳朴的本色。   林锡做的是山笋炖鸽、火腿蒸豆腐、荷叶煎饺、蜜糖地瓜、四色汤菜。这是典型的徽菜。梅小清再一次被折服了,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一个男人变得全能,连厨房里都学了十八般武艺。徽菜是菜系里最为讲究的,不管是选材还是做工,都要非常的精细,旧时可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上的。看来,尤薇薇也已经变成“大户人家”的少奶奶了。   “真不错!”对着一大桌子的菜,梅小清吃得大快朵颐。   “我容易吗?”林锡笑着夹了火腿到尤薇薇的碗里:“不是说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吗?我可是磨刀霍霍苦练数载啊!”   梅小清的心里顿了一下,她想起唐展了,唐展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告诉女生他很会做菜。她的心里暖了暖。   “脸皮真厚。”尤薇薇白他一眼。   “不是我脸皮厚,回头来找你,我能过上幸福生活吗?”林锡顺着梯子往上爬,毫不在意她是怎样打击讽刺他的。在恋人的眼里,没有不好听的话,所有不好听的都可以反过来。   “毛主席教导我,不回来找我的男人,我也不会去找他了。”尤薇薇笑着捏了捏林锡的脸,大秀着恩爱。梅小清只觉得牙齿都发酸。这两个人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一会儿闹着分手,一会儿又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但,感情从来都没有固定的模式吧,再吵,再闹,心在一块儿,也是散不了。   “其实是我不放心把你交给别人,我爱的人,应该由我来给她幸福!”林锡霸气十足地说。   两个女人同时朝他丢了个“受不了”的表情过去,又嘻嘻哈哈地笑了。   “告诉你,小清,这家伙可浪费了!”尤薇薇继续地数落着:“昨天早上一醒来,竟然发现满屋子都是玫瑰花,把我都惊呆了。”   “还说呢,想给个惊喜的,却给了个惊吓,盘问我许久到底用了多少钱!你说这女人俗不俗?”   梅小清扑哧地笑起来,她能想到尤薇薇是怎样穿着睡衣,在满屋子的玫瑰花里,一边插着手,一边拧着林锡的耳朵指责了。她就是一个彻底的务实主义,不可置疑。   “别人送给你才是浪费,林锡送的这叫浪漫。”梅小清好笑地说。   “听听。”林锡如觅得知音:“我就想让你有花团锦簇的感觉。”   “林锡对你倒真是上心,知道你痴迷连小姐,在哪里开演唱会,都送你最好的票。这也不是浪费吧,是浪漫!”梅小清说。   “这是声讨我呢?”尤薇薇没好气地说:“他做过的‘浪漫’的事太多了,到公司来给我送盒饭,怕盒饭冷了竟然塞进外套里,像个孕妇似地,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人耻笑。那么大年纪了,非要带我去游乐园玩,还非要坐旋转木马,在一群小朋友的注视下我觉得很丢脸。更出格的是竟然在超市里大摇大摆地喝饮料,你说他怎么可以像个孩子似地长不大。”   “这是互补。”梅小清说:“你理智,他感性。你冷静,他热忱。你沉稳,他活泼……如果两个个性太相同的人在一起,也不一定就合得来。”林锡像个孩子,爱耍贫嘴,又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会带给尤薇薇永不枯竭的快乐和幸福。   “说得倒是。”尤薇薇笑着又拧了拧林锡的脸:“也许最好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梅小清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这句话。也许爱情在尘埃落定以后,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其实是那个最适合自己的人。那,最适合自己的人是谁呢?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唐展的样子。她被这个想法震了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总是会想起这个人来,而想起他的时候,心里都是暖意。   他们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即使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他的小店,她也会刻意地绕开了去。那张写着他所有联系方式的名片被放在书桌上,每每看到时都有想要拨个电话过去的念头。她得承认,其实是喜欢和他聊天的,喜欢看他和狗狗们待在一起的画面,也喜欢他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跟她说话的情景……但现在还不行,她还没有把自己的心情整理好。也许只能交给时间。   回去的路上,她选择了散步,一格一格地沿着街口缓缓地回家,是谁说,走得慢的人都有着心事,那么她的心事呢?明天就要跟任远见面了,这一次没有旁人,只有她,只有他。   其实是紧张的,是忐忑的,又是那么期待和欢喜。   嗬,终于要见面了。   任远,你还好吗?好吗?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日,是个星期六。有些阴冷。   老树咖啡有句很经典的广告词,我不是在老树咖啡,就是在去老树咖啡的路上。走在去老树咖啡路上的梅小清,心里想,换一句,她不是在时光里思念着任远,就是在去往思念任远的时光里。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这应该是个很冷的笑话。   她到的时候,任远还没有来。不是他迟到了,是她早到了。她想要等他,每一次等他,都像一种恩赐——因为她“可以”等他。   暖气开得很足,咖啡馆的中间是一棵仿真的树,枝繁叶茂下,有涓涓“小溪”,只是这溪水面上铺了一层玻璃,不管外面怎样的萧瑟,这里都给人一种盛夏的感觉。她手里紧紧地握着柠檬水,若是仔细看,会看到柠檬小小的一瓣肉粒孤零零地漂在水杯之中,她啜了一口,小心地避开了它。落地窗的位置永远是梅小清的选择,这里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可以看到人来人往的街,有种疏远又没有被遗忘的感觉。   手机被放在原木的桌面上,她尽量把注意力放到别处,咖啡馆里穿着衬衣格子马甲的服务生,他们的腰际处系着棕色的围裙,看上去让人舒心。在斜对面的一桌,是两个年轻的女孩,正对她的女孩手指上戴满了小饰品,闪闪发亮,她不时地拿过手机扫一眼,她在等某个人打来的电话吧,即使是跟朋友在一起热闹地说着话,即使有可以打发时间的方式,但她的心里也在等着手机会被某个人接通。也许等待久了,就真的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像是吃饭,像是睡觉,像是行走。   她侧了侧身子,再观察了另外一桌,是个中年男子,薄呢的大衣被随意地堆放在座位的一边,身上只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衫,衬衫有些褶皱,他正对着电脑专注地滑动着鼠标,旁边是一杯咖啡,一份煲仔饭。是早上十点,这个时间吃煲仔饭,一定是因为真的饿了。是因为家里有吵闹不休的孩子,还是啰啰嗦嗦的妻子?让他不得不到咖啡屋来工作。一份好的爱情,一份美满的婚姻,也许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快乐,便是不快乐。   手机响的时候,她的呼吸举步维艰,双手握住,紧紧地贴到耳边。   “我是任远。”只是一句,已让她心尖微颤。   她还没有回答,已经看到任远站在门口,她对着手机轻轻地说了声:“我在。”缓缓地站起来时,风不停地在吹,时光像被回放的碟片,在退,在不停地退。   她看到自己,在樱花树下的那个少女,曾有过怎样的羞涩和难堪?   给任远熬药的那个虔诚的自己。   与任远同行的那个雀跃的自己。   为任远收拾抽屉的那个忧伤的自己。   和任远打招呼时那个欢喜的自己。   站在远处静默凝视任远的自己。   鼓起勇气去探望任远的自己。   ……   《听说》里,天阔对着秧秧比: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嗨。任远。我们见面了。   他走向她的时候,她的心里蓄满了泪。她真的有勇气站在他的面前了,能够直视他的眼睛,能够对他绽放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   花在盛放,在不停地盛放,这一场长在心里的情事,被浇灌了多少的水滴?   他的风衣外套之下,是白色的衬衫。她喜欢的白衬衫上,有阳光的味道。他比她印象里更好了,温和挺拔,成熟内敛、淡然俊朗……他始终是这样完美,而普通如她——这就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来都没有消匿过。   知道木春菊的花语吗?   木春菊藏着的意思是,暗恋。   而任远,在十一年前,我曾经送过给你。   任远默默地听着。其实那天,当夏燕问他“你知道是谁收拾的抽屉吗?是梅小清”时,他的心已经震到了。   他一直在揣测是谁给他收拾的抽屉,每一本书都码得整整齐齐,撕开的地方被透明胶小心地粘过了,抽屉里焕然一新。他想,是田螺姑娘吗?环顾教室的时候,却是看不出端倪来。只是心里微醺,那是一种温暖的感觉。   原来是她。时隔数年后听到真相,却被这真相,一翻身,压碎了。   为什么不早点知道?为什么不再早一些告诉他。但,他不也没有告诉她吗?他们就像两个捉迷藏的高手,在迂回试探之间把所有的真相都粉饰掉了。   她是喜欢他的,那个时候的她偷偷地喜欢着他。他对着这撕开的事实,既欢喜又难过。她不知道,她偷偷望着他的时候,他也在偷偷地望着她。她不知道有时候看见她从走廊经过,他会立刻走出教室,他与她擦身而过,感觉风带来的悸动,微妙,静美。小小的少女,小小的少年,一次,又一次在走廊相遇,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   他对着电脑屏幕手指微颤地打下一句:那时候的我,也喜欢着她。   这迟来的告白,竟然不是告诉她本人。那一行字就显得尤其地苦涩了。竟然在十年之后,也无法亲口告诉她,他的喜欢。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机会相爱,但他们却失去了相爱的时机。   她亦不知道。上次回国,在街口意外遇到她时,他的惊喜。她依然是那么迷糊的个性,骑着单车差点出了事故,她的肩膀受伤了吧,疼得蹙眉却告诉他没事没事。她疏离冷漠的态度让他心里浮起很多的失落,就算是旧时同学在街头偶遇也应该多些热情吧。当她说不需要他送的时候,他凛冽了想要把她塞进车里的冲动——这个看上去如花斑鱼一样柔软的女子,却有着最硬的疏远。   他从倒视镜里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完全地消失,他的心里微微地叹了口气。对自己说,那就这样吧。岁月给他们的便笺就是:曾经的同学。   他很快见到了她的男友。他羡慕那个男子,羡慕他可以坐在她的身边,为她不停地布菜。整个晚上他都心不在焉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不起精神来,直到看到她起身在一片嘈杂声里走了出去。她的脸色很苍白,身影很落寞,他找了借口跟了出去。   她靠着墙壁,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她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是跟男友吵架了吗?他想。   他想要说一句关心的话,出口却成了“男朋友很体贴”。心里暗暗地踹了自己一脚,怎么会说出这样不痛不痒的话来,但他就是不由地想要探听她的生活,想要知道她现在的感情生活。她问他什么时候结婚,她要去观礼。   他怔了一下,把想要脱口而出的话给收回来了。婚礼是已经早定下来的。他的心轻薄地冷了一下,不露声色地告诉她,是春节。那个时候他到底想要说什么呢?也许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她的身边有别人,他的身边亦是。   他们的身份永远都是这样,不是她的身边有着旁人,就是他身边有着旁人。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会从别人那里知道,在他喜欢她的时候,她也喜欢着他。他冲动地点开梅小清的MSN,他打过去很多字。反反复复地只有一句: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他如个偏执的少年一样,敲了满屏的深情。   那间病房,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灰白色的天,阳台上没有花草,放着的是晾晒在外面的毛巾、碗筷、水瓶。杂乱得让人心烦意乱,而小柜子上堆满了药瓶,红色的,黄色的,绿色,白色的药片,一大把一把的地塞进身体里去,点滴总是很慢,一瓶到另一瓶要耗掉太多的时间,他几乎没有办法忍耐,但他别无选择。他的身体有病菌,它们就像顽固的斗士在他的身体里安营扎寨。他疼,身体的痛楚让他沮丧,让他无助,却无可诉说。整颗心都压抑着。然后那个少女出现了,她手捧着鲜花,如一道光芒。这么多年,这么多年过去,他始终清楚地记得那一幕,记得他有着怎样汹涌的冲动——他被她在空气中轻轻地拥抱了。   时间流逝,但被拥抱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心尖。   是在那次回到学校以后,他开始留意她。但她在见到他时,依然很淡漠,他们之间在擦身而过的时候也没有打过招呼,这种疏离就好像她从未曾去医院探视过他一样。什么都没有发生……但,他知道,已经变得不同了。   即使在十年后确认了心意又怎样?他心里的理智在短暂的失序后又重新排列整齐了。他开始冷静下来,开始一点一点删掉满屏的字。一个字一个字地擦掉,因为他已经失去靠近她的资格了。   这是布鲁塞尔,这是比利时,这是欧洲。   他即刻看到了现实,也认清了现实。他变得冷静了,每一次在他冲动地想要做什么的时候,理智就会把他拽回来,他讨厌自己的这份清醒,深恶痛绝。但,不可以任性。不可以毁掉什么。他的婚礼,近了。   你知道再没有收到你的回信,我有多难过吗?   我在想,你是和苏羽在一起了吧。高中时候你就喜欢她,现在你们又在一个城市。   任远怔了一下。他不知道梅小清从哪里听来这样的消息。他喜欢苏羽?他从来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苏羽。原来这就是满信冷漠的原因?还有,不是她没有收到回信,而是他没有收到回信——他们之间有这样大的误会,却从未想过要对对方坦诚一些,只是一句,就可以解释清楚的话,竟用了十年的时光来揣测。   她不知道,他曾经往她的文具盒里放过一支铅笔,2B的铅笔,被削得很认真。他希望她带着他送的铅笔走进考场时,就像带着一枚护身符。他也从她的文具盒里拿走一支,他用她的笔来填哪些机读卡,涂抹的时候,内心觉得很有勇气。这是他小小的心思,他想,等到大学,等到他可以给她承诺的时候,他一定要问问她,可以和他在一起吗?可以吗?   这个问题他在心里问过很多次,在暗夜里,对着静默的天。但却始终没有问出来。   她留下的那个传呼号他拨了一次又一次,他在宿舍里等着她打来的电话。那种等待和焦灼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再也没有回信。没有来电。他对自己说,她在忙着吧,忙着学习,或者也忙着恋爱。那么可爱的女孩,身边怎么会没人追。而他,千里之外的他,又能为她做些什么?那就算了。那就放弃。只是,在校园里遇到背影像她的女孩时,心里会涌上一种咬了口柠檬的酸涩。   你知道去北京的那一次,我有多想和你单独相处吗?   但是我听到了另一个女生的名字,莫琦。   莫琦。任远当然记得她。是他的同班同学,在杨家真第一次见到她时,就喜欢上她了。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哦,明白了。当杨家真问莫琦是否有空的时候,梅小清误会了。他真的很想要敲敲她的头,她怎么可以从字面意思里就执拗地认定了他呢?   就问一句,莫琦是你女友吗?问这一句,就那么难吗?   他一定会告诉她,不是的。他整个大学都没有交过任何的女友。不是没有人对他表白,不是没有女生喜欢。只是他的心,在隐约地期待着什么,等待着什么。是希望那个女孩再一次出现吗?就像在病房里的那次一样,抱着一束花,娉婷地立在他的面前。那一刻他该有多狂喜,该有多幸福?只是,他们之间随着时间的流逝,是越来越渺茫了。理智是拍不死的小强,总是跳出来告诉他:你们不可能,你们没有希望。她只把你当成是同学,你不能打扰了她的生活,不能影响了她的幸福。   夜里的时候,他会上校友录,希望从那里得到她的消息。其实他原本可以问问别人,但越是珍视的越无法轻易地出口。她从不留言,从不发照片,也没有谁提到她。她的消息就像林立在密密书架里的一本书,要不断地寻。   后来。他便真的有女友了。   是别人介绍的。很活泼大气,很阳光明媚。他是那种不积极又很停滞的性格,她的乐观会感染到他,她的开朗会带动了他。于是,爱了。   他和梅小清之间有一个巨大的误会。这感觉就像你走了很多很多的路,你以为你一直是独自在行走,突然回头却见你最在乎的人,她默默地跟在你身后。他为什么不停下来等一等她,或者她为什么不加紧步子跟上他?   只要把时间停一下,他们就可以在洪荒里遇到了。   然后微笑着牵起彼此的手,给一个最圆满的结局。   你知道在毕业前给你写的那封信,你又退回给我。   这让我有多失望吗?   他也曾后悔过很多次,为什么要把那封信退回去。是因为自尊吗?是因为孤傲吗?在打开抽屉看到那封信的时候,他听到心里钢笔过纸的沙沙声,是欢喜的吧。她的字迹,她的名字。如果她对他说喜欢,他会立刻就接受。不管还有多少天就是高考了!也不管明天他们会分离多远。他都想要和她在一起。只是在看过她的寥寥数句后,澎湃的心便冷了。   她说希望他好好高考,她相信他能考得很出色,她希望他放下压力,她说她祝福他。   是同学的吧。   越发地相信,只是同学的问候,只是普通的关怀。   没有他渴望看到的字句,没有他期盼听到的话语。   他恍惚地握了信纸很久,在纷扰的情绪里只在背后写上:谢谢你。他把她写的信还给她,他想告诉她,他不需要友谊似地关心,不需要同学般的祝福。但他想要的什么……却没有勇气写给她。他一直缺失勇气,他在反复揣测她的心意,然后结论就是她把他当成是普通的同学。他也没能让自己做到对自己诚实,他患得患失,他优柔寡断,他怯懦自卑。他只能在心里反复地与她对白,却没有办法在现实里对她坦诚。   她不知道,她的笑容有多美。不知道每一次看见她的笑容时,他的心就温暖如水。她也不知道,他在看到她与旁人自然地说话、打招呼或者并行时,他的心里多渴望那个人是他。   他只能禁锢在自己的世界里,默默地守望着她。   他的喜欢,就好像一粒种子,在他心里扎根,破土,一点一点地生长。但却只能,孤独而沉默地,生长在一方小小的心里。   那时候的他,太过年轻了,年轻到了,以为什么都可以错过,年轻到了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失去。但时日过去,却常常觉得后悔不已。如果他能够再主动一点,再积极一些,是不是会有所不同。但他没有做到。他永远地错过了,也永远地失去了。   你知道凤尾竹的蛊吗?知道埋在校园里第九株悬铃木下的愿望吗?   失望是叶子上细小的脉络,丝丝相扣。   他还记得她在清晨阳光里,奔跑的姿态。要迟到了。那时候他抱着一叠的书本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二楼的走廊上空无一人,他走得极慢,看着她一跳一跳地穿过明媚的天,穿过波光粼粼的空气,朝他的方向奔来。那一刻,他的心里藏着窃窃的欢喜又有着莫名的慌乱,她朝着他越来越近了,他甚至能听到她的脚步声,咚咚地,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他的心里。   他的手不经意地松了一下,本子哗啦地撒了一地。他俯身下去拾捡时,再抬头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走廊里。那一刻,他的心里布满了失望。   再后来,他在早读前去办公室里抱作业本的时候,都会不由地朝楼下看一眼。即使他看到了她,但她从来都没有仰起头来。如果她只是抬头望一眼,她就可以察觉到他眼里清澈的爱恋,就可以知道他深深地注视着她。或者,会对她说,这样慢吞吞地就真的会迟到了!又会说,是睡懒觉了吧,怎么不早起一点点,也不用这样赶了。他的心里,把场景把对话都设计好了,但每一次,他都看着她步履匆匆地走进教室,而他也只是默默地抱着一叠本子跟在她的身后进入教室。嘈杂喧嚣里,他的心微微的有些凉。   还记得有一次排球比赛。她站在场外为他们加油。他的每一次扣球都比任何时候用力,他想要表现得很好,想要在赢得一个球时,看到她叫好欢呼的表情。那个时候,他很想要揉揉她的发,告诉她:你知道自己有多可爱吗?   一个扣球朝她的方向直砸过去的时候,他情急地推开旁人,想要冲过去挡住那个球。他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然后他看到站在她旁边最近的同学一把接住了球。他松了一口气,在看到她对那人说谢谢的时候,心里失望了起来。他在想,为什么那个球不是他接住的呢?为什么不是他呢?   她从来不曾问过他问题,即使他的成绩可以帮她解答任何的问题。但几乎所有人都来问过他题解,只有她没有。不是她不问,而是她只问旁人。他多想有一次,她抱着书本站到他的桌前说,给我讲讲这道题。他会非常非常的乐意,他会告诉她用不同的方式来解,会用掉,比别人更多的耐心和时间。因为他想要为她解答一道,哪怕是一道题。那个时候,是失望的吧。   那一次八百米后,她汗津津地湿了一身,咕噜咕噜的抱着杯子把水喝尽,还是不够。她对着朋友嘟囔着喊,水,渴死我了。他迟疑了一下,又迟疑了一下,他慢慢地走到她的身边,想要把自己的杯子递给她。但他的手在伸出去的那一刻就停在了空中,因为她已经抓过了旁人递过来的水。她仰起头喝水的样子,让他的水杯很忧伤。   到底是没有递过去。   是失望的吧。   她的一篇作文获了奖,好多人都借来看,在班里有小小的轰动。他也想,想看看她笔下是怎样的一个细腻文字。他犹犹豫豫地走向她的座位时,看见她正埋头赶着作业,不耐烦地对好友说,别闹了,正忙着。他默默地经过她的座位,到底是没有停下来。他怕被拒绝,怕她用不耐烦的语气说,不行,我忙。后来,他再也没有勇气去问她借那篇作文看,望着她的背影的时候,是失望的吧。   加过MSN后,她几乎从未主动与他说过话。只是有一次她留言告诉他,新闻上说印度很热,要他多保重。看到的时候,他立刻就回复了。那一整天他坐在电脑前等着她上线,等着她来说话,但却没有任何的消息跳出来。他看着她的名字,也看到了尽览眼底的,失望。他借着节日给她发祝福,说些你好我好之类的话,但除此之外,他们都小心地避开了各自的生活,避开了时光拉开的那种距离,避开了与感情有关的话题。但对于她敲过来的每一个字,都会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了他。   在姚伟的婚礼上,有人说在座的女生是不是都喜欢他时,他的心狂乱地漏了好几拍,他在人群里看了她一眼,想从她眼里看出究竟来。但她却否认了。她说她没有。那三个字就像被重重合上的门,啪地一声,响在他的心里。是怎样的失望?原来她真的从未喜欢过他,原来真的只当他是同学。他缄口不提的表白,沉沦成了一座空城。   记忆的沙曼下,藏着多少的阴翳?他们顺着时光向回望的时候,有漫天弥地的僝僽漾在风中。   你知道我们打过一场乒乓球吗?   知道我曾有过怎样的幼稚和卑微。   那一场乒乓球,他始终记得。为了能跟她打一场,他不想要失去每一个球,他的心里有怎样的紧张和期待?三局两胜,他赢过一个人,又一个人,终于轮到她了。那一刻,有微风般的笑容在心里缓缓绽放。夕阳的微光扑在她的脸上,她明亮的眼睛和抿得紧紧的嘴唇看上去有些严肃,他发过去的球她没有接住。他无比地懊恼,他想他怎么可以发挥这样失常,怎么可以不发一个漂亮的球这样就可以跟她多打几个回合了。三个回合很快就结束,他看着她放下拍子,有粗粝磨着他的情绪,他也不想再打了。就算赢了所有人又怎样,他只想要再和她对垒,而已。   他买了一本留言册,快毕业了,大家都互相留着祝福的话。关系要好的会互赠照片,他很想要让她为他写一页,也想问她要一张相片。无意中,他从同桌那里看到她的留言册,那上面已经有好多人为她写过了,但她却没有把她的本子拿来给他。他的同桌可以写,旁人也可以写,但为什么偏偏漏掉了他。他把留言册压到抽屉的最里层,那上面,一个字也没有。   那天站在窗口时,看到她站在樱花树下,她抬起头来痴痴地注视那些盛开的花枝。他在放学的时候偷偷地折了小小一支,三朵粉色的花,带着最新鲜的叶子。他把它悄悄放到她的课桌上,想,这是他送给她的花儿。在下课的时候,他看到他的花了,被她恶作剧地别在好友的发丝中间,她伏在桌上吃吃地笑,而他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难过。这可是他送给她的花呀,怎么可以这么随随便便地转手与人?   有天从办公室里帮老师改完试卷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她在做值日。一边拖拖沓沓地扫着地,一边跟好友嘤声细语地聊着天。他走到讲台上,拿过板擦慢慢地擦黑板,粉笔灰轻轻飞扬,而他却静静地听着她的声音——原来他比他想的还要在意她。她拖着好友出门倒垃圾的时候,他替她把横在桌上的板凳一个又一个地取下来,摆好。   他想,这是他为她做的呢!即使是再小的一件事,也让他觉得充满了喜悦。   从未想过,在他不遗余力地喜欢着她的那些时光里,她也为他做了,许多,许多的事。他们把时光用在暗恋里,用在等待里,用在揣测和徘徊里。   但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听着,我喜欢你!   一段感情里,有两个胆小鬼多可怕。他们把时光逼到了进退维谷,没有余地。   没有余地。 第十六章 让我感谢你,赠与我欢喜(大结局)   “不打算争取吗?”坐在梅小清身边的尤薇薇唏嘘地说:“既然你们都已经知道了彼此的感情,为什么不试着开始?”   昨天夜里,梅小清也一直在问自己,要不要自私任性地开始。不管他的身边是谁,不管他是不是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她胆怯了许久,为什么不拿出勇气来。但她要怎样开始?他们之间已经再无可能,他们的感情已经过去了,但凡过去的,便就是曾经。   她相信,即使那个时候任远喜欢着她,但如今,他的心里,更难以割舍的是现在的这份感情。他们只是彼此的初恋,唯美的想象,早与现实失之交臂。这样想的时候,眼泪会不受控制地汹涌而出,她抱着自己的身躯瑟缩在地板上,那么悲伤,那么遗恨。又那么地欢喜,任远竟然是喜欢她的,这就像神赐的奇迹。哭了又笑,笑了又哭,揩不掉的眼泪,淌满了她的脸。   也许这就是命运给她的安排。她告诉自己。像她这样简单笨挫的女子又怎么能呆在他的世界里呢?他的世界那么宽广,而她只是驻扎在这里,静静地望着他就好。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加地满足——因为被任远喜欢过的这个事幸福了她。她并不是那么差劲的,因为任远喜欢过她,她并不是那么灰暗的,因为在任远的眼里她有很多的闪光点,她并不是平凡普通的,因为被任远喜欢过,这就足以让她骄傲一世。   这样已经,很好。她对自己说。   “薇薇,你帮我挑件衣服吧。”梅小清轻声地说,抬手擦掉眼角的浸湿。不管怎样安慰自己,但也有悲伤不能自已——是永远都不能再和任远在一起了。那些渴望,从此,斩立绝。   “只是约会一次?”尤薇薇难过地摇了摇头。也不知如何安慰,她一直希望梅小清能放下任远,一直希望她不要受伤,但原来这两个人竟然如此地相似,如此地胆怯又如此地裹足不前。   “只是约会一次。我们说好了……就当弥补以前的遗憾吧。”她竭力地微笑:“一天,我的一生里有一天能够和任远这样度过,就满足了。”   “你对他……”尤薇薇迟疑地问。   “都过去了!我们都不再是当年的我们,有了各自的经历,各自的生活。也许我们留给对方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这样就足够了,再继续下去,也许都会失望。”   “也许不会那么糟糕,你们在一起会很幸福!”尤薇薇鼓励地望着她。   “我没有那种勇气!”梅小清沉吟地说:“真的,我觉得这样已经很好,再多走一步,我会害怕……不知道结果怎样!”   尤薇薇抬手安抚地抱抱好友:“傻妞,至少你们终于坦诚以对。再无心结。”   “是的,我的心结已经打开了。”她浅浅地笑:“因为不想要再继续沉湎在过往的回忆里,才想要告诉任远,因为想要认认真真地去爱别人了,所以才要把任远放下。”   “这个改变,是不是因为唐展?”尤薇薇揶揄地问。   梅小清的心微微一动:“他真的很好,和他在一起虽然没有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却觉得很舒服很幸福,他让我觉得快乐!我最近总是会想起他来,想起他的时候是窝心的感觉!”   “你爱上他了?”   “我也不知道……但我想试试。”   “林锡跟我说那天在香颂我们走后,他问过唐展对你的感情……他很坦白,说对你一见倾心,又怕你觉得唐突所以细水长流地与你接触。”   “我知道他的心意。”   “如果任远是彼岸,那么他就是港湾。”   “我还需要一点时间,来整理情绪。”   “不能再错过了。”   “不会。”梅小清认真地回答。   夏燕也打来电话了,哇哇地表示对这件事的惊讶程度:“我已经告诉你任远喜欢你,你又不相信。现在亲耳听到,感觉如何?”   “不可思议。”   “是不是就像中了五百万,但却发现彩票已经过期?”   “确实很遗憾。”   “其实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也许你们走进现实里,在生活的琐碎里会变得越来越俗。在最美好的时候结束,也许才能得到最隽永的结局。”   在最美好的时候结束,也许才能得到最隽永的结局。梅小清对自己说。   “菜米油盐里,会掀开你们的缺点,也许是难以忍受的。”   “任远没有缺点。”梅小清辩驳。   “就抱着这个美好的想象吧!”夏燕笑:“好好地度过一天,然后开始你海阔天空的生活。”   “我会的。”   “下次回来的时候,带我去见见他吧。”夏燕说。   “谁?”   “已经听薇薇说过了,是很好的一位先生。”   梅小清莞尔:“等你回来审查。”   “朋友就是用来肯定决定的。”夏燕笑:“这是你说过的话吧,所以你的所有决定我们都无条件地支持。”   “谢谢!”梅小清由衷地说。   初冬的太阳冉冉升起,光穿过薄薄的云层,穿过氤氲的风,穿过带雾霭的空气,穿过街口的悬铃木,穿过这崭新的一天,停在屋檐,落在地板——原来她的世界,是真正的安好着。原来她得到的,拥有的,比她眼睛看到的更多,还要多。   尤薇薇在门口送她,细细打扮过的梅小清也有着比以往多的美,薄薄的淡妆,浅紫色过膝呢裙,腰身收得极好,长卷发垂在胸前,棕色的羊皮长靴,眼神烟波浩渺。   “好好的。”她对好友说。   梅小清点点头,抬手拥住好友,心里说着谢谢。谢谢她们一路陪伴着她,谢谢她们给她最多的温暖。在开往幸福的这趟列车上,友情是多么地必不可少。   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那一方日历,这一天,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天。也许生命里还有无数个十一月十四日,但唯独这一天,会被铭记在心。手微微蜷缩起来的时候掌心依然微颤。   他们约在学校门口见面。是在毕业后,不管从这里经过了多少次,她都没有再进去过,是一处触景会伤情的地方,有过怎样的纠葛,怎样的忧伤,又有过怎样难以复制的愉悦。那是她青春开始的地方,现在她走在青春的尾声里,又再一次回来。不同的是,这一次,有着任远,这个整个青春期都爱慕着的男子。   这感觉,就像你独自走在时空隧道里,你心里在想着如果能碰到一个人就好了。于是,在某一个岔口,有扇门被打开了,光芒四射里,你看到了你心里想要见到的那个人。这是怎样一种惊喜雀跃,又是怎样的一种震撼?这是个奇迹。   学校的大门已经修过了,修得很气派很恢弘,米黄色的大理石上有烫金的校名——仁寿一中。以前,在梅小清念书的那阵,还只是个铁栅栏的门,放学的时间,一片单车的海洋,人群总是被拥堵在这里,嘈杂而纷乱。她的唇边不经意地露出笑容,在回忆里仿若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扎着低低的马尾,穿着蓝白色相间有些宽松的校服,跟两个好友在一派阳光里嬉笑玩闹着。   时光荏苒,青春流逝。她站在这一片时光里回头望身后的自己,那么多的自己,在不断地成长,在不断地变迁,就好像一张又一张黑白的照片,记录着历史的片刻。时间永远让你不自知,那么轻易地就从你的身边走过。是再也,再也回不到从前,回不到青春期的自己了,如果能有一台时光穿梭机,让现在的她回到青春时期的自己,她要对她说些什么呢?也许最想要说的是,勇敢一些,好不好?   如果能够勇敢,她和任远的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抬手看了看时针,约定的时间快要到了。她的心噗通噗通地跳着,就像等着与心爱恋人见面时的欢喜期待心情。不,这就是一场真正的约会。十一月的天,风也卷着一丝凉意,冬青树上有着常绿的叶片,带着天性的温和,花台有些坑洼,对街有供电局的大门,有电网收费大厅,有小吃店、有饰品店,有书店,即使不用刻意地去记,她闭上眼睛也能想象这里的场景。   在等待的这段时光里,她把心情轻轻地整理了一下。这是多灿烂美好的一天——等待里,他一定会来。这种笃定让她内心激荡。   “嗨。”任远在身后说。她缓缓地转身,感觉就像走到了繁花似锦的春,色彩是斑斓的,清脆的鸟声,绿色的草坪,柳树成荫,有片片雪花在翩跹。这就是她幻想中的那个童话世界——如果不打伞走在纷飞的雪中,一直走,一直走,是不是就是白头到老?   四目相望的时候,唇边漾起碎钻样明亮的笑容。   任远穿着深蓝色的运动装,浅色的薄衫翻出白色的衬衫,既透着慵懒又透着英气,深邃的目光,瞳孔黑亮如星,高挺的鼻翼,薄薄的唇线。她深深地注视着他,如坐在旋转木马上,整个世界都在飞扬。   “重回学校,是什么感觉?”任远浅笑着问她。   “只觉得时间太快,一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梅小清感慨地说。   “学校好像没有怎么变。”任远说。   她点点头:“没有怎么变。”她肯定了一遍。他们的心思又回到了少年时代,一切都是熟悉,都是触手可得的记忆。   跟着任远走进学校大门的时候,景色豁然开朗。石阶两旁是绿化带,中间咖啡色的长方形大理石上写着“向学好善,思进有为,上报国家,下立人品”的校训。校训后面的两边种了两排樱花树,宣传栏也在樱花树下,获得重要奖项的同学的照片会放进去,那时候,任远的照片是不止一次的放进去。梅小清望着的时候恨不能敲碎了玻璃偷了那照片走。   那时候为了给高三学生节约时间,课间操就直接在教学楼前的空地了。两边是五层楼的教室,中间是教师办公室。白色的瓷砖连成的走廊,就像一个五线曲谱,一间又一间的门,是上面永久的音符。梅小清仰起头来,依稀听到下课的铃声叮一声响了,右边教学楼二楼第一间教室的门打开了,鱼贯而出的学生里,有着她自己的身影——年少的时光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一格一格地上楼,那个内敛清浅的少年从她的面前经过,她很想要对他打声招呼,然后她看到了跟在少年身后眉眼清浅的少女,她怀揣着怎样娇羞的心情,一点一点把目光放在少年的身上。在二楼的转角处可以看到前面的一片小树林,其实根本不算是树林,现在只剩下十几株松柏在那里,空旷里修葺了几张水泥椅子。   可以看到教室了。黑板上没有擦尽的字,讲台上放着的一叠书本,并不太整齐的一排排桌椅,角落里堆放的扫帚。课桌都是新的,黄色复合板面,绿色的抽屉,墙壁上还挂着电视,有了深蓝色的窗帘,在教室的后面依然是板报园地。新和旧的重叠,原来“物是人非”这个词,就是这样的意思。   她还记得任远的位置,径直坐到任远的“座位”上,回头望着他笑:“坐后面去。”她其实是想让他望着她的背影,就好像以前的以前,她无数次从书本里抬起头来,就会不由地望过去一样。   空荡的教室里,窗帘被掠起静谧的一角。梅小清把手重叠地端着放在桌面上,挺直了后背,就好像上课时专心的姿势。记忆被扩散开来,教室里好吵闹,聊天说笑的,追逐打闹的,一张一张青涩的脸庞鲜活起来,有尤薇薇、夏燕、罗君亦、杨家真、成洁、李晓娟、苏羽……青春里的记忆,这些名字其实都是一道风景线。我们同窗三载,我们有共同的成长,这足以用一生来珍视。   “梅小清同学。”任远朗声地说:“请说一下椭圆周长的公式?”   “啊?”   “长方体面积公式?”   “这个……”   “四边形的外角等于多少度?”   “忘了。”梅小清失笑。   任远走到她的面前,抬手敲敲她的头,学着班主任的声音:“脑袋里装的豆腐渣吗?”说完,两个人扑哧地笑出来。   “数学题做得乱七八糟。”任远笑着说:“为什么不来问问我?”   “怕你说我笨。”   “两个家教都教不好,确实有点……”   梅小清如孩子一样嘟起嘴,瞪他一眼:“那为什么不主动帮助一下后进同学?”   “我……”任远失语。   梅小清咬牙切齿地骂:“你就是个胆小鬼!”   其实她自己何尝不是呢?但年少的喜欢,不就是被藏起来的心事吗?一瞥一眼都小心谨慎,生怕被谁看穿了去,一个人欢喜,一个人忧伤,沉在自己的世界里自说自话。也正因为这样的认真,才显得格外的珍贵,再也不会,再也不会有一份感情,如初恋般来得单纯,来得干净,来得毫无杂质。   操场已经面目全非。记忆里一到春天就杂草丛生的操场,那个用白油漆画一圈就成了的跑道的操场已被棕色的塑胶跑道和整片的绿色足球场给替代了。   “悬铃木都没有了。”走在整齐线条的跑道上,梅小清不无遗憾地说。操场上有群少年在踢足球,这样的天气只穿了短袖短裤的球服,热气腾腾地奔跑和大声喊着传球。多么年轻的一群,站在他们的面前,梅小清觉得自己真的已经不同,是个大人了,是个被现实打磨着努力生活着的成年人。称谓在不停地变,人生轨道在不停地前行,就像树上的年轮,一年又一年,被刻出斑驳。   “你在树下埋的什么愿望?”   “不告诉你。”梅小清俏皮地笑。被埋下的愿望是不能被提及的,说出来了就再也没有实现的可能性的。即使这个愿望是真的没有办法实现了,那就让它随着时光被深埋吧。曾经怀揣梦想的心情,其实也一样很宝贵。   “我知道。”任远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什么?”   “不告诉你!”任远气定神闲地说。   梅小清想也没想,朝他的身上拍过去一巴掌:“你捉弄我!”她笑。阳光在盛开,阳光在绽放,阳光如水盈盈的眸子,用眼神沐浴着他们——沿着青春的记忆线索,来寻找回忆的他们。寻找可能被我们遗忘的爱情、友情,那些被我们忽略的一些人,一些事。   他们站得如此近,他们的肩膀碰着肩膀,手臂挨着手臂,她转过身就可以看到他,需要一遍一遍确定任远就在身边的事实。他们从未这样相处过,这样心无芥蒂地谈论彼此的生活,谈论各自的想法,谈论记忆里的对方,还有自己。这不仅仅是一种接近,更多的就像是亲近。他们的心终于亲近了,终于在迷雾中,走到了彼此的面前。   “去跑个八百米试试看。”任远提议说。   梅小清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再看看自己有点坡跟的靴子,咧嘴一笑:“谁怕谁。”   她站在跑道上,抬起手臂做伸展运动,左转一下,右转一下,深呼吸,看着前面,挥动双臂,望着前方,跑动起来。这条跑道她曾经跑了很多很多次,那个时候的她,那个十年前的她,还有着没有张开的身体,有着一脸的稚气,会在欣喜愉快的时候来跑,也会在伤心难过的时候来跑,在奔跑中,宣泄着内心的情绪。现在,她站在十年后的跑道上,却有着完全不一样的心情,她知道她的人生还很长,知道前方的路,再也没有任远可以等待,但她可以的,可以怀揣着坚定的信心,怀揣着对幸福的渴望,一直,一直,坚持走下去。   不管时光过去多久,不管她在哪里,他又在哪里,他们看见的都是一片蓝天,都是一个太阳……这已经足够了,未来,他们会在各自的人生里,带着对彼此的祝福,走得更好,走得更稳,走得更加自信和满足。   因为,即使不能在一起,但我们都是彼此心里最珍贵的那个人。   她没有想到她会坚持跑完八百米,虽然按照四分二十三秒来算根本就及不了格,但她还是坚持跑了下来,手放在膝盖上气喘吁吁地说:“还不错?”   “我一直相信你的实力!”   “难得会得到你的表扬。”   “那么,接下来呢?”任远笑着问。   “去看电影吧!”梅小清高声地提议。这是她在进电影院时常想要的一个情景,如果身边的人是任远,如果能够和任远坐在这样忽明忽暗的光线中,能够静静地跟他看一场电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好!”他清脆地应着她。   这可是一次真正的约会。属于他们的,十年后迟到的约会。   《爱情36计》里,有大堆热闹的人,说着很贫的北京腔,一句台词又一句台词的搞笑之间,梅小清有昏沉的幸福感。从来没有见过笑得如此灿烂开朗的任远,纵深的空间里,他们坐在中间的位置,在光线之间,静谧了所有的心事——这是怎样璀璨的时光,就好像漫天绽放的烟火,带着心悸的绚丽,在黑暗中照亮了整个世界。那些悲伤的心情,那些流过的眼泪,都在这光亮里消失殆尽。   她会永远都记得这部电影的,永远记得王天贵和十三豆。记得电影里那一对误会重重的情侣是怎样冰释前嫌的。电影给的是一个圆满的结局,而现实里的他们,也有着自己的圆满。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知道自己深深暗恋的人,也同样深深暗恋着自己,这件事来得更幸福了。   看着他的侧影时,她的唇边漾起温柔而幸福的笑容。他转身给她一个同样的笑容,并不需要言语去解释,他们明白彼此内心的感受。是同样的心情,是一样的珍惜,是,阳光正好的感觉。   时间在不知不觉地流动着。   一场电影总有散场的时候。   “我们去K歌吧!”她说。今天的她变成个任性的孩子。每一次在她和朋友们一起K歌的时候,都在想,如果任远也在这里,如果能够听任远的歌唱,那是多眩晕的一件事。她要一一实现了,实现了平日只在幻想里触碰过的事。   “恩。”他笑着说。   这样由着她的任远。这样纵容她的任远。这样美好的任远——让她想要哭泣。   第一次听到任远唱歌,浑厚圆润的嗓音,就像阳光的气息,就像黄昏风中那些氤氲的感觉,直抵人心。梅小清一直很喜欢的一首《我期待》,现在她终于可以有机会唱给任远听了:   我期待有一天我会回来   回到我最初的爱   回到童贞的神采   我期待有一天我会明白   明白人世的至爱   明白原始的情怀   我情愿分合的无奈   能换来春夜的天籁   我情愿现在与未来   能充满秋凉的爽快   Say goodbye say goodbye   前前后后迂迂回回地试探   Say goodbye say goodbye   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   Say goodbye say goodbye   Say goodbye。这样的一天,是她生命里最璀璨、最浪漫、最美好的一天。直到老去,这样的一天,也温暖着她。嗬,任远,谢谢你,经过了我整个的青春岁月。   从未后悔喜欢过你,从未。   暮色四合。   便是分离。   行走在夜色中的时候,街角的红绿灯变得格外明显。昏黄色的路灯下,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们都知道,这一场分离是真正的结束了。也许是有遗憾的,但人生不是处处都有着遗憾吗?那些过往已经是一只断线的风筝,也许让它飞,就能够获得永远的平静。   在转角处看到一间花店的时候,梅小清的视线停驻了一下。   “等我一下。”任远笑着说。   她定定地望着他,点点头。她看着他走进花店,推门的时候他转过身来给她一个笑容,静如秋水的笑容,在她的心里凝成了永恒的姿态。   手机响的时候,她从挎包里拿出来,才察觉到今天没有背那种很大的挎包。她怔了一下,尤薇薇说过那是因为她的心里很空,需要很多东西去填满。那么现在她的心终于妥善了。   手机上的短讯是任远发来的。她看着不远处的任远,暖暖地笑了。   她知道,她终于把所有的心情都整理好了,她终于可以彻底地放下,可以勇敢地去接受一份全新的感情,这样已经足够好了,已经让她的内心充满了感激。   看着他抱着一束鲜花从花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她微笑着迎了上去。   “送给你。”   梅小清默默地接过来,鼻翼酸楚,说不出话来。眼泪和欢喜在心中迸发着复杂的情绪,是感慨的,是感动的,是幸福的,是悲伤的。这是一束迟到了整整十年的花束。如果,如果能够再早一些收到他的花,之前种种,将被彻底颠覆。但命运从来不给你后悔的机会,它总是大笔一挥,就给了你一个转折。   所有的爱都是有时效的,他们错过了这个期限,便是人海茫茫。   谢谢。她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说着。谢谢十年前的任远喜欢着并不阳光明媚的她,谢谢十年后的任远成全她想要圆梦的心情。她这一生,都已经圆满了。以后的以后,会做一个,很努力、很乐观、很明朗、很亲切、很积极……微笑着善待每一个人的女子。   任远是她心里永远的太阳,普照着她整个心房,所以,要幸福!这是约定。   “我走了。”梅小清说。   “我也要走了。”任远也说。但他们谁都没有挪开步子,在停顿了几秒后,两个人相视地笑了。   “握个手吧。”梅小清说。   “好。”   任远的手缓缓地伸出来,有风穿城而过,梅小清静静地望着他,静静地注视着这个喜欢了很久很久的男子,轻轻地抬起手来,轻轻地揽住了他。那一刻,时光终于停了下来。她在他的怀里了,他们倾听着彼此的心跳,感受着岁月的低音合唱。墨黑色的天际上,缀着无数的星星,月亮散着恬静的光,弥漫在他们的身上——这一刻,是永远的。是空前绝后的。   是再也不会被重复。   青春散场的时候,让我感谢你,感谢在失去你之前,我爱过你,也被你爱过。   我们都会幸福。   这是一生一世的,约定。 (全本完) 本书下载于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zaxsw.org/